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對於家用向來是節省的,而付我先生的學金,卻堅要比平常要多三倍。平常學金兩塊銀元一年,她首先便送六塊錢,後又逐漸增加到十二元。由增加學金這一點小事情,我得到千百倍於上述數目比率所未能給的利益。因為那兩元的學生,單單是高聲朗讀,用心記誦,先生從不勞神去對他講解所記的字。獨我為了有額外學金的緣故,很享受把功課中每字每句解給我聽,就是將死板文字譯作白話這項難得的權利。
我年還不滿八歲,就能自己念書,由我二哥的提議,先生使我讀《資治通鑒》。這部書,實在是大曆史家司馬光於一零八四年所輯編年式的中國通史。這番讀史,使我發生很大的興趣,我不久就從事把各朝代各帝王各年號編成有韻的歌訣,以資記憶。
隨後有一天,我在叔父家裏的廢紙箱中,偶然看見一本《水滸傳》的殘本,便站在箱邊把它看完了。我跑遍全村,不久居然得著全部。從此以後,我讀盡了本村鄰村所知的小說。這些小說都是用白話或口語寫的,既易了解、又有引人入勝的趣味。它們教我人生,好的也教,壞的也教,又給了我一件文藝的工具,若幹年後,使我能在中國開始民眾所稱為“文學革命”(Literary Renaissance,直譯當為文藝複興。譯者)的運動。
其時,我的宗教生活經過一個特異的激變。我係生長在拜偶像的環境,習於諸神凶惡醜怪的麵孔,和天堂地獄的民間傳說。我十一歲時,一日,溫習朱子的《小學》,這部書是我能背誦而不甚了解的。我念到這位理學家引司馬光那位史家攻擊天堂地獄的通俗信仰的話。這段話說:“形既朽滅,神亦飄散,雖有判燒春磨,亦無所施。”這話好像說得很有道理,我對於死後審判的觀念,就開始懷疑起來。
往後不久,我讀司馬光的《資治通鑒》,讀到第一百三十六卷中有一段,使我成了一個無神論者。所說起的這一段,述紀元五世紀名範縝的一位哲學家,與朝眾競辯“神滅論”。朝廷當時是提倡大乘佛法的。範縝的見解,由司馬光攝述為這幾句話:“形者神之質地,神者形之用也。神之於形,猶利之於刃。未聞刃沒而利存,豈容形滅而神在哉。”
這比司馬光的形滅神散的見解——一種仍認有精神的理論——還更透徹有理。範縝根本否認精神為一種實體,謂其僅係神之用。這一番化繁為簡合著我兒童的心胸。讀到“朝野喧嘩,難之,終不能屈”,更使我心悅。
同在那一段內,又引據範縝反對因果輪回說的事。他與競陵王談論,王對他說:“君不信因果,何得有富貴貧賤?”範縝答道:“人生如樹花同發,隨風而散;或拂簾幌,墜茵席之上;或關籬牆,落糞氹之中。墮茵席者,殿下是也;落糞氹者,下官是也。貴賤雖複殊途,因果竟在何處?”
因果之說,由印度傳來,在中國人思想生活上已成了主要部分的少數最有力的觀念之一。中國古代道德家,常以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為訓。但在現實生活上並不真確。佛教的因果優於中國果報觀念的地方,就是可以躲過這個問題,將其歸之於前世來世不斷的輪回。
但是範縝的比喻,引起了我幼稚的幻想,使我擺脫了噩夢似的因果絕對論,這是以偶然論來對定命論。而我以十一歲的兒童就取了偶然論而叛離了運命,我在那個兒童時代是沒有牽強附會的推理的,僅僅是脾性的迎拒罷了。我是我父親的兒子,司馬光和範縝又得了我的心。僅此而已。
四
但是這一種心境的激變,在我早年不無可笑的結果,一九○三年的新年裏,我到我住在二十四裏外的大姊家去拜年。在她家住了幾天,我和她的兒子回家,他是來拜我母親的年的。他家的一個長工替他挑著新年禮物。我們回的路上,經過一個亭子,供著幾個奇形怪狀的神像。我停下來對我外甥說:“這裏沒有人看見,我們來把這幾個菩薩拋到汙泥坑裏去罷。”我這帶孩子氣的毀壞神像主張,把我的同伴大大地嚇住了。他們勸我走路,莫去惹那些本來已經瀕於危境的神道。
這一天正是元宵燈節,我們到了家中,家裏有許多客人,我的肚子已經餓了,開飯的時候,我外甥又勸我喝了上杯燒酒。酒在我的肚子裏,便作怪起來。我不久便在院子裏跑,喊月亮下來看燈。我母親不悅,叫人來捉我。我在他們前頭跑,酒力因我跑路,作用更起得快。我終被捉住,但還努力想掙脫。我母親抱住我,不久便有許多人朝我們圍攏來。
我心裏害怕,便胡言亂道起來。於是我外甥家的長工走到我母親身邊,低低的說:“外婆,我想他定是精神錯亂了。恐怕是神道怪了他。今天下午我們路過三門亭,他提議要把幾尊菩薩拋到汙泥坑裏去。一定是這番話弄出來的事。”我竊聽了長工的話,忽然想出一條妙計。我喊叫得更凶,好像我就真是三門亭的一個神一樣。我母親於是便當空焚香禱告,說我年幼無知無咎,許下如果蒙神恕我小孩子的罪過,定到亭上去燒香還願。
這時候,得報說龍燈來了,在我們屋裏的人,都急忙跑去看,隻剩下我和母親兩個人。一會兒我就睡著了。母親許的願,顯然是靈應了。一個月後,我母親和我上外婆家去,她叫我恭恭敬敬地在三門亭還我們許下的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