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的含義
一、什麼叫心理健康
什麼叫心理健康?1946年,第三屆國際心理衛生大會定義為:心理健康,是指在身體、智能以及情感上與他人的心理健康不相矛盾的範圍內,將個人心境發展成最佳狀態。具體表現為:身體、智力、情緒十分協調;適應環境,人際關係中彼此能謙讓;有幸福感;在工作和職業中,能充分發揮自己的能力,過有效率的生活。
除此之外,人們還從不同的方麵來進行解釋。有人認為心理健康是人們對環境能高效而愉快地適應;也有人認為心理健康應是一種積極、豐富而持續的心理狀態,在這種狀態下適應良好,具有生命活力,能充分發展其身心潛能而絕非僅僅沒有心理疾病;還有人認為,心理健康表現為積極性、創造性和人格統一,有行動熱情和良好的社會適應力。較為普遍的觀點認為心理健康是能夠充分發揮個人的最大潛能,以及妥善處理和適應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環境之間的相互關係。具體說,包括兩層含義:一是與絕大多數人相比,其心理功能是正常的,無心理疾病;二是能積極調節自己的心理狀態,順應環境,能有效地富有建設性地完善個人生活。基於以上觀點,我們認為,心理健康是指個體在適應環境的過程中,生理、心理和社會性方麵達到協調一致,保持一種良好的心理功能狀態。
二、正確理解"心理健康"
你也許對"心理健康"這個詞感到生疏,人們在日常生活裏,經常談論和使用"身體健康"這個詞語,而很少說"心理健康";長期來人們隻注意到生理上存在著健康問題,而忽視了心理上同樣也存在著健康問題。
比如說,在日常生活裏,許多人都體驗過在學習、工作、婚姻、家庭、人際交往等方麵的許許多多的心理學問題,這些問題如若處理不當,就會造成人們的心理矛盾、情緒緊張、憂愁苦悶等等。如果人們對這些來自身體內部與外部的刺激,適應能力很差,那麼,這些刺激便會成為惡性刺激,損害身心健康,並可導致心理上的失常,甚至會引起心理疾病。所以說,我們不能片麵地理解"健康"的意義,隻著眼於生理上的、身體上的健康,而忽略了心理上的健康。其實,人的健康包括生理和心理兩方麵。因為人是生理與心理的統一體,身與心的健康是相互影響、交互作用著的。隨著人類精神生活的不斷豐富和提高,怎樣保持心理健康、預防心理疾病,勢必會成為越來越迫切需要解決的課題。也許你會按照一般的生活邏輯來推論。"健康"的反麵就是"不健康";而"不健康"就意味著"疾病";那麼,心理不健康就是"心理疾病"嘍!這種推論由於把複雜的事情簡單化,因而結論不一定確切。關於這一點,以後將專門論述,這裏暫且不說。不過,"心理疾病"確實是存在著的。你知道嗎?人的心理在接受來自身體內部和外部世界的種種刺激後,會發生微妙的變化。這正如同天氣一樣,有晴也有陰,有風也有雨,有時雷雨大作,有時風雪交加。這是十分正常的現象。如果一個人的心理狀態猶如一潭死水,一點也不動蕩,從精神醫學的觀點來看,這反倒是不正常的了。人的心理受到身體內外刺激後發生"微妙的"變化,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麵:一、不同的人在接受同樣刺激的情況下,心理反應在程度範圍的大小上,以及在時間延續的長短上是不同的。例如,青年人在考試失敗或者失戀時都會悲歎。但是有些人悲哀難過的程度小,過一陣子也就淡忘了;可是有些人卻"痛不欲生",經過很長時間仍然鬱悶苦惱,有的人則會從此一蹶不振。二、除了上述量上的差別外,在"質"上也會不同。兩個人目光相遇,本是極正常的事,可是有些人卻主觀地猜疑別人是蔑視他(她);夥伴們相聚在一起歡笑談論,本是很平常的事,可是有些人卻疑惑別人在嘲笑他(她)。這種由於主觀臆測,而扭曲了事物的性質,就是心理上的反常現象。三、也有些人不合時宜地表現為心理上的不協調。比如,該哭的時候,他(她)反而微笑起來;該笑的時候,他(她)卻哭泣起來,等等。
以上這三種心理反應形態,都程度不同地說明了,在日常生活裏,確實存在著行為失常,心理上不夠健康的現象。
但是,心理疾病的概念比較廣泛,你對心理疾病既不要"自我診斷",也不必驚慌失措。因為心理上的(或者說精神上的)疾病,可以分為不同程度的許多種。比如,瘋狂、嚴重的精神分裂,被認為是最嚴重的一種。這種心理疾病的患者無法照料自己,無法獨立生活,更不能期望他們對社會盡義務、做貢獻。可是也有比這輕微得多的心理疾病。比如,因為某種困難問題不能解決,而引起頭痛,因為憂慮過度,而引起失眠,由於厭惡,而引起嘔吐,由於精神上遭受嚴重打擊,而引起癱瘓等等,以至由於各種正常的心理活動過程的破壞所引起的焦慮、恐懼、悲觀、脆弱、易怒、敏感、孤僻、膽怯等等一切心理失常、變態,都可以歸類到廣義的心理疾病的範疇中去。這是大多數精神醫學家們的主張,在這本書裏,也是從這個意義去理解和解釋心理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