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政學理論體係的探索——兼評介《財政學原論》
羅毅
財政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已有悠久曆史,但應該建立怎樣的財政學體係,財政學界沒有定論,需待進行探討。
建國以來,我國財政學界專家學者撰寫論著對此進行了許多有益探索。西南財經大學許廷星教授、譚本源教授、劉邦馳副教授合著並由許廷星教授主編的《財政學原論》就是其中之一。作者對如何確立社會主義財政學體係,進行了係統的研究。他們試圖根據其所闡述的財政研究對象來寫一本中國式的財政學教材,在體係安排上頗有新意。
作者指出蘇聯和我國某些財政學者關於財政學研究對象的提法不明確。“由於不明確財政學的研究領域,以及在研究領域中研究什麼,所以,所編財政學講義與教材中,內容麵廣而不深入,基本上停留在一些業務方麵的規章製度辦法,加上一些經典著作的語錄,隻研究上層建築方麵的問題,而忽略客觀經濟規律和財政規律。”許廷星教授在1957年即巳研究並出版了《關於財政學的對象問題》的專著,認為馬克思列寧主義財政學的對象是國家關於社會產品或國民收入分配與再分配過程中的分配關係,也就是人類社會各個發展階段中國家對社會的物質資料的分配關係。而財政的分配關係必須同國家職能聯係起來理解。因為隨著社會生產關係的轉變,隨著生產資料所有製的不同,隨著國家的性質及職能的不同,財政的內容也有所不同,財政的分配關係也有範圍廣狹的不同。所以從奴隸社會一直到資本主義社會的財政,其內容都較為狹隘,其分配關係僅限於社會產品或國民收入分配基礎上的再分配,而社會主義國家的財政內容則較為廣泛,財政的分配關係深入於國民經濟的生產領域而具有國民經濟的特點。本書在其所闡述的財政學研究對象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了國家財政係列分配過程及其所發生的各種分配關係,即:財政資金的積聚和集中及其與社會經濟諸關係;財政集中的積累資金在經濟領域和非經濟領域再分配諸關係;財政平衡與國民經濟總體平衡的關係等。全書共分四篇。始終以財政學研究對象即國家分配關係論觀點,貫串到各篇的內容中,從現象到本質,脈絡貫通,表裏清晰。它沒有把國家分配關係論觀點停留在財政本質的局部敘述上;又與資產階級財政學羅列收支表象而不觸及本質的四分法體係迥然不同。從而建立起比較係統嚴密的社會主義財政學體係,這也是本書的重大特點。
本書除財政學體係外還提出一些新的觀點。例如“國家所有與國家主權所有的觀點”。作者根據馬克思經典著作,對國家財政作了新的論證。馬克思說:“國家既作為土地所有者,同時又作為主權者而同直接生產者相對立,那末,地租和賦稅就會合為一體”。這就是說,國家作為土地所有者,它就以地租形式參與社會產品和國民收入的分配,國家作為主權者,它就以賦稅形式參與社會產品和國民收入的分配。根據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所有”和“國家主權所有”的學說,結合我國社會主義實踐,使人可以得出一個比較完整的財政觀念,國家財政之所以參與社會產品和國民收入的分配與再分配的運動,是根據國家生產資料所有和國家主權所有二重性進行的。又如“財政與經濟綜合平衡的觀點”。近幾十年來西方經濟學界為了解救資本主義經濟危機,提出所謂功能財政理論,他們認為預算平衡並非國家財政的主要目標,重要的是保持整個經濟的平衡。隻要能保持經濟上的平衡與穩定,在必要條件下可以采用赤字財政辦法。這種論點在我國財政經濟理論界中也不乏其人。本書作者則不然,認為在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條件下,財政平衡不僅要求預算收支平衡,預算內與預算外平衡,財政與信貸平衡,而且應擴大為財政與經濟綜合平衡。固然,組織財政平衡不能脫離保持經濟綜合平衡,但也不能為保持經濟綜合平衡而以犧牲財政平衡為代價。財政與經濟綜合平衡,在目標上要求在社會主義經濟發展戰略總目標下的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平衡,在方法上,指令性計劃範圍逐步縮小,指導性計劃範圍將逐步擴大,過去通過指令性計劃進行的綜合平衡,將有相當範圍的資金與物資,要通過指導性計劃進行調節,或完全通過市場進行調節來平衡,即通過金融市場和商品市場調節來平衡。毋庸置疑,這種觀點對搞好財政平衡會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