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年後,印度國的一位叫釋迦牟尼的聖人,發明了一套理論叫十二因緣,用來解釋有情眾生生滅的過程:
“無明”引發“行”,“行”引發“(業)識”,“(業)識”引發“名色(軀體)”,“名色”引發“六入(六根)”,“六入”引發“觸”,“觸”引發“受”,“受”引發“愛”,“愛”引發“取”,“取”引發“有(業)”,“有”引發“(受)生”,“生”引發“老死”。
注:(1)無明:就是不明,乃一切煩惱的總稱。於緣起性空無所明了,因而妄生一切執著,此謂“無明”;
(2)行:造作義,指一切行為,即依無明所造的善惡業;
(3)識:業識,此識隨業受報,為過去業力所驅,挾持所造善惡種子而來投胎;
(4)名色:名指心識,色指形體。由於一念愛染投入母體為名,成胎後為色。所謂心物和合而成胎,胎相初成叫做“名色”。
(5)六入:即“六根”。在母胎十個月的中間,由名色漸漸成長到六根完備,於出胎後對六塵境有互相涉入的作用,故名“六入”;
(6)觸:即接觸。根、塵和合而成觸。指出胎後六根與一切外境之接觸;
(7)受:即領受。根境相對於違順二種境界上,生起苦樂二種感覺謂之“受”,此即為對境所起的一種情緒;
(8)愛:即貪愛。對於五塵欲境,心生貪著,此即為對境所起的一種貪染心;
(9)取:即妄取,追取。遇喜歡之樂境則念念貪求,必盡心竭力以求得之而後已,遇所憎之苦境則念念厭離,必千方百計以圖舍之而後已,此即為愛染欲境的一種趨求。
(10)有:即業。即有因有果,由前際因(愛取),生後際果(生老死),業力牽引,因果不亡,遂演成三界輪回的事實來。此為所作業力感報的一種規定;
(11)生:即受生。以現在所作之業為因,依因感果,必招來世受生,此即為未來受報的一種活動;
(12)老死:即老耄和死亡。諸根衰敗叫做老,身壞命終謂之死。有生就不能不死,四大和合的身軀自然從少到老,無常轉變必至於死,此即為未來受報的一種結果。
用簡單的比喻來解釋,開始的時候,JANE與愛人之間相處非常舒服,感覺很美好,所以很自然地希望追求並保留這種美好。然後,因為生理欲望的原因,產生了非常強烈的愛意,相互吸引力更加強了,所以要去執著追求。
其實,不但愛情如此。這個十二因緣所解說的,不但是生滅的過程;很多時候,其實也可以用在我們身邊發生在每一件事情之中。
例如,有一個路人甲通過“六根”中三個入口眼睛、耳朵、意識(眼耳意)看到、聽到、想到別人的事業很成功,有很多錢,有很多女人,很受關注和尊重。
於是,甲某就想開創一番事業。然後開始去接觸、學習、了解,然後有了一種懵懂的感“受”,接著開始“取”,不斷的尋覓,追求。
(追求的結果是三種:成功、失敗、不成不敗。
1、失敗,甲某的心裏還是有成功的欲望,求不得,甲就會變得很痛苦。
2、成功,甲某會覺得“有”很好,然後追求更大、更多的“有”。於是“生”出來很多自以為是的事“業”,這種堅持的結果很簡單:從人類誕生以來,還真沒有看見有哪個人類的事業可以永遠存在。因為連文明、宗教、地球、太陽都必然有毀滅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