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是蘭妮告訴我的。
“你認識胡嗎?”她問我。
“是的,去年冬天,我和她吃過飯,印象中,她是個很溫柔,很靈秀,很有才華的女人。”
“喜歡她嗎?”
“是的。”
“那麼,你應該知道她的故事。”
胡是個年輕的女作家,剛從大學畢業沒多久,擅長寫新詩和小品,文筆流暢生動,筆底充滿了感情。從她的文筆看,她該是個細膩而多情的女孩兒。
胡尚未結婚,和父母定居南部。在一次台北的文藝聚會中,她認識了住在台北的周。周不是作家,而是某報的文教記者,能寫,能談,能欣賞,而且會畫一手極好的寫意畫。他的才氣和風采立即吸引了年輕的胡,但是,周已經是有婦之夫。
人類有太多“相見恨晚”的故事,但是,相知卻永不會“恨晚”;胡和周由相識而相知,由相知而相愛,這之間是一條漫長而坎坷的路。我相信他們這條路走得非常艱苦,必定充滿了矛盾、掙紮、痛楚、壓力和犯罪感。台灣的社會,說新不新,說舊不舊。一方麵有非常聳人聽聞的新潮人物,另一方麵,也有極端的保守派。胡和周就在這夾縫中生存。
周是書香門第,妻子也是出自名門,而且已有了一兒一女。無論在道義上、責任上,都不允許他有外遇,更別說離婚再娶。因而,他們隻有抑製著這份感情,不容許它泛濫開來。他們經常在宴會上,或人群中相遇。四目相對,靈犀一點,千言萬語,卻常苦於無法傾訴。於是,有一次,當他們有機會單獨相處時,周說:“那隻是三個字;三個從有曆史,有人類,就會互相訴說的三個字:我愛你。我不能時時刻刻親口對你說這三個字,但是,讓我們之間有點默契吧,如果我敲三下桌子,就表示我在對你說這三個字;如果我拍你三下肩膀,也是說這三個字;如果我打電話給你,鈴響三下就掛斷,那是我在對你說這三個字;甚至……如果我向你眨三下眼睛、彈三下手指、噴三口煙……都是在說:我愛你。”
多麼浪漫的表達方式!
然後,有好長的一段時間,他們生活在“三下”裏。敲三下,我愛你;拍三下,我愛你;看三下,我愛你;鈴響三下,我愛你;吹三下口哨,我愛你;歎三口長長的氣,我——愛——你。
這種愛情,有它的淒涼,有它的美麗,有它的詩意,有它的殘忍,有它的狂歡,有它的痛苦。
不論怎樣,周和胡就這樣“兩情默默”地度著日子。胡為了忠於這段“不為人知”的愛,竟摒退了所有的追求者,一直與小姑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