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閃婚(大結局)(2 / 2)

但是,你要知道的是,在我父親去世前,我要用錢給父親看病,父親去世後,我要掙錢還債。

真是靠著我自己的話,在我們老家去個媳婦——很難!

在我思索再三後,我給你阿斌的丈人說了我的想法,我可以同意,但是不能花太多的錢,隻要超出我承受的範圍了就立馬打住。

阿斌的丈人去了花姐家,將我的意思轉達了,花姐那邊也同意了。

在一四年農曆的十一月初十,我和花姐去了城裏,算是見麵了吧。

那天早晨,我在街上租了一輛車去了花姐家。

自從和花姐第一次見麵後,我就沒見過花姐了,而那天去花姐家接她也是我第二次見到她。

花姐看起來很年輕,我也已經快三十了,那天一見麵,我感覺如果不是錢的問題,我是可以和花姐在一起的。

在車上因為有司機,我和花姐隻是簡單的聊了幾句。

因為那天早晨我沒吃飯,我和花姐到了城裏後,先找了個地方吃飯。花姐早晨吃了,我就給花姐要了一杯牛奶和一個漢堡。

牛奶花姐喝了,給她的那個漢堡我給吃了。

吃早餐的功夫,我和花姐把各自的情況也都簡單的說了一下,算是對對方有了大致的了解吧。

雖然花姐比我大幾歲,但是我和花姐之間聊天卻沒有什麼障礙。

吃完後,我和花姐就在商場裏轉了起來,我給花姐買了幾件衣服。中午的時候,我和花姐又找了個地方吃午飯。

那天我們相處感覺還不錯,下午回去後接下來幾天,我就在忙著寫書忙著店裏的事兒。

這幾天媒人成了我和花姐之間的傳話筒,將我的意思還有花姐的意思相互傳達著。

終於,在幾天之後我和花姐之間的事兒就定了下來,然後我開始忙活著我和花姐結婚的事兒。

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那是我和花姐結婚的日。

從一四年的十一月初十到我和花姐結婚,中間一共隔了十九天。僅僅隻是十九天,兩個陌生的人就生活在了一起。

婚禮很簡單,或者是,我和花姐的婚禮根本就不叫婚禮。

一般在我們老家結婚,就算是其他的地方結婚,婚車怎麼不得七八輛。但是那天我去花姐家接花姐,隻有兩輛車。

是的,隻有兩輛車!

沒有音樂,沒有伴郎伴娘,也沒有婚禮錄像,就那麼簡簡單單的,我和花姐就結婚了!

從結婚到現在也有大半年的時間了,我和花姐也拌嘴,但是卻還沒吵過架。我比花姐小,很多事兒花姐都是讓著我。

也許,在很多人眼裏,我和花姐的結合會讓很多人看不起,但是我相信,我和花姐會幸福的!

而且,在我的心底還藏著一個秘密,等將來有一天,我一定要給花姐一個隆重的婚禮!

後記

其實寫到這裏,並不是結束,而隻是我和花姐之間故事的開始。但是因為種種原因,不得已隻能匆匆截稿了。等將來有機會的話,我會和大家詳細的講一講我和花姐之間的故事!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