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4章 懷遺恨八弟逝九泉1(2 / 2)

雍正四年春,雍正便起駕前往圓明園駐蹕。雲惠隨居。

同時,雍正針對廉親王政治小集團的打擊正式展開了。他以成熟的政治手段和雷霆萬鈞的氣勢,徹底鏟除了廉親王及其黨羽!

雍正四年正月初四日,允禟因以密語與其子通信被議罪。

雍正四年正月初五日,允禩、允禟及蘇努、吳爾占等被革去黃帶子,由宗人府除名。

雍正四年正月二十八日,將允禩之妻革去“福晉”,休回外家。

雍正四年二月初七日,囚禁允禩,將其囚禁於宗人府,圍築高牆,身邊留太監二人,本月間,令允禩之妻自盡,焚屍揚灰!

雍正四年二月十八日,先時皇三子弘時因事得罪,交與允禩為子,本日雍正諭:“弘時為人,斷不可留於宮庭,是以令為允禩之子,今允禩緣罪撤去黃帶,玉牒內已除其名,弘時豈可不撤黃帶?著即撤其黃帶,交於允祹,令其約束養贍。”次年,弘時自盡,削宗籍。

雍正四年二月二十二日,簡親王雅爾江阿因“專懼允禩、蘇努等悖逆之徒”,被革去親王。

雍正四年三月初四日,命允禩、允禟改名,旨曰:爾等乘便行文楚宗,將允禟唐之名並伊子孫之名著伊自身書寫;允禩及其子之名亦著允禩自行書寫;本月十二日,恒親王奉旨至禁所催促允禩更名,允禩自改其名為“阿其那”,改其子弘旺名“菩薩保”;五月十四日,將允禟改名為“塞思黑”。

雍正四年五月初二日,禁錮貝子允禵,其子白起甚屬不堪,著與允禵一處禁錮。

雍正四年五月十七日,雍正召見諸王大臣,以長篇諭旨,曆數允禩、允禟、允禵等罪。

雍正四年六月初一日,雍正將允禩、允禟、允禵之罪狀頒示全國,議允禩罪狀四十款,議允禟罪狀二十八款,議允禵罪狀十四款。

允禩共有罪狀四十款,主要有:欲謀殺允礽,希圖儲位;與允禵暗蓄刺客,謀為不軌;詭托矯廉,用允禟之財收買人心;擅自銷毀聖祖朱批折子,悖逆不敬;晉封親王,出言怨誹;蒙恩委任,挾私懷詐,遇事播弄;庇護私人,謀集黨羽,逆理昏亂,肆意刑賞;含刀發誓,顯係詛咒;拘禁宗人府,全無恐懼,反有不願全屍之語。雍正稱其為“凶惡之性,古今罕聞”。

同年八月二十七日,允禟因腹泄卒於保定。

在這驚心動魄的八個多月之中,雲惠陪伴在雍正皇帝身邊,親眼看到了雍正皇帝為了鞏固政權、為了大清的生死存亡,為了國家多方麵積弊的全麵改革,以封建時代有為君王的遠見卓識和果敢的氣魄,鏟除了以八王為首的政治集團,然而它的負麵作用也是巨大的,因為,這些被革命的對象幾乎都是雍正皇帝的至親骨肉。雲惠親眼看到了雍正帝的憤怒,痛苦,無奈和痛徹心肺的悲傷。在這段日子裏,雲惠心裏反複默念著自己時代的一位偉人的兩句詩:“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間正道是滄桑。”

九月初九重陽節這日,一大清早,雲惠剛一睜眼,看到雍正平躺在自己身邊,呆呆盯著床幔發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