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法律心理谘詢(4)(1 / 3)

用墨水故意 潑髒人家的衣服是否犯法

有個男同學,蠻不講理,撒野慣了,因為爭座位和女同學王麗爭執起來,拿起一瓶藍墨水就朝王麗身上潑。大家看不過去,都去和他講理。他不僅不認錯,反而冷笑著說: “鐵路巡警,你們管不了這一段,誰也管不著!”請問:這位男同學的惡劣行為,難道真的誰也管不著嗎?用墨水故意潑髒人家的衣服是否犯法?

用墨水故意潑髒人家的衣服的行為,已經是犯法了。有些人由於是法盲,認為隻有觸犯了刑法才是犯法,應該受到處罰,這種認識是不全麵的。違反刑法禁止的行為固然是犯法的行為;違反其他法規,例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禁止的行為,也是犯法行為,無非是兩種犯法的性質不同,情節不同,處罰不同罷了。那個男同學故意弄髒王麗的身體和衣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當然是犯法行為了。隻是由於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而已。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3條規定: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並處200元以下罰款。對於任何違法行為,公安機關是要管的,對於我們每個人來說,也都應該去管,絕不能聽之任之。同時我們也希望那位同學改掉惡習,吸取教訓,迷途知返,成為遵紀守法的好青年,努力學習,掌握本領,將來把自己的青春和精力貢獻給祖國的壯麗事業。

用彈弓打路燈者將受到什麼處罰

卓影是某校初二的學生,可是從小就有好動的習慣,好像一分鍾不動就難受似的。在課堂,他一會兒擺弄鉛筆盒,一會兒又畫小人,小動作接二連三,沒少挨老師的批評。放學回家,那更是他一統天下,翻箱倒櫃,把家裏折騰得夠嗆。卓影不僅在家裏折騰,還惹是生非。去年暑假,他趴在窗前啃西瓜,兩眼望著馬路上來往的車輛和行人,當他啃完了西瓜,正好一個下班的工人從樓下路過,他將西瓜皮從窗口擲去,說來也巧,那塊西瓜皮不偏不倚,打在這工人的頭上,遭來了這位工人的一頓臭罵,還找到派出所和學校,派出所的民警讓卓影寫出了檢查,給予警告。

但是卓影並沒有接受教訓,依舊招惹是非,多次受到派出所的警告。上個星期六的晚上,他拿著彈弓打路燈燈泡,一連打滅四盞,當場被巡邏的巡警抓獲帶走。請問:卓影用彈弓打路燈會受到什麼處罰?

卓影用彈弓打路燈是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

故意損毀路燈、郵筒、公用電話或者其他公用設施,尚不構成刑事處罰的,處5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刑法》第119條規定: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於卓影多次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警告不改,屢教屢犯,他將會被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關於屢經處罰不改的,從重或者加重處罰的規定,受到拘留和罰款的處罰。中學生可以構成賭博罪嗎賭博是舊社會遺留的一種醜惡社會現象,是不勞而獲思想的又一表現。賭博的社會危害不僅表現在賭博本身並不創造財富,反而助長了投機心理和蔑視勞動心理,而且賭博經常使參與賭博的人不能自拔,最後輸光所有的財產,家破人亡。賭博輸光的是個人財產,但危害的卻是社會。新中國一直反對賭博,禁止賭博。但巨大的經濟利益驅使和高度的精神刺激使得賭博現象在改革開放後又重新出現。也出現了動用公款賭博、境外賭博等新特點。我國政府采取了思想教育、法製宣傳到追究賭博參與人的法律責任等多種形式的禁賭措施。其中,在《刑法》中規定賭博罪並追究適當刑事責任對於賭博的犯罪分子具有巨大的威懾作用。我國《刑法》規定的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以營利為目的是賭博行為主觀上可罰的主要理由,也是區分賭博與正常群眾娛樂活動的主觀界限。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是賭博犯罪的三種主要表現形式。由於經濟不獨立、學習任務重、工作壓力大等原因,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機會不是很多,構成賭博罪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是,新形勢下,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現象大有抬頭之勢。未成年人參與賭博主要表現為:玩電子遊戲機賭博,用老虎機賭博,賭球、賭棋等。有些未成年人沉溺於電子遊戲機而不能自拔。輸光了錢,就去偷去搶。賭博對於未成年人來說最少有三大危害:一是可能受到法律的追究。輕則罰款、拘留,重則構成賭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二是耽誤了學業,影響了工作,浪費了青春;三是有誘發其他犯罪的極大可能。年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更應該把握自己。盡管自己可能已經掙得了工資,有自己的獨立收入,但也要認識到賭博的危害,拒賭禁賭。毀損文物或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