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少年時讀漢樂府詩歌《上邪》,“上邪,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少時的我們處於情愛的朦朧期,不懂愛之個中滋味,於是也渴望著有一天能有人對自己信誓旦旦地許諾久到永遠的愛戀。然而永遠到底有多遠?是一轉身的距離,是花開一季的距離,還是一生一世的距離?若愛真的可以始終不渝,或許就不再值得人們如此珍視了。
在《阿含經》裏,佛陀就常常說,“生當有死,合會有離。”這個才是事實,才是真相,不管我們是否願意承認,是否可以接受,事實是無法改變的。如果把根本無法永恒的愛情當成永恒,把朝不保夕的誓言當成一切幸福的依靠,可能最終受到傷害的、失望的仍是我們自己。
那麼,是不是要教所有人都不要愛情了呢?當然不是的。以出世之心做入世之事,雖有入世之傷,卻無空虛之悲傷。出世之心的愛,能夠讓我們心靈寧靜,時刻保持良好的秩序,穩定自己的狀態。緣起不隨,緣滅不追。
喜歡“過客”這個詞,盡管多少帶點蒼涼薄情的意味。但世事無常,人情冷暖,月晴圓缺,潮漲潮落,並非我們的心力所能左右的,我們何嚐不是這紅塵紫陌的匆匆過客。無論一路陽光也好,一路曲折也罷,終是誰也逃不過歸彼大荒、塵土飛揚的宿命。人生之路本就是由萬千的愁苦歡欣、聚散離合堆砌而成的,伴著季節輪回,隨著時光老去,正如蘇軾詩詞所雲:“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
陸小曼是中了愛情的蠱,也讓別人中了她的蠱的人。不是她的心機有多深,恰恰是因為她在人事方麵的單純和對愛情的無畏。縱然是今天,又有幾個人能像她一樣愛得果敢,愛得熱烈,不惜放下將軍夫人的半世榮華去嫁給一介書生做太太。然而她終是那個時代的苦命癡情人。
想念一個人的時候不會因為距離就有所改變,縱然與徐誌摩相隔萬水千山,思念確如野草般瘋長!不相見的日子,便把無盡的想念付諸於筆墨。和徐誌摩約好的,陸小曼開始每日寫日記。相愛的人就是這樣,你恨不得每個開心的笑臉、每滴傷心的眼淚,都有自己心愛的人在你身邊與你分享分擔。陸小曼的日記記錄的無非也都是些生活起居的細節,和對徐誌摩的刻骨的思念之情,再有便是對家人阻礙的決絕的反抗了。
有時候,因為相愛,我們都過重地看待了對方,都以為對方是自己的天。其實,隻有你自己才是你自己的天!以為沒有彼此的日子會分秒難過,但過後發現,自己也可以足夠堅強地麵對一切。
陸小曼是個麵容嬌俏的人,但又未嚐不是個堅強的人。20世紀20年代,大家的思想還停留在夫貴妻榮層麵上,男人可以三妻四妾,這說明男人的本事,女人卻隻能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完全任憑命運的擺布,“所以從前多少女子,為了怕人罵,怕人背後批評,甘願犧牲自己的快樂和身體,怨死閨中,要不然就是終身得了不死不活的病,呻吟到死。這一類可憐女子,我敢說詩歌裏麵有糾葛是自己明知故犯,她們可憐,至死還不明白是什麼害了她們。”從來都隻有女子被休的份兒,麵對一場沒有愛情的婚姻,還沒有哪個女子敢於反抗,敢於主動提出離婚,陸小曼是敢於第一個吃螃蟹的女人。
但是,她的堅持和勇敢,對別人來說卻是一種臉麵上的傷害。她的父母,是社會上有頭有臉的風雲人物,豈能受得了自己的女兒以一個有夫之婦的身份愛上其他男子,做出如此叛逆“不道德”的行為;陸小曼的丈夫王賡也是上流社會的青年才俊、仕途之中的少有的年輕有為者,如何麵對妻子因情變而引起的別人對自己的指指點點。
陸小曼為此和母親吵架,她問母親:“一個人做人是為自己做呢,還是為著別人做呢?”陸小曼是個可憐的人,生於富貴榮華中,一直做被提線的木偶,被安排學習各種交際應酬,隨後,父母根據等價原則把她嫁給了一個性格完全不同、沒有感情基礎的人。她是什麼?是商品嗎?大家什麼都考慮了,唯獨忘記了她是個有思想的人。
陸小曼不信命。在收到來自歐洲的徐誌摩的信時,她就像一個在黑暗中遇見了一縷陽光的人,雖不多,但足以支撐那原本脆弱的信念,期待著陽光灑滿、漫天絢爛的日子。於是,她下定了決心,要做一回自己,要為愛而活!
她曾在日記中寫道:
摩,為你我還是拚一下的好,我要往前走,不管前麵有幾多的荊棘,我一定直著脖子走,非到筋疲力盡我絕不回頭的。因為你是真正地認識我,你不但認識我表麵,你還認清了我的內心,我本來老是自恨為什麼沒有人認識我,為什麼人家全拿我當一個隻會玩隻會穿的女子。隻有你,摩!第一個人從一切的假言假笑中看透我的真心,認識我的苦痛,叫我怎能不從此收起以往的假而真正地給你一片真呢!我自從認識了你,我就有改變生活的決心,為你我一定認真地做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