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耿是我表姐。也是我人生的第一個偶像。
是要遠遠早於林青霞伊麗莎白·泰勒布蘭妮宮崎葵落落的,第一個偶像。
老耿大我三歲,我出生時她已經和家人混得很熟很熟了,而我初來乍到,相當於在別人的地盤上討生活,所以我一直對老耿言聽計從。不光我,連同我們整個小區的家夥們都對老耿馬首是瞻。小時候熱衷於玩各種角色扮演,老耿得到的一定是戲份最多的女一號,比如最經常被我們糟踐的《新白娘子傳奇》,白素貞如果不是老耿出演,不管是製片方還是出品人都不會滿意。
而身為老耿唯一的表妹,我無法沾光得到女二的角色,甚至連白福都輪不到我,最多就是法海身邊的一個小沙彌。我站在舞台的最外圍,鎂光燈的盲點處,看著老耿身披一件白色的長毛毯在小夥伴們的簇擁下翩翩起舞。
跟在老耿身後借著她的光芒耀武揚威地當一個不起眼的小尾巴,是我兒時扮演的最重要的角色。
老耿能夠得到萬般寵愛,我把這總結為她的個人魅力。首先,老耿在進入青春期發福之前,是個正宗的大美人,其次,老耿學習成績非常棒,而更重要的一點,老耿是個好人。
我從來都不覺得小孩子有傳說中那麼天真單純,他們其實什麼都懂什麼都知道,他們知道怎樣可以讓你難堪難過,然後利用自己的優勢直擊要害,最後他們有未成年保護法和外婆這兩個加持又讓你不能把他們怎麼樣。所以我對小孩子通常都敬而遠之,但老耿不同,在我隻有兩三歲老耿隻有五六歲的時候我就發現,老耿的內心深處有一處柔軟,她把我輕輕地置於那裏,曾一度讓我誤以為世界本就這樣。
我把這處柔軟稱為,善良。
老耿上高中之前的所有歲月都是和我一起度過的,我們像所有姐妹一樣會打鬧會爭吵,會搶奪一切不是偶數的東西。同樣都是我們最喜歡吃的菜花炒肉,外婆為了避免我們的鬥爭,要分成兩個盤子來裝,一樣大的雞腿要買一對兒,同樣款式的裙子要買兩件,相同造型的玩具要買兩個。但並不是所有人都像外婆一樣深諳中庸之道,衝突一定會有的,為了一個已經不記得是什麼東西的玩意兒我們總是爭得昏天暗地。而每每,我因為少吃了三年飯,體力和耐力總不是老耿的對手,勝率幾乎小於等於零。但又是每一次,老耿在得勝之後,會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和我分享。
樓上李阿姨從美國帶回來的一瓶外國香水,爸爸出差帶回來的一塊手帕,小舅的一件名牌襯衫,隔壁王奶奶隨手丟掉的一塊破布,我們熱衷於通過一場場戰爭來劃分所有東西的歸屬,然後老耿在標上自己的專屬記號之後對我說,我的就是你的。
後來仔細想想,這些東西一定是我喜歡到不能放手所以才去跟老耿爭的嗎,我知道這瓶香水的意義嗎,爸爸送給我的衣服明明比手帕更好看啊小舅的名牌襯衫真的是被他穿得都臭死了,所以我真的很想要擁有它們嗎?
其實並不是,隻是覺得,表姐喜歡的,肯定都是好的。
耿家的大人是奉行棍棒教育的,雖然我大舅和我媽現在極力為自己洗白曾經對我們實施過的暴行,但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曆史是公正的,真相是無法被抹殺的。最害怕的是小學時候暑假前的最後一次家長會,老媽回來一定會把家裏搞得天翻地覆。雖然我成績從來都沒的說,但是在校表現實在太差,估摸當時班主任又沒太給老媽留情麵,當著全班同學家長的麵兒說了些我調皮搗蛋的事件為反例,老媽回家拿我出出氣也情有可原。
可是有一次,應該是四年級的期末家長會,那一年我完成我人生的第一次逃課,被老師逮到,然後在家長會上點名批評。那天晚上大家一起在外婆家吃晚飯,老媽氣急敗壞地說不要我了,要把我扔進河裏。從外婆家回我自己家的路上確實要過一座橋經過一條河。老耿聽到這話,飯都沒吃完就拉著我的手要偷偷把我帶去她家。她緊緊地拉著我的手走在小區樓下的林蔭道上,表情嚴肅神情緊張。我倒是很輕鬆,沉溺在逃課的歡愉和刺激中,而我也知道,我媽隻有20%概率會把我扔到河裏……後來家人在老耿家找到了我,老耿哭喊著不讓我媽帶走我,妥協之後讓我媽保證把我平安帶回家之後給她打電話。
後來我想,她當時是真的非常害怕我被扔到河裏吧,這個淘氣任性總是跟她爭東西讓她心塞不懂事的小表妹,老耿應該是非常害怕失去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