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到眼前之人如此這般求饒,方明也是沒有狠心將手中的砍刀砍下去。畢竟,人都是爹媽生的,命無貴賤,雖然剛剛對自己不敬,但卻沒有到非弄死不可的地步。
而且,如今乃是法律的社會,殺人自然需要償命。
在學校這樣發公共場合弄出人命來,就算想將事情化小,也是極為困難。
其實說到底,還是他的心不夠狠!如果心稍微狠一點,就算是不弄出人命來,也要砍上一刀,來補償一下自己剛才所受的那一刀。
可他沒有!輕輕的鬆了一下背部的肌肉,令得疼痛緩解幾分之後,方明開口:“我可以不傷你,但你得說,是誰指使你來的!”
“我……大哥,不是我不想說啊,而是真的不能說。說了之後,小命就沒了!”
看著先前還鐵骨錚錚、打起架來凶狠無比,此時卻骨頭都軟了一般,軟蝦一般求爺爺告奶奶的向自己求饒的之人,方明心中氣憤著,感情這是把他方明看成是不能將他怎樣的人了。
是以,方明在一下刻便將手中的砍刀舉了起來,右手一晃,砍刀便貼在了那人的脖子之中:說還是不說!說,我暫且就放過你。不說,我雖然不會弄死你,但卸掉一條胳膊、一條腿還是很容易的!
“我……我,我說還不行麼!但我說了之後,大哥你得放過我!”
“行!隻要你說實話!要不然,可別怪我不客氣!”
“是……是孫陽!他雇我們幾個來的!”
聽後,方明微微皺眉!
孫陽,如果說十多天前他對這個名字陌生的話,此時的他卻絕對不會陌生,因為一個人曾經將孫陽的事情跟他說的一清二楚。
那個人便是歐陽哲!
孫陽,家在江蘇。老爹是億萬富翁,在南京一帶,稍有名氣。而老娘則是南京市某局的局長。算下來,孫陽即是個富二代也是官二代。
但此時,方明想了十多秒,也沒有想出他在什麼地方得罪了孫陽。就算是十多天前被他踢了一腳也不至於拍四個這般具有一定專業性的人來砍他啊!
可若是他沒有得罪孫陽的話,孫陽又為什麼要為難於他?
又想了一會,依舊是想不通,方明就幹脆將這件事情裝在心中,反正以後小心點便是。
所以方明看著地上的幾人,冷哼一聲,道:今天就放過你們幾個,以後若是在敢出現在我麵前,我可真不客氣了。
說完,提起籃球,轉身便走。
留下地上四個人,眼睜睜的看著方明離開。看著本該屬於自己的五萬塊錢就這般從手中流失。
……
……
方明沒有直接回宿舍,因為後背之上的傷不算輕,根本不是他忍一忍便能過去的。
所以,離開籃球場的他,直接走到學校的大門口,找了一輛出租車上去後,便直奔醫院!
路上,方明一直琢磨他和孫陽之間發生的事情。
可想許久,直到出租車來到醫院的時候,腦中還是沒有一點思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