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胎申請?不,不是已經批下來了麼?”
“是批下來了沒錯,”地藏王昊天很淡定的點點頭,“不過出於對你的私人興趣,所以我又將它扣下了。”
我的臉頓時變得很難看,麻煩這種事可以不要說的這麼理直氣壯麼?會讓人很有扁人的願望的。
“然而在材料查閱過程中,我發現判官私自拘押靈魂,以武力威脅魂魄入世,致使魂魄造成重大損傷,已經嚴重觸犯了《靈魂保護法條例》第十二條,第二十七條;擾亂地府紀律,破壞地府輪回平衡則觸犯了《地獄規章》第六條,第十九條,第三十二條,按造條例,我已經對她進行禁閉三千年,不得離開地府結界範圍同時剝奪七百年靈力的處罰。黑白無常身為拘魂使,不克盡己責,反而煽風點火,同流合汙,同時觸犯了《靈魂保護法條例》第十二條,第三十六條;《地獄規章》第七條,扣除所有工資及年終獎一千年,除拘魂術外,封鎖體內能力五百年。閻王身為地府之首,執法不嚴,包庇甚至縱容下屬,所受的處罰是扣除所有公休年休,斷食七千年……”
昊天用他獨特的不緊不慢的聲音說道,神情淡然,好像說的隻是今天我買了一斤大白菜,中午吃幹鍋白菜那麼淡然。
我卻是越聽越吃驚,那個,這個,聽起來好像很嚴厲的樣子……會不會太誇張了點,什麼叫斷食七千年?他是想把閻王給活活餓死麼?
而且,他是閻王耶,地府之首耶,你處罰你上司的方法也太令人發指了吧,該不會你其實隻是借題發揮,公報私仇吧?
我越想越覺得狐疑,地藏王雖說被尊稱為菩薩,卻並沒有被正式納入神籍,身在地府,盡管地位超然,但在權責方麵還是要比閻王低上了那麼一點點。除此之外,判官花詩語與另一名執事是直屬於閻王的,職位雖然比地藏王低,但並不歸地藏王管。另外再另外,包括死神部隊在內,拘魂役,追蹤使都是歸屬於地藏王部門的。
這些都是閑極無聊的時候,淩迦告訴我的,因為我的審批過程還要過地藏王那一關,雖然他通常不太管事。
那隻是通常來說。
我想到洛非今天威脅地藏王的樣子,他甚至轟爛了他半個腦袋……
還有地藏王處罰閻王他們時的樣子,我聽說地府是設有司法部門的,並且剛好是由不歸地藏王管的另一名執事掌管……
那個,難道沒有人覺得這很詭異麼?
當然直到很久以後我才明白,原來在這個地府,地藏王才是真正的掌權者,而洛非,則是不同於所有人的,最特殊的存在!
因為沒有眼鏡遮擋的關係,地藏王昊天的紫色眼睛便顯得非常顯眼,雖然不能和洛非那種耀眼的金色比,但那種深沉神秘的紫,卻給人一種異樣的嚴肅壓迫感。
尤其在他盯著你的時候。
“對於處罰常先生有更好的建議麼?”
“哎?”
“因為你是事件本身的受害者,如有必要,你可以直接申請投訴,對於靈魂投訴,我們會根據他的要求對處罰進行修改並做雙倍處理。”
我打了個寒噤,你借我十個膽子,我也不敢投訴那個暴力女娃娃啊,更不要說還有閻王在了。
“沒,沒意見。”
“那麼,鑒於常先生所受的傷害及損失,您的特殊轉世申請完全符合要求,我會在三日內給予批複,另外,我們將支付一千金幣作為傷害賠償金,”他將一張深黑色的卡遞給我,“在地府,一個金幣的兌換比例是1:100000,即一個金幣可以兌換十萬冥幣,而這錢在人間同樣有效,雖然需要通過特殊途徑進行支取,金幣的價值與人界市場的黃金價格相等。”
我呼吸變得急促無比,捏著卡的手幾乎要抖起來了,沒想到自己這輩子居然還能和好運這東西沾點邊,地藏王的意思很明白啊,等我投胎了,隻要帶上這張卡,等於我一出生就懷揣巨款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