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20日,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對張俊以和趙安的案子同時開庭審理。2003年12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趙安有期徒刑10年,並沒收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
趙安案的初期,趙安和部分媒體也曾經懷疑,是張俊以當時舉報了他,對張俊以頗有看法。張俊以多次告訴他,不是他舉報的,如果是他舉報的,那麼他自己會因為立功而減免刑罰,怎麼可能還與他一起蹲監獄呢?趙安這才不再仇視他。在此案的審理期間,趙安也知道不是張俊以舉報他,舉報信法庭在證據展示的時候,張俊以和趙安都看見了,真正的舉報者是中央電視台內部的工作人員。
後來,張俊以告訴他,其實他自己坐牢是保護了趙安,當時法官在法庭上對張俊以說趙安還有很多事情,如果他能檢舉,那麼可以立功,減去3年。但是張俊以一見到趙安就想起他的妻子盧秀梅和女兒,什麼都沒有說,他寧可多待3年監獄,也不能說什麼。否則張俊以公司掌握著趙安大量其他證據,隻要他悄悄一漏口風,趙安的刑期不可能這麼少。在情商和財商上,無疑,張俊以要比趙恩高明很多,這也注定了出獄後的張俊以仍有數十億資產,而趙安卻隱退出了大眾的視線。
張俊以2002年10月被羈押,在2003年被判有期徒刑6年。按照法律規定,“審前羈押”可折抵有期徒刑,張俊以應該在2008年10月才刑滿釋放,但張俊以在2005年4月10日被釋放。外界也有很多猜測,張俊以是不是買通了監獄,坐了兩年多就不用坐牢了。作者走訪監獄後證實,原來張俊以因在獄中救火減刑3年,張俊以也因父親去世提前出獄為父親送終。
2005年3月2日,四平監獄教學樓火災搶險中,張俊以第一個發現火情後,迅速報告,他第一個衝入火災現場搶險。當時近40平方米的教研辦公室被濃煙和烈火籠罩著,能見度為零,張俊以衝進室內尋找火源,打開後窗並找來手電筒查找電源。張俊以果斷地切斷電源,阻斷了大火向隔壁展覽室發展的勢態,確保了近百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安全。
在曆時一個多小時的救火搶險過程中,張俊以往返奔跑十幾次扛來十幾個滅火器,往返多次的衝進火海,張俊以手上脖子上多處都被烈火燒出血泡。由於濃煙彌漫,濃煙嗆得人睜不開眼睛,濃重的黃色煙浪,將在室內搶險的李華東嗆倒在地,在最危險的時刻,張俊以將危險留給自己,用力將李華東托出,自己高喊著:“我衝進去!”挽救了帶病參加救火搶險李華東的生命,避免了一場因火災造成人員傷害事故的發生。張俊以不怕犧牲的勇敢舉動受到上級部門的普遍讚譽和嘉獎,經報上級部門批準,對張俊以給予3年減刑決定。
2001年12月5日,一篇題為《章子怡和白馬王子浮出水麵》的文章在娛樂圈炸開了鍋,文章稱,“章子怡並不傻,她深知自己為盛名所累,於是大膽出擊,主動追尋夢寐以求的白馬王子……經過一年半的尋覓,還真讓章子怡找到了!這位‘白馬王子’是吉林省人,姓張,現年30歲左右,還稱張先生有‘詞壇怪才’的美譽,他的歌詞作品譜曲後,被眾多流行歌手廣為傳唱”。媒體後來證實,文中所稱的“張先生”就是張俊以。
作者在采訪中,談起自己與章子怡的這段往事,張俊以用了“我們當時的關係很親密,有過一段特殊而難忘的經曆”這樣一句話來形容,這也就意味著當年轟動一時的“章張戀”並非空穴來風,而是的確存在過。
交談中,張俊以一直很親密地稱章子怡為“子怡”,言語中也透露出了對兩人情分的珍惜。張俊以和和章子怡的哥哥、父母的關係非常好,她的母親是一位老師,父親是電信係統的高層領導。在章子怡事業的起步階段,他們全家有時間就會去張俊以公司所在地吉林大廈打麻將。2001年,子怡的事業剛剛起步,有不少媒體往她身上潑髒水,讓她感到了無助和苦悶,不但想放棄演藝事業,甚至還有了輕生的念頭。章子怡曾經在吉林大廈五樓的總統套房住過一段時間,那段時間,他經常陪在章子怡身邊,安慰她,關心她。張俊以擔任中國慈善總會副會長後,在他的極力推薦和運作下,章子怡成了中國愛心大使,張俊以在自己的雜誌《華人文化世界》上發表了一篇名為《中國愛心大使章子怡》的文章,並推薦給了全國各個媒體。近年來,有關張俊以和章子怡的愛情被許多媒體爆炒,但不論是一些有意或無意的媒體評論,作為當事人的章子怡對於兩人的戀情從未給予過反駁,如果兩人真的沒有關係,相信章子怡早就站出來說“我不認識椅子”了。
在章子怡處境最艱難的時候,張俊以給予了她許多的關心和愛護,這也使得他們的關係變得親密和撲朔迷離起來。7年之後,回首這段美好時光,張俊以依然記憶猶新,坦言那是“一段特殊而難忘的經曆”。張俊以也坦言,由於自己的牢獄之災和張藝謀的介入,章子怡最終尋求了自己另一條發展之路。為了心中這永遠的痛,出獄後的張俊以投資五千萬元,成立了自己獨立的影視公司,希望自己有一天在影視業上,能向張藝謀挑戰,證明“張俊以不但會寫詩,還能拍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