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約會三定律:
如果要約會,最好不要選麥當勞——為了健康,堅決抵製垃圾食品。
如果要跟男朋友約會,最好不要選電影院——躺在沙發上看電視比較舒服。
如果要跟男朋友以外的男性朋友約會,最好不要被男朋友看見——分手往往就是從這裏開始的。
很明顯,人滿為患的麥當勞破了我第一條。
從坐下來到現在,眼前的兩人已經互瞪了十分鍾之久,對麵坐著一個不認識的家夥,我不知道繼續對瞪下去,他們會發生什麼事,可我知道,我的眼睛快要抽筋了。
“靈怡,不介紹一下嗎?”
坐我們對麵的男孩怎麼看都跟葉文龍沾不上邊。他大概十七、八歲,挑染了幾撮銀色的碎發囂張的四處張揚,濃眉輕挑,高挺的鼻梁微皺,夜幕般幽黑的雙眼睜得又圓又大,此刻正狠狠的瞪著靈怡。
其實我最想問的是,你們準備什麼時候吃東西?
雖然不太喜歡吃這類垃圾食品,可是我從昨晚開始就沒進食了,肚子真的很餓耶。
顯然,兩人剛剛意識到身旁還有我這麼一大燈泡,終於收斂了一下,但敵對的氛圍並沒有改變。
“哼,這種白癡不認識也罷。”
>_<!
“你罵誰白癡!”
男孩倏地站起來,我才發現休閑服下的他將近有180公分。
“誰白癡就罵誰!”
>_<---又被忽視了!
切,我才懶得管你們。
徑自跑去買了一堆的漢堡、雞翅、薯條,順便要了三杯可樂,又樂顛顛的跑回來。
^o^---可以吃東西了!
O_O!!
靈怡啊~---你抓著桌子的雙手想幹嘛,掀了桌子可是會被人趕出去的。
剛放下的托盤又被我端了起來,東瞧睢西看看調查了一番。
T^T---為什麼都沒有空位??
“你這個死要錢的女人,為什麼要答應。”
男孩似乎有些抓狂,握成拳的雙手‘咯咯’的響。
“你以為我願意啊,要知道是你,我早就拒絕了。”
“那你就拒絕啊。”
能不能讓我放下托盤,手很酸的。
可是,靈怡要是掀桌子怎麼辦,我可是還沒吃呢。
為了我快餓扁的肚子,我決定自救,仰頭狂吼,“閉嘴!”
^_^!!----
“對不起、對不起---我說話大聲了點,請大家繼續享用、繼續享用---嗬嗬------。”
雙手端著托盤點頭哈腰的給周圍的人道歉。
空出一隻手小心的擦了擦額頭的汗水。
嗬嗬——成為公眾人物的感覺真的不太好受啊。
“喂,介紹一下吧。”
放下托盤,一手拿可口一手拿雞翅,用身子推了推沒有被我的吼聲影響的人。
“他叫羊癲瘋。”
“噗”
剛入口的可樂被我噴了出來,那小子靈活的閃過了我的突襲,開罵的駕勢被我的笑聲撞開。
“哈哈哈——笑死人了”竟然給他取這樣的綽號。
“什麼羊癲瘋,我叫楊巔峰。”
O_O?!不是綽號麼?
不過——=>_<=——有差別麼?
給孩子起這麼個名字,他父母還真是一對活寶。
“咳、咳,你好,我叫池暮月。”
池暮月保命條例第一條:見好即收,化敵為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