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性情中人2(2 / 2)

步歡唏噓道:“這就是識人不清的下場啊。葛隊,你可小心點。”

葛閱接過了小安給的平板電腦,看了起來。

“誇張了吧?”葛閱道,“你們真覺得上海那案是她一手策劃的?她有這個能力?”

程錦道:“做我們這一行,高估不一定會出事,但低估肯定會出事。”

葛閱又看了一會,“很不可思議。好,我知道這事了,我會注意。”

程錦沒再多說什麼。

過了會,時間差不多了,他們便一起去了隔壁的公安局。上葛閱道:“難怪她辭了公安部的犯罪心理顧問,是因為你們?”

程錦道:“不是,我還什麼都沒做,她自己就先主動辭了。”

蘭華區公安局裏,其餘的幾個人都到齊了,總共四個人,武海和邱永平是東城區的,田也是新區的,洪軍是蘭華本局的。大家互相介紹了一下,然後去會議室討論案。

第一個受害人是死在東城區的,女性,36歲,去年月份被殺,死於多處刀傷導致的失血過多,死前與人發生過性行為,對方帶了套。受害人死時穿著睡衣,睡衣被推到胸口處,胸部腹部有多處傷口,下.體被多次刺傷。她死在自己的一處房產中,那房並不是她常住的,而是她和幽會的地方,和她幽會的人那個人很可能就是殺她的凶手。警方從現場采集到多個指紋,也收集到很多毛發,但無法確定其中是否有凶手留下的。那房所在地是一個老區,附近攝像頭不多,翻遍了錄下的影像,也沒能發現可疑人士。

第二個受害人是位40位的女性,她在去年四月份時死在自己家,死時赤.裸著身體,也是身中數刀,下.體被刺傷,她那個小區裏有監控,警方通過攝像頭錄像鎖定了幾名嫌疑人,但後來經過排查後,發現他們都不是凶手。

第個受害人是位26歲的女性,死於去年的五年份,死狀和前兩個受害人有些不同,她是被掐死的,死時她上身穿著衣服,胸腹部沒有傷口,但下.體也被多次刺傷——這是判斷凶手是同一個人的重點條件之一。這次受害人的死亡地點不是在住宅內,而是車上,受害人自己的車,大概因為被血濺上後沒有地方清洗,所以凶手這次選擇了掐死受害人而不是多刀捅死。車被停在偏遠的郊區,好奇的過人走近查看時,發現了裏麵的屍體。

第四個受害人是位35歲的女性,去年六月份死在旅館,死因和前幾位受害人一樣,是失血過多死的。旅館有攝像頭,這次警方鎖定了一個嫌疑人,但對方出入旅館時都戴著帽和墨鏡,並穿了外套,領拉到最高,遮住了下巴,看不出他長什麼樣,隻能判斷出他大概175到180的樣,年紀在20到40之間。

連續四個月,連續死了四個人,經調查,這四人之間並沒有往來,她們互相之間應該並不認識。但她們卻死於同一個人之手。這之後,凶手銷聲匿跡了。當時的專案組調查了好幾個月,但沒有找到凶手,這案成了懸案。

但昨天,又出現了第五和第六個受害人,這案便又重啟了,而且這次交到了特案組手上。

第五、六個受害人是一男一女,他們比之前的受害人都年輕,女人21歲,男人23歲,他們互相之間是認識的,查他們的手機通話記錄可以查到,他們最多時一周聯係兩次,少的時候兩個月聯係一次。不過他們的親戚朋友不知道對方的存在。他們的死亡地點是男人租的房裏。男人的頭部有傷,胸腹部有多處刺傷,應該是被打暈後殺死的,他的下.體被切下來扔在一邊。女人的死因和之前的其他人差不多,包括下.體在內的多個部位被刺傷,死前與人發生過性關係。

去年的那四個受害人被害的情形大體相似,也比較好理解。但今年這兩個受害人的情況與之前相比就差異大了,讓人不解之處有很多。

程錦道:“你們怎麼看?”

步歡道:“兩個受害人約好了見麵,然後凶手闖入殺了他們?”

程錦道:“之前凶手的作案模式是他和受害人約好見麵,然後他殺了受害人。不可能突然改變他習慣的作案模式。”

有人道:“大概是意外,凶手不知道女性受害人身邊還有其他男性在,凶手後來發現這點後,遷怒於男受害人,殺了他,並割下了他的生.殖器。然後又殺了女受害人。”

又有人道:“也可能是他們本來就約到人見麵的,凶手計劃的就是殺兩個人。”

這麼說也說得通,隻是,去年那四個受害人和凶手相約,可能是約會,也可能是衝著性去的。現在的這兩個受害人,就不可能是在和凶手約會了,總不可能個人一起約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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