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本善(1)(1 / 2)

王夙並不是一個傳統意義上的無用二世祖。

她不同於一般紈絝,因為她更是一個被刻意灌輸了錯誤價值觀,殺人不眨眼的魔頭。

王夙第一次殺人,可以說是被個丫鬟慫恿的,而那丫鬟的模樣和名字早已消逝在風裏。

如同大多數人都清晰的記得自己各種各樣的第一次,王夙也清晰的記得那時才七歲的自己,雙手已染上了鮮血。

那天王夙和一群丫鬟在後花園裏玩紙鳶,一陣風吹來,紙鳶被纏在了樹梢上。一個丫鬟趾高氣昂的派站崗的侍衛爬上樹去撿紙鳶,侍衛下來的時候很“不小心”的把紙鳶弄破了一個指甲般大小的破洞,比王夙高兩顆頭的丫鬟氣勢洶洶的告訴王夙,非要嚴懲那侍衛不可,要不然主子就沒有主子的樣兒了,被一群奴才欺負到頭上來可不是一個英明主子的作風,一定要殺了他立威才行。

然後,那個侍衛竟然自己拔出佩劍塞在王夙手裏,緊接著握著她那不足以握住劍柄的小手,把劍刺進自己的胸膛,臉上滿是王夙看不懂的心酸和恨,末了竟對她笑道:“願小姐能饒了我的……家人……”

雖然平日裏嬤嬤給王夙講的故事都是些江湖兒女鐵馬金戈、快意恩仇的故事,可到底她還隻是個七歲大的孩子,王夙望著滿手的鮮血不住發抖,腦子裏一片空白。

事後王勃仲並未責罰王夙,隻是拉著王夙顫抖的小手,語重心長道:“夙兒啊,你是本大將軍的千金,自不同於常人。但凡冒犯了你的人,必須嚴懲!”王勃仲將王夙摟在懷裏,笑容甚是慈祥,“來人呐,給小姐煮碗安神湯來……”

後來,管家告訴王夙,那侍衛本就該死,並找來了一大堆他平日裏作奸犯科的證據。奇怪的是,自那以後王夙便再沒見過那個丫鬟。偌大的將軍府,指不定那丫鬟被調到哪裏去了,王夙也沒有放在心上。

王勃仲經常跟王夙說,其實人心是很可怕的,別看那些小丫頭們表麵上對你畢恭畢敬的,可誰知道心裏頭是怎麼咒詛你的!起先王夙還不怎麼相信,可當有一天她親耳聽到最喜歡的婢女春兒在背後碎碎念小姐怎麼還不去死的時候,王夙徹底信了王勃仲的話。王夙毫不猶豫的舉起匕首劃向了春兒的脖子,王勃仲在一旁看的很是欣慰。

從此,王夙經常在“不經意”間見到了許多“人間醜惡”,譬如小丫鬟偷懶啊、小婢女偷吃什麼的,一經發現,王勃仲便會放給王夙大權,叫她親手處死她們。王勃仲更是親自教王夙習武,“虎父無犬女,更何況我的夙兒還要親手懲治惡人,沒有武功怎麼行!”

王夙似懂非懂的點點頭,反正爹爹說的都對,照做就是了。

一張幹淨的白紙被塗成紅色或是黑色,白紙是無法選擇的。而《三字經》的開頭也是“人之初,性本善”。

久而久之,如王勃仲希望的那樣,王夙慢慢的習慣了殺人,也樂忠於殺人,甚至可以說是把殺人當作一個不關緊要的興趣愛好來培養的。對於王夙越來越令人發指的行為,一些府裏呆的時間長點的下人們,對她是既憐憫又害怕:憐憫她沒有被正確的教導,更害怕她的濫殺無辜。時間久了,下人們慢慢被替換掉,剩下的,隻有對王夙無限的憎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