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指定的遺書執行人是拉古納·索爾曼(他是隨同諾貝爾在國外工作的瑞典人,諾貝爾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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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確實希望在發給獎金時,不考慮受獎人的國籍(jí)、民族、膚色以及任何問題,應審查誰是最佳得獎者……
諾貝爾的遺書公布之後,執行人拉古納·索爾曼立即著手清理他的財產,變賣諾貝爾在世界各地所開設的工廠中所占的股份,組成諾貝爾基金會。
諾貝爾的遺產在繳(jiǎo)納財產稅後,即成為諾貝爾基金會的基金,總額在3100萬瑞典克朗以上,相當於200萬英鎊(bànɡ)。
基金會的章程及頒獎機關在1900年6月29日的瑞典國會上,由瑞典國王正式公布。
諾貝爾基金會從此成為一個獨立進行活動、不受政府管理的組織。它的代表是董事會,由5名成員組成,其中1人提任董事長,董事長由瑞典政府任命,其他董事由各頒(bān)獎團體指定。
諾貝爾基金會的章程由22條正文及4條臨時規定組成,其中前麵的13條是有關評選的一般規定,後8條是管理基金會的方式,最後1條為有關變更章程的規定。
該章程所定的頒獎機構如下:
一、瑞典皇家科學院。負責頒發諾貝爾物理學獎和諾貝爾化學獎。
二、瑞典卡羅琳醫學院。負責頒發生理學或醫學諾貝爾獎。
三、瑞典文學院。負責頒發諾貝爾文學獎。
四、挪威諾貝爾委員會。負責頒發諾貝爾和平獎。
因為在諾貝爾去世時,挪威與瑞典是最親密的聯盟國家,所以,諾貝爾在遺囑中指定由挪威來頒發和平獎。
後來,由於諾貝爾獎的聲望越來越高,瑞典銀行1968年在其300周年紀念之際,決定設立經濟學獎,它的全稱是:阿爾弗雷德·諾貝爾經濟學紀念獎。
瑞典銀行通過捐贈方式通知諾貝爾基金會將每年一份的金額(相當於同年度一份諾貝爾獎的獎金額,並另加金額的65%作為評選工作的費用)交由其處理。
諾貝爾基金會自1969年開始,將經濟學獎交由瑞典皇家科學院頒發,和其他諾貝爾獎一起,同時舉行授獎儀式。
除了上述頒獎機構之外,諾貝爾基金會章程還規定了諾貝爾獎的申請與評定程度。
諾貝爾獎的申請不是由具有研究成果的個人或團體直接提出,而主要是采取推薦推薦:把好的人或事物向人或組織介紹,希望任用或接受。的方式。
每年9月,諾貝爾委員會向世界各地有關的科學家、研究院成員和大學學者發出通知,向他們征詢下一年度的諾貝爾獎候選人提名;次年2月1日之前,這些推薦材料必須送達諾貝爾委員會(即是諾貝爾基金的理事會)。
諾貝爾委員會從2月1日開始,對收到的獲獎候選人推薦材料進行初步篩選,並由下屬的諾貝爾研究所對所推薦的研究成果進行調查研究。
委員會成員在經過一番詳盡地分析、激烈地爭論之後,於同年秋,向各頒獎機構提交秘密報告和推薦材料。
各頒獎機構在對經過初選的候選人及其成果進行評議後,再采用秘密投票方式決定評選結果。10月中旬前後,公布評選結果。
整個過程都是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的。
各獎項中,除了和平獎以外,物理學、化學、生理學或醫學、文學、經濟學獎,隻授予個人。如果一個成果由兩人或三人合作取得,則平分獎金;如果有兩人或三人同時分別得到某一研究成果,也平分獎金。但一份獎的獲獎人數不得超過3人。
和平獎,在多數情況下授予個人,但是也可以授給機構和社團組織。
諾貝爾獎金剛開始的時候,根據各學科的不同,隻有3.1萬美元到7.2萬美元。
後來由於基金會的不斷發展以及社會各團體的捐贈,在1994年的時候已增長到約143萬美元。
每屆得獎人的姓名都將流芳百世,永享最大的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