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徐誌摩和陸小曼之事。當時中國社交界有兩大美人,曰:南唐、北陸。唐是唐瑛,原籍廣東,嫁李祖法(現在港,當在九十左右或以上),後離婚,嫁容七(與李為保險業同行),因一直在上海,故稱南唐。陸是陸小曼,大概是江浙人,嫁與王賡,為一武官,一直在北京,故稱北陸。大抵唐較端莊,陸較眉清目秀,活潑而有幽默感。陸才貌雙全,能丹青,票青衣,1924年與徐相識,雙方一見傾心,竟然談起戀愛來,在北京鬧得滿城風雨,弄得誌摩去歐洲以避風頭。1925年陸小曼辦好離婚手續,1926年小曼二十四歲,和誌摩訂婚,目的在和誌摩正式結婚。徐的父母原則上不讚成這件婚事,遂提出三條件:(一)婚費自籌;(二)必須梁啟超證婚;(三)婚後必須南下,與翁姑同居硤石。梁啟超根本反對此舉,前已為了離婚事,和誌摩二人間有了意見,其後由胡適出麵說服。結果梁啟超雲:“昨天我做了一件極不願意做的事……在禮堂演說一篇訓詞,大大教訓一番,新人及滿堂賓客無不失色,此恐是中外古今所未聞之婚禮矣。”婚後確實去硤石,然朋友和文化運動均在上海,二人豈甘在硤石小城守寂寞?但離開硤石,父命不準支款,由母舅借旅費去上海。1927年與胡適、潘光旦、聞一多等組新月書店,翌年春出版《新月》月刊,由誌摩主編。住了幾天小旅館後,遷入友人空置的老宅以節省開支。誌摩雙親反而離南北上,由幼儀迎養。不知是故意還是避孫傳芳的兵亂。總之,雙親對他們離硤石去滬後,已實行經濟封鎖。新月書店和月刊對少數知識分子有吸引力,究竟非生財之道。以後幾年,誌摩唯有在上海的大學任教,大概以光華大學為主,其它各校則兼點課程,而上海各大學以私立居多,薪水遠不如國立大學,奔波為苦。1929年去南京國立中央大學任教授,時張歆海、韓湘眉夫婦均在中大,徐往常往返京滬兩地,在京時即住他們家中。1930年光華鬧風潮,學生罷課,胡適以誌摩如此,終非了局,遂邀他北上,協助他佐理北大校務。胡上任不久,徐可助其一臂之力,在薪津方麵,對徐亦可略加挹注。
至於說陸小曼揮霍,則要看從什麼角度。她一向過的是優雅的生活,往來都是藝文界人士,現在佳人配了才子,照理應如神仙中人。誰知婚後不久,即逼她為開門七件事發愁,為了省幾個錢不停搬家,沒有家庭生活可言。老實說,徐誌摩教書和兼課賺來的微薪叫她揮霍也無從揮霍起。婚後生活從未安定過,加以體質素弱,就此生起病來,誌摩當然知道和體恤,但無能為力。陸並不是病美人,否則也不是“北陸”了,至少要比林徽音強得多。在此期間,據說她染上了嗜好。三十年代上海租界公開吸煙,小康之家都有雅片煙榻之設。陸小曼如有病痛,親友勸她呼一筒一試,果然能止痛,因此染上這習慣也在情理之中。胡適邀徐北上恐怕主因在使誌摩不必每日麵對令他不愉快的場麵。徐去後即住胡家中以節省開支,月底領到薪水後即搭飛機將錢送到上海交陸小曼濟急。那時中國航空公司方成立不久,乘客不多,每班航機必有空位,有時從有關方麵取得免費機票並不太難。從上海到南京他都乘過飛機。至於北京和上海之間,誌摩更設法爭取機票以節省時間。
1931年11月18日徐自上海乘早車到南京,閱報知北京方戒嚴,幸離滬時找到友人去年所贈免費機票,遂寓友人何競武家,因離機場近,可於翌晨(19日)飛北京。這班飛機裝的都是郵件,乘客僅誌摩一人,於十時二十分在濟南附近忽遇大霧,撞山而死,機全毀。誌摩回北京是為了回北大授課,未聞是為了聽林徽音的演講,否則韓湘眉(前一晚在南京還同徐誌摩通電話)和林徽音的悼文中應該提起此點。至於陸小曼在徐死後身心當然大受打擊,後來和翁瑞午同居,翁善推拿,常為陸小曼醫風濕痛,而翁是癮君子,陸更無法自拔。上海淪陷期間,小報上報導,有人見到陸小曼,雲她牙齒有病,美人遲暮,非複當年。勝利後,陸戒煙並恢複健康,大概從事丹青,沒有什麼大作為,共產黨來後想即在人海中消失。
徐之識陸,正值太戈爾來華前(據年譜,但未有月份日期),可以說是一場刻骨銘心的戀愛,無奈二人都是再婚,家庭和社會都不見諒,打的是一場必輸的仗。家用拮據,有些國立大學還杯葛徐誌摩任教,友人們都是文人藝術家,隻能相濡以沫,而徐也未必肯接受施舍,盡管仗義友人不少,二人仍終於走上窮途末路。這可以說是五四以來文藝界最著名的愛情悲劇。
平心而論,徐誌摩一如雪萊,是個不可救藥的浪漫理想主義者,在年輕談戀愛時,死於非命,為文壇留下一段傳奇,使人懷念,可能比做個循規蹈矩的住家男人要可憐,但輝煌得多。(“Poor Splendid Wings”-詩人傳記的書名。)
我父親的信就這樣結束了。
我的友人把這封信還給我時,告訴我一個關於這封信的“秘密”:我父親信中所講的事,其實不必世交也可知道,因為絕大部分資料都能夠在陳從周的《徐誌摩年譜》(1949年初版)中找到,而年譜沒收入的某些軼聞,就未必是事實了。他又指出,我父親寫這封信時,絕大部分的資料都是依據《徐誌摩年譜》的,並非來自他一開始所說的“世交”關係;盡管他真的見過徐誌摩等人,其實也跟這封信的內容沒有絲毫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