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愛情和婚姻都包含著某種情感承諾,但愛情更多的是戀人們的彼此愉悅,是以自發的相互喜愛為主的,隨意性較大,不受法律的約束。戀愛時,雙方都很自由:想什麼時候見麵就什麼時候見麵,想什麼時候分開就什麼時候分開,感情不好了就分手,不會有太多的牽牽扯扯。婚姻就不一樣了。它是雙方承擔責任與義務的法律契約。愛情在婚姻中也是一種責任。婚姻是愛的意願,結婚實際上等於對愛情發布永遠相愛的誓言。就如弗洛伊德所言:“不管婚姻是由他人撮合,還是個人的選擇,一旦決定結婚,這種意願行為就應該保證愛的持久。”
結婚意味著責任、義務和忠實,不能太情緒化。熱戀中的戀人吵架後可能好幾天互不答理,但夫妻兩個吵得再凶,即使動手打起來,對方傷病了不能不管,家務該幹的還是要幹,飯該做的還是要做,老人孩子不能棄之不顧,客人來了還是要客客氣氣地一起接待。
婚姻中最忌諱自我中心主義,許多無謂的夫妻爭吵都是由此引起。可現代人往往是這樣的,一旦婚姻不如己意,就想離了再來。婚姻生活中應該具備和培養一定的心理韌性,學會忍耐種種缺憾和承受種種挫折。但容忍並不是無原則地縱容對方,而是雙方都合理地謙讓,減少婚姻矛盾。
日本學者國分康孝說的:“戀愛連孩子都會,結婚則非成人不可。對於太幼稚的人來說,結婚是負擔。結婚要講倫理、負責任,要有很強的實際生活能力。”
既然兩個人結了婚,成了夫妻,就應該相互理解、互相尊重、互相包容,還要學會分享對方的嗜好,愛好不同,處理不當就有摩擦,獲得美滿婚姻的途徑,就是雙方相互的尊重和理解,共同追求精神生活和情趣。
羅馬是個攝影記者,他的妻子湘湘是一位導遊。結婚前兩人因工作的關係都時常在外麵跑。因此結交了不少朋友,有各自的生活圈子和習慣愛好。羅馬酷愛國際象棋,經常與朋友比拚廝殺。而湘湘則有著精湛的舞藝,是舞廳的常客,當夜幕降臨,霓虹閃爍的時候,她就會踩著輕快的步伐,伴著舞伴翩翩起舞。
結婚後,小兩口仍然保持著單身時代的習慣,維持著各自的生活空間和自由。羅馬閑暇時,常拋下嬌妻去找朋友們下象棋,湘湘也是常獨自一人到舞廳跳舞。剛開始,雙方都覺得很愜意,覺得輕鬆自在,各自都有一片天地,還會有“距離產生美”的感覺。
可是時間一長,矛盾就來了。妻子湘湘有時會希望丈夫羅馬能夠時常留在家中陪伴自己,可常常不知丈夫的蹤影,她的日子開始不開心起來。而羅馬麵對妻子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去舞廳,也漸漸有所怨言。夫妻間開始暗藏洶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