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訴諸刑法是嗎···好好好···對,就應該給他一個教訓····就是···實在是太過分了···好,大律師,那我等你消息,嗯,嗯,好,就先這樣,好,拜拜。”Vincent結束了電話,何群好奇地問:“刑法?什麼刑法?”
“就是阿哲的歌曲被盜用的案子啊,我找了台北最有名的知識產權方麵的司律師,他的意思是,阿哲雖然還沒有正式發表這些歌曲,但是他擁有這些歌曲的版權,這是絕對的侵犯著作權,再加上根據昨天的數據,Kasio的新專已經賣出去8000張了,那他就是已經靠這個賺了160萬台幣了,所以數額方麵也是很大的了,司律師的意思,可以告他侵犯著作權罪,不僅可以要求罰金,還可以請求法院判處刑期的。至於具體怎麼個數字,看你和阿哲的要求了。”
“這樣···”雖說這是個好消息,何群心中還是有隱隱的擔心:“那之前Levy不是說幫阿哲簽那個版權轉讓的合約,那個會不會幫他們脫罪啊?”
“哦,那個,”Vincent有些奸詐地笑著:“你不用擔心,我問過司律師了,這個是無效的,因為著作權是個人的權利,必須由阿哲親自簽字才有效,Levy簽字是沒有用的。”
“那就好。”何群也算是心裏的一塊大石頭落了地,不過看著Vincent的表情還是有些不對:“那你幹嘛還笑得這麼奸詐?”
“我今天才想起來,”Vincent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這一個方法還是我教給他的。”
“怎麼說?”何群皺了皺眉頭。
“就那時候我們倆還剛進公司,經常一起去泡吧聊天,有一次我突發奇想,說當經紀人可以賺黑錢,偷偷幫歌手簽這種轉讓版權的約,自己就可以從裏麵賺一筆。”Vincent回憶著往事,忍不住搖搖頭:“沒想到他還當真了,想想真是可笑。”
“我想,”何群搖搖頭:“你們倆這也是段孽緣啊。”
“哈哈,過獎過獎,”Vincent呷了一口手上的波旁威士忌:“不過也是,沒有他,我也不知道什麼叫日久見人心。”
“誒,對了,你的辭職報告後來怎麼樣了?”何群想到這一茬,趕緊問道。
“不知道誒。”Vincent聳聳肩:“一直沒有人聯係我,你看我這次帶你出來繼續演唱會,也沒人攔著我,搞不懂。”
“好吧。”何群也想不通,不過既然阿哲的事情好解決那就行了,他便站起身朝外走:“那我回去睡覺了。”
“嗯,早點睡哦,”Vincent意有所指地笑著:“你們兩個,別玩太晚哦,明天還要工作的。”
“想什麼呢你!”何群剛巧走到門口,抓起手邊掛著的毛巾就朝裏麵扔過去,扔完就出了門,留下Vincent拿起毛巾搖搖頭:“嗯~不禮貌~”
······
何群回到房間,卻發現這烏龜妹似乎睡著了,她的酒紅色卷發如一朵酒紅色的玫瑰盛開,大多是散落在床上,也有幾綹落在她的肩頭。床上鋪著的是暗金色和黑色相間的中世紀風的被單,在這樣的背景映襯下,她的肌膚越發顯得白皙而瑩潤。屋內的燈光線柔和,將她精致的臉部線條暈染得越發柔美。那半曲著身子,躺在床上的小人,就如天使,純潔而美好。可是,她微曲的身體卻透著一種說不出的性感,何群忍不住彎下身去,緩緩地伸過手指,輕輕拈起她的一綹頭發,送到鼻端嗅了嗅,是很清爽的檸檬味,透著陽光和朝氣,一如記憶中的美好。何群微微咧起嘴角,這笨烏龜,平時看不出還有這樣性感的一麵,似乎她說得對,自己,好像還真是賺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