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相關報道無誤,請問李院士:既然你的研究成果還沒有正式公布,對方是怎麼知道的呢?既然該公司曾經出價一二百萬元收買你,是明顯的違法行為,為什麼不向司法部門或主管部門舉報,不公開揭露呢?既然你的研究已經完成,準備什麼時候發表呢?將尚未正式發表的研究成果,透露給非學術專業的媒體,用以證明別人的商業利益,這符合科學道德和學術規範嗎?現在該公司披露你是另一家生產同類藥品的公司的首席科學家,並接受那家公司的經費資助,你作何解釋呢?
至於說,在祝國光之前,已有人揭發,浙大已進行調查和處理,因此祝國光再予揭露就是別有用心,那更說明李院士至今尚未認識到所涉錯誤的嚴重性。造假、抄襲的論文是在國際刊物上公開發表的,自然應該公開揭露和糾正。而且此事所造成的負麵影響不止涉及當事人和李院士,也關係到浙大、中國工程院和整個中國學術界。我相信,在調查和處理結束後,浙大肯定也會公開的。難道李院士認為,這樣的事可以內部了結嗎?要是不公開,李院士會主動公開承認自己“疏於管理”嗎?
現在,被李院士指責的那家公司已宣布要追究李院士的法律責任。據報道,中國工程院也將調查此事。我相信,如果李院士是清白的,法律將還他以尊嚴。即便如此,李院士無法推卸他必須承擔的學術、管理和道義上的責任。為了維護工程院院士的崇高榮譽,李院士應該引咎辭去在浙大的兼職。如果李院士希望繼續進行藥品研究,還是以不要與同類藥品的生產廠商發生任何利益關係為宜。
2009年2月6日
請查一下王益博士的來曆
據報道,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王益被“雙規”了。結果如何,這是黨紀部門的事,我們隻能拭目以待。我關注的是這位部級官員的另一重身份——經濟學博士,雖然這種現象在如今的部級官員中已經相當普遍。
根據報道提供的資料,王益於1984年2月畢業於北京大學曆史係,先後獲曆史學學士和碩士學位。1985年至1992年在中顧委辦公廳工作,1992年10月至1995年10月任國務院證券辦公室副主任,1995年11月至1999年2月任中國證監會副主任。也就是在他任證券辦公室副主任期間的1994年9月,他成為西南財經大學經濟係的博士生。兩年後,即在他升任證監會副主任一年後,又獲得經濟學博士學位。王益雖然原來擁有碩士文憑,具備在職攻讀博士學位的基本條件,但他原來的專業是曆史。除非他有先見之明,一般來說,總得待他調任證券辦公室後,才會有改學經濟的打算。至多經過兩年自學就考上了熱門的經濟係博士研究生,已經很不簡單。而在不可能不繁忙的公務中,他又能在兩年內修完經濟學博士的課程,考試合格,再寫成學位論文,或者還要先發表若幹篇學術論文,通過答辯,能做到這一點的,不是天才,也肯定是傑出人才。
王益任職的單位在北京,西南財經大學在成都。從理論上說,要修完一門課程就得定期到成都去聽講並參加考試,學校不可能派人上北京為王益單獨上課,或單獨命題考試。王益擔任的職位和工作,也不是什麼閑職,他哪來那麼多的時間?王益從1978年起就在北京讀書和工作,對北京很熟悉,北京並不缺經濟學科的博士點,是什麼原因使他舍近求遠,選擇西南財經大學呢?在正常情況下,在校的博士生也得有三年時間方能拿到學位,在職的研究生往往需要延長時間,王益卻能比正常研究生還快,究竟是他有特異功能,還是校方提供了額外的教輔呢?還有,王益讀博士的錢,是自費,還是公費?如果他真的按規定上課,參加論文撰寫和答辯的各個環節,就得每周往返於北京和成都之間,旅費是自己出的,還是花了納稅人的錢呢?
作為一名大學教授,負有指導博士生之責的教師,我深知,要在職獲得博士學位,即使原來有良好的基礎,也並未易事。而就我見聞所及,那些在高官位置上獲得的博士學位,很少不含水分,甚至少不了權力或金錢的介入。但即使疑雲重重,卻誰也無法弄清真相。即使當事人東窗事發,一般也追究不到這一方麵。目前每年新增的五萬名博士中,這樣的高官博士究竟占多少,還是一個未知數。
能否請教育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查一下王益這頂博士帽的來曆,從中發現一些研究生和學位工作中的弊病,以便采取切實的防範和改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