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戰一團幾乎傾巢而動,而隸屬於陸軍第二師的部隊也隨時可能出動參與平亂,特種部隊可能靈活根據任務情況調整彈藥和戰術,但是正規軍隊是不存在這種選項的。陸戰隊員們都是要訓練在海上顛簸的小船中進行精確射擊的,所以陸戰隊中存在大量得到唐軍“特等射手”稱號的士兵。
特等射手是唐軍陸軍和陸戰隊的一項考核,凡是可以通過這個考核的人,都是一等一的神槍手,也無一不是用大量實戰演習和彈藥喂出來的。跟專門遠距離狙擊的狙擊手不太一樣,軍中的特等射手要求是在實戰情況下,大部分時間可能是運動中,被各種不利條件幹擾,能用軍中普遍發放的製式步槍,也就是S11或者S1進行極為精準地射擊。
當然在實際戰鬥中,他們是作為一個步兵班的成員,是步兵班火力的延伸,使用的武器一般是精確射手步槍,製式S14。這是一種發射7.62毫米全威力子彈的半自動步槍,基本射程是在800米。
實際陸戰隊的情況是一個步兵班往往會擁有一半人通過了特等射手的考核,所以也不一定裝備S14.他們用S11一樣可以準確地斃傷敵人,比如像現在一樣,瞄著敵人的膝蓋打而彈無虛發。
這種戰鬥任務跟以往很不一樣,他們麵對的對手不是正規的軍隊,甚至連武器裝備都沒有。大多數拳民連大刀片子都不一定有的。以武裝到牙齒的陸戰隊去對付他們,再加上不管怎麼說這些人都是同胞,即便腦袋抽了,但是無限製地對其虐殺也是非常不合理的情況。所以,陸戰隊成員們不會被要求能不開槍就不開槍,但是會被要求,盡量射擊對方的非致命部位,傷了膝蓋跑不了了,顯然成為了很多陸戰隊士兵們的第一選擇。
一個陸戰隊士兵看到了一戶人家的慘狀,十分不忍,說道:“班長,咱們幹什麼還要跟這些暴徒講仁慈,這些家夥簡直就是無惡不作的強盜,這一家老小都沒氣了,東西也給搶光了。”
班長探口氣道:“之後把遇害者都好好安葬了吧,不管是唐人還是清人。我們也不會放過那些罪犯的,現在先把他們集中起來,手上沾了鮮血的人必然要經過審判的。”
而陸戰隊士兵們不知道的情況是,在洛杉磯,大唐總統白南做出了全麵指示。大唐的要求
清政府配合全麵取締非法暴力組織義和團;二,義和團成員將被判處流放罪行,由大唐將其帶往天方海外領,在這個過程中將進行統一集中管理和思想改造;三,大唐華北駐軍要不惜一切代價保護大唐國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同時盡可能保護清國境內的百姓的平安。
然而,當大唐駐清大使朱永芳將照會遞給清國鴻臚院之後,鴻臚院口頭上表示一定對大唐進行配合,但是在行動上卻什麼都沒有做。根據情報單位的消息,甚至一些清軍還故意敞開軍火庫,然後撤走,讓義和團的人前往獲得武器和彈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