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孫衣言參審刺馬案(2 / 2)

不久,朝廷調任曾國藩為兩江總督,並派刑部尚書鄭敦謹為欽差,帶兩名郎中為助手,一起趕赴江寧審理此案。鄭敦謹素有“鐵麵無私大法官”的稱號,一到江寧就關門審案。可一連審了好幾日,張汶祥並不改口,曾國藩坐在一旁隻聽不言。鄭敦謹滿腹狐疑,私下問曾有何看法。曾國藩的態度不冷不熱,淡淡地說:“看來,也隻好照張之萬他們的原奏之法了結此案了”。鄭敦謹聽後心裏一下子冷了半截,隨即又恍然大悟,明白此案是不能再深究下去了。於是,他就按原來擬定的罪名,草草結案。

參審的孫衣言對此不敢苟同,曾當麵質疑鄭敦謹,鄭推出曾國藩作擋箭牌。孫衣言礙於曾國藩的情麵,終究不能窮追究底,還馬新貽一個清白,畢竟他官小言微,也沒這個能耐。再說曾國藩對孫衣言同樣有知遇之恩,當年廷試時,曾國藩是讀卷師。正是曾公的賞識,將其擢拔為第六名進士。同治元年(1862),又引薦他出任廬、鳳、潁兵備道。兩年前孫衣言初到江寧時,正逢曾國藩調任直隸總督,曾還纂書聯句:“大筆高名海內外,君來我去天東南。”贈孫衣言留別。足見座主門生,兩人的關係非同尋常。

不過,結案奏章須所有參審人員一一“書諾”(即認可並願意負責),孫衣言拒不“書諾”。這個字簽下去,畢竟有違讀書人的道德良心。盡管孫衣言、袁保慶兩人都沒有簽名,但結案奏章最終還是以四百裏加急送出去了。

其實,鄭敦謹心裏也是有苦難言,未等聖旨下達,隨即離開江寧。曾國藩依例奉上“程儀”,鄭分文未取,兩個郎中各受紋銀500兩。三人行至清江,鄭敦謹打發兩個郎中回京複命,自己則寫奏折稱病不能任職,請求開缺。清廷不允,給假兩個月養病。鄭敦謹自行棄官回鄉,且終生不再為官。

朝廷下詔厚葬馬新貽,張汶祥被淩遲處死,並剖心致祭。孫衣言應邀為馬新貽撰寫《神道碑銘》。他慷慨激憤,將內心不滿宣泄無遺:“賊悍且狡,非酷刑不能得實,而叛逆遺孽刺殺我大臣,非律所有,宜以經斷用重典,使天下有所畏懼。而獄已具且結,衣言遂不書諾。嗚呼!衣言之所以奮其愚憨為公力爭,亦豈獨為公一人也哉!”

此文一出,朝野震驚,輿論大嘩。然而,清朝統治者總不能為了一個死人,去動搖大清江山吧!斯人已逝,無非加恩賜恤,以慰忠魂罷了。參審刺馬案的孫衣言,不爭一時爭千秋。他的秉筆直書,充分顯示出一位正直知識分子的血性與骨氣。這與他在家鄉留下的“玉海藏書樓”一樣,都足以讓我們這些晚輩為之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