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被奪(1 / 1)

不用懷疑,“離夏”兩字都是排在通輯排行榜的首位的。很多人都在努力,立誌要超越我,但那隻能成為夢想。

我看見前方的尹少寒,斜著嘴角,笑得那麼的不陽光。隻要他一個動作示下,我身後的人便會立即行動。我全身僵硬,呼吸開始不順暢,再這麼下去,有腦充血的嫌疑。

我以我曾經練就的聽力判斷,此人離我三步之遠,腳步沉穩,體重超標,身高約一米九零。Sorry,身高一米九零不是我的聽力判斷出來的,而是在我判斷進行時,他已來到我的身邊,我看見的。

然後他繼續從我身邊往前進,看也不看我一眼。

他從我身邊走過,跨進亭子,附在尹少寒身邊一陣耳語。

原來不是衝著我來的!

尹少寒神色一變,起身離開之時吩咐一米九零,“把這件長相如此讓人費神的衣服撿起來交給杜警官,叫他掛在警局門口,若誰去奪取,就把誰抓起來。”

他路過我身邊,低頭用隻有我聽得見的話耳語,“此人若不是離夏本人,便是離夏的同夥。葉老師認為呢?”

“我隻是普通人,江湖上的事,理解不了。”

他哼笑了一聲,腳下生風,走得頭也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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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會說,這麼難看的一件衣服,沒了就沒了唄,或者說再做一件。

這不一樣,我說的是意義上。

“雪裳”不隻是普通的夜行衣,某種程度上,它代表的就是我,就是離夏,就像是旗幟一樣,丟不起,毀不得。這是標誌,是信念。

外出做事時,為不留下任何證據,我們是不以真麵目見人的。但是名氣很重要,不然哪來的生意。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們這行可謂有了一套成形且可靠的運行模式。

這行由古至今便存在,但古時殺手做事方式單一,在如今高科技的時代是行不通的。

古時殺手身份暴露,讓人看見了真麵目。沒事,換個城市繼續作案,你追我跑,來個環球旅行都沒問題。現如今若我暴露了真麵目,不出一秒,全世界都能知道我的長相。到時候第一個解決我的有可能就是組織中的某一成員,若易姐不親自動手,可能就是離秋送的行。

如今混黑/社會的不容易,一旦犯了事,最怕的不是留了蛛絲馬跡,而是什麼是蛛絲馬跡都不知道。高速發展的年代,今天在現場出現的證據驗不出來,明天或許就出了個新的科技產品將它驗了出來。到時候離落網又更近了一步。所以易姐一再強調不斷學習的重要性。

最簡單的錯誤不能犯,比如說把臉露出來讓人知道你的長相。可是把臉遮了,這票案件是誰幹的都不知道,警察不知道,無數客戶或潛在客戶也不知道。做不出自己的品牌,生意便做不大,價格也抬不起來。幹得是人命關天的事,拿的是掃馬路的工資,再者麵對的環境又比馬路嚴峻百倍千倍,這樣下去遲早心理變態,發生主動去自首的可能性便很大。畢竟監獄包吃住,還沒生計壓力。

於是幾百年前先輩們就想出了一個辦法,在自己身上或作案現場留下標誌性物件。隨著行業壓力漸長,生存環境越加惡劣,最主要的是刑偵行業的破案工具越來越先進,在我們之前的先輩們便以團夥作案的方式分擔不堪的負重。而後有本事的自己拉幫結夥脫離團夥單幹,做了頭領,以組織中個人業績分三六九等。對代表身份的標誌性物件在大方向上做了統一,細節上允許自由發揮。比如LV中成員代表身份的標誌性物件便是外出做事時的服裝,必須以“某裳”命名,但允許個人由著自己喜好設計服裝款式。這種做法在我們這行被稱作“留標”。

這當然又是易姐開源節流中的又一創舉,任何組織,不管大方向上以何物質作為標誌,但“工作服”是一定要發的。易姐就索性打起了“工作服”的主意,省得到時候發了“工作服”,還得另外再發放留標物件,加大成本。其他組織老大得此消息後,紛紛自認不夠精明,對易姐的手段望塵莫及。

有了自己的留標物件,就知道是誰做出的成績,知名度提高了,便是專家級人物,額外收掛號費不說,不是大案子還不接。對組織和對個人都是好事。

但各組織明令規定,在作案現場留標的方式徹底取消,退出市場。科技發達的年代,在現場留的東西越多,成為蛛絲馬跡的可能性越大。所以各組織成員隻得在自己身上做文章。

“雪裳”明日掛在警局大門口,就公開表明離夏的留標物件被搶,代表自己的東西都給搶了,若不給出積極的反應,把“雪裳”奪回來,我以後還用什麼混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