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駱森說了第一天是實習,但是對於沈涵這個有些較真的人來說,拿著主人家的工錢就得把事情辦好。
沈涵為了避免迷路,前一天特意在網上查了一下駱森給的地址,看到網上對於那一片豪宅的敘述,沈涵才知道原來那小鬼家裏還不是一般的有錢,雖然網上說豪宅並沒有什麼具體的房屋結構圖或者是照片,但是單看市中心的地界,寸土寸金,肯定是差不多哪去。
不過沈涵對於豪宅不豪宅沒什麼興趣,他在意的是因為學校是在郊區,平時打工的地方都是在附近,騎自行車就可以去。可眼下的工作是在市裏,騎自行車是肯定不行的,附近倒是有公交車站,不過還要花錢。但是一想到駱森之前一星期五百的價錢,倒是也沒什麼了。
第二天,沈涵不到六點半就爬起來了,他平時也是很早就起床學習,所以並沒有什麼不習慣。稍微收拾了一下,去食堂解決完早飯,沈涵就揣著張公交卡走了。
沈涵到公交站時七點一刻,雖然學校在郊區,但是交通還是很方便的,到市中心也就四十多分鍾。沈涵又仔細看了一下手裏的地址,因為之前在網上查過,而且他暑假打工過的地方恰巧也在附近,算了下路程,肯定不會耽誤送小鬼上學,沈涵才稍微送了口氣。
正如沈涵之前想的一樣,到了市中心才八點多一點。沈涵稍微辨認了下方向,就朝著目的地進發。駱森現在和駱寧住在一個複式的公寓裏,其實駱森在郊區有一幢別墅,但是因為自己工作忙,再加上駱寧要上學,索性就在公司附近的小區買了棟公寓,駱寧也在附近的貴族幼兒園上學。
沈涵進公寓之前還費了翻功夫,因為這是小區,住戶都是非富則貴,所以保安出奇的盡責。倘若是開著名牌車進出的,絕對沒人阻攔,但是若是像沈涵這樣一身普通的運動裝,而且還總在小區外徘徊的可疑人員而言,就另當別論了。其實沈涵不過是確認一下小區的名字而已,就被劃歸到可疑人裏,還真是有點冤枉。就在保安檢查了他的身份證學生證,又再一次打電話給駱森確認之後,才把沈涵給放了進去。
沈涵心裏也挺鬱悶,自己不過是給別人看個孩子,怎麼跟檢查特務一樣,有錢人果然不是一般的事多……
駱森接到保安說沈涵已經到了消息,衝著餐桌上氣的臉鼓鼓的小鬼說,“沈涵馬上就到了,你趕緊吃飯,讓他送你上學。”
駱寧之前聽老爸說沈涵哥哥會照顧自己,心裏還是十分歡喜的,早早的就起來等著,可是等了很長時間也沒見沈涵來。小鬼以為老爸騙他,但是又不敢發脾氣,所以就在餐桌上不吃飯,用沉默抗爭。駱森知道兒子生氣了,不過他也不是哄孩子的人,沈涵既然答應自己了,肯定是會來,等他來了,讓他哄好了。駱森腹黑的想著,絲毫都沒有一絲當爹的自覺。
“您好,請問這是駱森駱先生的家嗎?”沈涵摁了下門鈴,看著開門的大嬸,禮貌的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