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小和阿小是兩個人。
小學五年級前,我隻認識一個阿小。他住在我家前麵的那座房子。
那是座標準的閩南房子:左主房,右主房,中間一個天公廳——這是專門用以供奉神靈和祭祀的廳,閩南家家戶戶都供著一個神仙團,節日繁瑣到似乎天天都在過。
接著下來是左廂房、右廂房,中間一個天井。本應該接著連下來的,是左偏房、右偏房,中間一個後廳,他們家當時沒能力一口建完,草草地在天井附近就收尾,把空出來的地,圈出了個小庭院,裏麵種了芭蕉樹,養了一條黑色的土狗。
那是個海邊典型的漁民家庭。他父親從小捕魚,大哥小學畢業後捕魚,二哥小學畢業後捕魚。母親則負責補網,還有到市場叫賣收獲的海鮮。他當時還沒小學畢業,不過他幾次和我宣誓一樣地說:“我是絕對不會捕魚的!”
我喜歡他的母親烏樓,每次和母親去見她,就意味著家裏難得會有頓海鮮大餐。烏樓似乎從來隻會樂嗬嗬地笑,而不懂得其他表情,每次看到我,都要找點小零食給我吃,過年過節找個理由就往我家送點小魚蝦。偶爾他的父親和哥哥也會來逗我玩,甚至他家養的那條狗,我還沒進巷子口,它就已經在那邊搖著尾巴歡迎我。
但阿小,似乎總躲在一個安靜的角落,不參與我們兩家的交際。他很安靜,這種安靜卻分明帶著點高高在上的感覺,似乎永遠在專注思考著什麼。他唯一一次和我聊天,是聽我母親在和烏樓開心地說,我又考了年級第一。他招招手傲慢地把我叫過去,說,黑狗達,所以你要好好讀書,離開這個小鎮。
我當時還覺得小鎮很大,沒有離開的迫切感,但心裏對他莫名產生一種佩服:一個能看不上小鎮的人內心該是如何的寬廣。然而他讀書卻並不好,這讓他這種高傲的安靜,被理所當然地理解成一種孤僻。
孤僻的阿小,街坊開始這麼叫他。
另一個阿小是搭著高級的小汽車抵達我的生活的。
還記得那個下午,一輛隻在電視裏看得到的小汽車突然出現在巷口那條土路上。巷子太窄了,車子進不來,來回倒騰的車,揚起嗆人的煙塵,把圍觀的人,弄得灰頭土臉。
我光著腳站在圍觀的人群裏。那時候,白色的運動鞋,水手服樣式的校服已經在小鎮流行,但我習慣穿拖鞋的腳,卻死活耐不住運動鞋裏的憋悶和潮濕。老師說,不穿運動鞋就隻能光腳來上課,學校禁止粗魯的拖鞋。我幹脆就把運動鞋往書包裏一裝,無論下雨酷暑,永遠一對赤腳。日子久了,腳底磨起厚厚一層皮,甚至踩到玻璃也不會刺穿,開始驕傲地強迫同學叫我赤腳大仙。
然後這個阿小走下車了,他腳下是電視裏小少爺穿的皮鞋,身上穿的是電視裏小少爺穿的吊帶褲,頭上梳著電視裏小少爺才梳的那種發型,皮膚白得像他身上的白色襯衫。
他長得一副小少爺該有的模樣,白得發亮,瞬間讓周圍的一切都灰暗了。
他是我東邊鄰居阿月家的侄子。父母到香港承包工程發了家,哥哥已經辦好香港移民手續,接下來辦他的,這中間需要一兩年的時間,這時間裏他就暫且借住在這裏等。
香港阿小,街坊覺得這名字特別適合,仿佛香港才是他的姓氏。
香港阿小給這群野生的孩子內心,造成了極大的觸動。或許印第安人第一次看到歐洲人也是如此的心情。
從那天開始,他的家裏總圍著一群偷窺的孩子,這些孩子好奇他的一切:他說話老喜歡揚揚眉毛,他頭發總梳成四六分的郭富城頭,他喜歡吹口哨,還每天洗很多次澡。沒過幾天,這群老赤腳到處亂竄的小屁孩,個個說話也揚眉毛,頭發也梳四六分,也開始吹口哨。竟然還有孩子偷窺他洗澡。
阿月姨家稍微殷實點,在那片地區是唯一的兩層樓。香港阿小每次換洗的白色T恤和內褲就掛在樓頂迎風飄揚。那白色的衣物,雪白得太耀眼,似乎是文明的旗幟,傲慢地挺立在那邊。對這些青春期的孩子,那衣物夾著莫名的荷爾蒙感。香港阿小來的第三天,有個小孩爬上電線杆就為了看一眼阿小最貼身的秘密,一不小心摔落下來。還好以前的土地都還是土地,而不是冷酷的水泥地。孩子磕出了傷痕,但不至於傷殘。
這樣的故事,小鎮甚至羞於傳播,大人們當作一切都沒發生。他們用假裝沒看見,或者不理解,繼續守著風土的簡單。
我其實內心已經認定自己不會喜歡這個阿小的。在鄰居小孩共同組成的拖鞋軍團裏,我最會讀書,也是最得長輩和同齡人關注的,阿小雖然也引起我的興趣,但他奪走了原本屬於我的許多目光,讓我多少有點失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