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現實中的“我”(1 / 2)

很多人每天都起早貪黑、忙忙碌碌,追求著自己渴望的生活,但在大多數情形下,人們隻是為了維持生計,而所謂自我目標也隻是模式化的意識選擇。

但是人們還是被一種看不見的力量支撐著,持續著每天的生活。如果人們對於每天的生活隻是順應,而沒有自主性,那又怎麼能夠找到自我的真實存在感?這也就導致了很多人雖然努力,雖然勤勞,但是往往得到的並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東西。

在很多情況下,人們滿懷希望地出發,去追逐自己想得到的東西,渴望有新突破,但是最後卻發現自己又回到了原點。得到的又很快失去,或者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一切似乎並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甚至可能變得比原來更糟糕。

大部分人會想,人活著似乎擺脫不掉自己的宿命,人終究要回到自己來的地方去,既然如此,何必又想那麼多呢?一切都隻是一場夢而已,所以盡力去獲取又有什麼錯?

但是生命的存在並不是虛幻的,生命本身具有無上的價值,而這種無上的價值又來自於生命最內在的力量,而釋放這種內在的力量也就成為生命的本然。在這種力量釋放之前人的價值是潛在的,等待人們進行深入的自我開發。

人們很少去思考:推動自己做出價值選擇的到底是一種什麼力量?這恰恰也是人們每天都很努力,卻找不到真實存在感的原因所在。

當人們不能夠感知自身價值的時候,就處於自我認知的匱乏狀態。說到底,人並不是為別人活著的,生命本身就是以自我存在為前提的,如果對自我的存在沒有真實的感知,或者這種感知僅僅停留在肉體層麵,那麼人也就體驗不到真實存在感。

認知自己,找到自我真實的存在感並非玄妙的哲學問題,也不是非得經曆深刻的人生體悟,或者修煉才能夠達到。其實,每個人本來就是自己,隻要能夠做自己,就會成就自我真實存在的主體性。所以這個世界上本來最容易的事情,其實就是做自己,因為本來就是自己。

但是,困難在於人同時也是社會的存在,所以個體的意識就會處於群體的意識背景之下。而在大多數情況下,個體的意識僅僅是群體意識一個全息的片段,群體的特征就是這樣被個體繼承下來。群體意識的固化力量是相當強大的,在個體與群體的關係沒有很好地確立之前,個體常常淹沒於群體之中,根本無法獨立存在。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社會最為基本的關係,社會的一切問題,都能夠在人與人的關係中找到根源。如果人與人基本的平等關係不能夠確立,那麼人的主體性也就無法確立,所謂的自我真實存在也就無從談起。

人與人平等主體關係之所以沒有確立的原因,一方麵在於“自我”認知的缺乏,導致人沒有主體意識。另一方麵,群體意識模式的慣性要求人們按照群體意識程序運轉,在這種情形下,群體是至高無上的,具體的個人卻微不足道,個體要依賴群體才能夠維持自己的存在。

這兩個因素總是相互交織在一起,但最為基礎的還是自我認知的缺乏,而且這種自我認知的缺乏以固化的意識模式表現出來。最終的結果就是大家都是一個意識模式,人與人無論社會地位高低,財富多少,都隻是數量級別上的差異。

在獲取型意識模式下,作為個體,力量是微乎其微的,隻有大家聚合在一起,才會感到有了依靠有了安全感。無論強者還是弱者,隻能在依靠他人的前提下生存。強勢的依靠掠奪,弱勢的隻能被掠奪,總體來說處於弱肉強食的生態係統當中。雖然具體文化形式可能不同,但本質都是一致的。

一直以來,人們對於“發展”的認識,仍停留在數量的簡單積累階段。如果僅僅將現實的財富作為目標,那麼,財富本身實際上並不能夠反映社會的實質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