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甲午風雲(7)(1 / 2)

其時,鬥爭的首要問題是是否割地。李鴻章在天津接到“星速來京請訓”的諭旨以後,馬上向朝廷上奏,提出“敵欲甚奢,注意尤在割地,現在時機緊迫,非此不能開議”。逼著光緒帝授予“割地之權”,並且以割地求和“古所恒有”,“但能力圖自強之計,原不嫌暫屈以求伸”的胡言亂語來為對敵屈膝行為辯解。同時又以“停戰期限已滿,彼仍照舊進兵,直犯近畿,又當如何處置”的話來恫嚇光緒帝,真是軟硬兼施,無所不用其極,既然當時的光緒皇帝已被架空“靠邊”,為什麼李鴻章還要逼著他麵授“割地之權”呢?盡管慈禧太後已站出來表示“作一半主張”,然她已歸政,光緒帝畢竟在臣民的心目中為“一朝之主”,重大事件還是要用皇帝諭旨的名義來布告天下,而且自親政以來,光緒帝政治上已經成熟,雖談不上雄才大略但也想有所作為,把清朝治好,所以他是不願任人擺布的。李鴻章也感到這位年輕皇帝越來越難對付了,況且慈禧太後“作一半主張”是圓滑之辭,以後可作靈活解釋,因而“割地”這等重大事件,李鴻章若得不到皇帝“上諭”是不肯承擔責任的。

割地是出賣祖國神聖領土的可恥事件,雖“古所恒有”,但是曆史上凡割地求和的君臣,無不成為“舉世唾罵”的千古罪人,白紙黑字載入史冊,這是任何人抹殺不了的曆史罪責。應該公允的評論,清朝統治集團之最高掌權者,從慈禧太後,光緒皇帝到李鴻章都不敢承擔“讓地”的重大責任。光緒帝對李鴻章的奏折做了很巧妙的答複:“此次特派李鴻章與日本議約,原係萬不得已之舉,關係之大,轉環之難,朝廷亦所洞鑒。該大臣膺茲巨任,惟當權衡於利害之輕重,情勢之緩急,通籌全局,即與議定條約。”

光緒帝在上諭中回避“割地”兩字,而責李鴻章權衡利害輕重而行之。正月二十八日,李鴻章應召到京,光緒帝於乾清宮養心殿與軍機大臣一起召見李鴻章時隻是“溫諭詢途間安穩”的客套一番,仍未“麵諭”授割地之權,僅作了“惟責成妥辦而已”,模棱兩可的“訓令”。李鴻章無皇帝授權“讓地”,當然不會輕易赴日議和。過去他抵製光緒帝關於抗戰的種種指令,有恃無恐,而今赴日議和卻非“遵諭旨”而不起程,可見他之老謀深算。“麵諭”未得,苦衷難言,李鴻章在養心殿同翁同和、孫毓汶、徐用儀、奕等軍機大臣相互扯皮,在這些重臣要員的言辭中真實地反映了他們在割地這一重大問題上的不同心態。李鴻章首先哀歎苦衷:“割地之說不敢承擔,假如占地索銀,亦殊難措,戶部恐無此款。”應該指出,赴日議和並非美差,李鴻章不想戴上“割地賣國”的帽子,在其言辭中道出了他的矛盾心理。翁同和認為“但得辦到不割地,則多償當努力”,意思是寧可多賠償軍費而爭取不割讓領土。

這個主意無疑是上策,領土重於銀錢這是他的價值觀。然而,從日寇的野心來看,那是辦不到的,實際上給李鴻章出了一道難題。李鴻章聽出翁同和的高調,便反唇相譏,企圖拉翁同和同赴日本,嚐嚐和議代表的滋味。“李欲要餘(翁同和——筆者)同往議和,予曰:‘若餘曾辦過洋務,此行必不辭。今以生手辦重事,胡可哉?’”翁同和婉言拒絕。在座的孫毓汶、徐用儀立即幫腔,“孫、徐則但言‘不應割地,便不能開辦’”。最後李鴻章無可奈何地表示“割地不可行,議不成則歸耳”。李鴻章盡管消極抗戰,抵製光緒帝抗戰部署,屢屢貽誤戰機,造成今天的敗局。但在割地問題上其態度至少還存顧忌,從這一點上講,當時曾極力主張“割地”的孫毓汶、徐用儀比李鴻章更應受到“舉國唾罵”。

因割地問題“關係之重”,李鴻章堅持“請訓”,非得到光緒帝“麵諭”不可。二月初四日,光緒帝命恭親王奕汝等“宜奏東朝,定使臣之權”。把授李鴻章“讓地”之權推在慈禧太後身上。可是老奸巨猾的西太後也不想負“舉世唾罵”的割地罪責,通過內監李蓮英傳懿旨:“慈體昨日肝氣臂疼腹瀉不能見,一切遵上(光緒帝)旨可也。”用裝病的辦法再把這隻割地皮球又踢給了光緒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