正文 第1章 前言(1 / 2)

2004年4月13日至4月25日,在不到兩周的時間內,浙江紹興市的柯橋中學、輕紡城高級中學、魯迅中學的3名男學生,以及紹興外國語職業學院的1名女生,相繼跳樓身亡。四位跳樓自殺者中三位為高一學生,一位為2003級的高職女生,年齡皆在十六七歲之間。

2005年11月14日早晨5點40,山西省長治市沁源縣郭道鎮汾陽至屯留的省道上發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沁源縣第二中學的900多名學生在公路上跑步後掉頭轉彎返校時,一輛東風帶掛貨車橫衝直撞碾壓過來,當場有18名師生命喪車下。在傷者被送往沁源縣第二人民醫院搶救過程中,又有3名學生因搶救無效死亡。

2006年5月1日上午10時許,長沙醫學院女生宿舍樓內發生了一起血案。大一女生李愛娟用菜刀砍殺同室密友鍾凱豔。在猝不及防中,身中62刀的鍾凱豔忍受劇痛急中生智倒地裝死,躲過了李愛娟的瘋狂砍殺,僥幸逃生。

每當翻開報紙,打開電視,接通廣播,登上網絡,我們都會聽到或看到有關各種突發公共事件的報道,很多事件都和學校有關,和校園裏的學生、教職員有關,和他們的家屬以及親戚朋友有關。這些突發事件,有的本來應該是可以避免的,有的是無法避免的。對於有些事件的發生我們有對策,但對於有些事件我們沒有對策,因為我們從來沒有遇到過。然而,多年來雖然我們注意了對突發事件的應對和處理過程,卻往往忽略了從心理上對遭遇突發事件的人提供援助,忽略了對那些經曆了突發事件並活下來的人的心理援助,也忽略了對那些與突發事件有關的人或人群的心理援助。2003年的“非典”讓我們意識到,在那個特殊時期,直接死於“非典”的人數是可以統計的,而這場災難對成千上萬的中國人所造成的巨大心理衝擊和心理損傷卻是無法統計的。

2006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該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從國家管理運作的角度,該預案第一次對各種突發公共事件的分類分級、預測預警、應急處置、恢複重建等方麵做了概括和安排。在隨後的這半年中,我們注意到全國許多省市也製定了相對應的省市級公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然而,令人感到遺憾的是,在各種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中依然沒有關於在突發事件發生時實施緊急心理援助的條款,依然沒有關於在突發事件發生後對相關個體或群體實施心理危機幹預的條款。這個世界上最寶貴的是人,最脆弱的是人的心理。每個人在一生中總是會遭遇一些突發事件,極少有人能真正地“一生平安”。從這個意義上說,遭遇突發事件本身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不知道如何應對突發事件,是在遭遇危機事件後我們不知道如何調節我們自己的心理,是我們無法在心理上去幫助別人-盡管我們能給別人很多的物質幫助。尤其是那些在校園裏學習和生活的學生,無論是兒童還是青少年,他們都處在生理和心理的發展和成熟時期,在這個時期遭遇任何突發的危機事件都會對他們造成極大的心理衝擊,都會產生強烈的心理不平衡。對於很多青少年學生來說,即使沒有直接經曆危機事件,隻是看到或者聽到自己的同學、朋友遭遇到危機事件,也會給他們帶來心理上的衝擊和創傷。如果這些心理衝擊得不到及時應對,這些心理不平衡得不到及時調整,這些心理創傷得不到及時幹預和治療,就會給青少年一生的成長帶來極大的心理影響。

本書把學校師生員工可能會遭遇的校園危機事件歸納為五個方麵:淤與學校成員相關的自然災害性事件;於與學校成員相關的社會惡性犯罪事件;盂與學校成員相關的社會重大災難事件;榆校園內發生的暴力、衝突、傷害事件;虞校園內發生的自虐、自殘、自殺事件。無論對學校整體還是對學生、教師來說,這些校園危機事件都是校園突發的公共事件。既然是危機事件就會產生心理上的危機。危機對每個人來說,既是危險,也是機遇。尤其對正處在成長中的青少年來說,在麵對危機事件產生心理危機時,如果能得到及時的心理援助,如果能及時地進行自我心理調整,就會在未來的生活中變得更堅強、更成熟,就會在未來再遭遇危機事件時,變得更冷靜、更靈活。

在危機事件發生時或發生後,如何為危機事件中的主要當事人提供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機幹預,我國醫學界,尤其精神衛生學界,已做了很多的研究和嚐試。在前幾年的空難事件中,在抗“非典”傳染事件中,在最近一兩年的我國東部沿海遭受台風正麵襲擊等突發公共事件中,我國的醫學心理研究人員和衛生工作者都曾組織心理危機幹預隊伍直接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心理援助和心理幹預。他們的研究和工作對象主要是在危機事件發生現場中遭受心理衝擊的各種人群,他們的心理援助工作取得了很好的危機幹預效果,取得了很多有意義的研究案例和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