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次偶然,小讓在回家的一條必經之路上,看見了喬宇,他在和一個有些熟悉的男人說話。
小讓一想之後,才記起來。
那是在財經雜誌上看到的名人!
他不知道為什麼他們要見麵,也不清楚為什麼喬宇會和這麼有名的人見麵。
但是,他心底一直很安然。
他相信,隻要是關於喬宇的,一定都不是壞事。
也許,喬宇是要去他們公司,被這位名人發現了,他是多麼的優秀,怎樣的好。
可後來,沒想到在一周後,他們三個人竟然見麵了,而且很奇怪,那個人一直打量他,好像要從他的臉上看出花來。
看的小讓有些尷尬,又有些害羞。
本來嘛,喬宇隻是說要介紹個人給他認識,說不定以後還會成為好朋友之類的關係。
是,那個人看上去很年輕,可是,他的實際年齡可比自己大了不止一圈。
他不明白喬宇這麼做的意圖,當時也就以為,喬宇是想給他找後路。
可小讓對自己還是比較有自信的,他覺得以後自己怎麼還是能找到好工作的。
後來,他就把這話給喬宇說了,喬宇牽著他一路回家,邊走邊笑,說道:
“誰說你必須找工作了,我就是介紹一個朋友給你,就算小讓長大了,想要當家裏蹲,喬宇哥也養得起。我是男人。”
“那我是什麼?”
小讓不服氣。
“嗬嗬。”
喬宇又笑了,閉著一隻眼睛,朝著小讓俏皮的說。
“我的寶貝。”
小讓隻好死心的低頭臉紅。
然後偷偷的笑。
能做寶貝,真好。
接下來的日子,很輕鬆,很快樂。
遠離了所有的過去,在新的城市裏,喬宇大學找了一份兼職,工資還不錯,網上也有兼職一些東西。
兩邊一起做,喬宇上班的地方離小讓念書的中學很近,每次小讓放學了,喬宇還在上班,小讓就會拿書和作業在那邊坐著等。
做完了就研究喬宇平時教他的網絡信息技術和製作,偶爾有時間,會偷偷瞞著寫一點煽情的文字放到自己的空間上。
有時候被喬宇逮到了,喬宇就會找出這段文字,然後印刷下來,拿著念,念的小讓臉紅耳赤。
念完後把紙張留下來,夾在書裏,留作紀念。
周末有的時候會一起出門發傳單,計算怎麼用最快的速度發完,先發完的有權利讓後發完的人做一件事情。
每次輸的都是小讓,但是每次都沒有讓他做什麼不好的或者害羞的事情,就是喬宇帶他去的每一個地方,他都不能反駁,隻能跟著去。
有的時候去爬山,有的時候去遊泳,有的時候逛遊樂園,有的時候做遊覽車。
幾乎隻要是個稍微有點名氣的地方,他們都去過。
然後……十四歲,小讓考上高中,喬宇進入大三。
那一年,喬宇帶著兩個可愛的小女孩,說是給小讓找的小夥伴兒。
其中一個小女孩,小讓怎麼看,怎麼覺得她和自己好像哪裏很像。
喬宇對她也很好的樣子……
後來,小讓就在不明不白的狀態下,吃醋了!
怎麼看那個小女孩怎麼不順眼!而,那個小女孩的名字,也和他相差不多。
“我,我叫任曦月,初二女生,這位是我的好朋友,她是欣兒。”
“兩位哥哥好,我是沈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