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風琴與鋼琴的奏法(1 / 3)

音樂在十八世紀以前,長期地受宗教的拘束,世俗音樂全無可觀。十八世紀初德國人巴赫(Bach)出世,方始有獨立的音樂藝術。此後名家接踵而起,音樂一日千裏地發展,直到今日。故音樂史上最重要的一部分是近世史,即自十八世紀前半至十九世紀後半之間的音樂史。

近世音樂可分為前後兩期,前期是古典派音樂,後期是浪漫派音樂。兩者的區別約言之,古典派音樂注重形式,表現純粹的音樂美,絕對音樂就是這派的產物。浪漫派音樂注重內容,表現深刻的精神生活,標題音樂就是這派的產物。現在把兩派分述如下。

一古典派音樂古典派可分為前後二期:前期為古典派複調音樂,後期為古典派主調音樂。複調音樂是宗教音樂時代的作曲法。其法每曲有兩個以上的獨立的旋律,同時相並而進行。主調音樂是近世器樂勃興之後所改用的作曲法,其法每曲隻有一個可以獨立的主要旋律(常在高音部),其餘的都是輔佐這主要旋律的和聲,不能獨立,像現今學校中的二重唱,三重唱等便是一例。

古典派複調音樂有二大作家,即巴赫與亨德爾。

巴赫(JohannSebastianBach,1685—1750)是德國人,他是救音樂脫離宗教的桎梏而獨立的人,故有“音樂之父”之稱。音樂之父有子甚眾,其第三子埃馬努埃爾·巴赫(EmanuelBach,1714—1788)也是大音樂家,為後來的浪漫派的先驅。

巴赫在音樂上是多方麵的天才,關於聲樂,劇樂(清唱劇),風琴,鋼琴,小提琴,管弦樂都有傑作。他發明鋼琴的彈奏的指法(本來鋼琴彈法很幼稚,僅用四指,巴赫始加用拇指)。又發明“十二平均率音階”——就是現今鋼琴風琴所用的音階。但他最偉大的事業,是複調音樂作曲法的改進。他廢止宗教音樂時代所行的樂曲形式——即所謂“卡農”(canon),而改用“賦格”(fugue)及“托卡塔”(toccata)等最高的複調音樂形式。巴赫的fugue在今日還是音樂上的珍品。

與巴赫同時同國的,還有一位古典派複調音樂大家,便是亨德爾(GeorgFriedrichHandel,1685—1759)。亨德爾是古今最大的清唱劇(oratorio,是關於宗教事跡的一種歌劇)作者。其中《彌賽亞》(Messiah)被稱為不朽之作。但他的偉大的事業,是聲樂法與管弦樂法的展進。他的管弦樂法與巴赫的大異,接近於後來的主調音樂,複調音樂從此漸漸衰沉。

主調音樂代替複調音樂而發達,其原因在於器樂的勃興。巴赫以後,鋼琴已發達,小提琴技術,管弦樂演法,皆顯著地進步,因此音色變化複雜,無須再作艱澀的複調音樂了。主調音樂的先驅者,前已說過,是巴赫的第三子埃馬努埃爾,和意大利的克萊門蒂(MuzioClementi,1752—1832)等。其完成者有三大家,即海頓,莫紮特與貝多芬。

海頓(FranzJosephHaydn,1732—1809)是奧國一個車匠司務的兒子,六歲時就表露音樂的天才。一生專研器樂,發表十二大交響樂,音樂史家稱他為“交響樂之父”。

莫紮特(WolfgangAmadeusMozart,1756—1791)也是奧國人,一個在世僅三十五年的短命天才。五歲時,就隨父旅行演奏,見者皆歎為神童。十二三歲時開始作曲。所作以器樂曲為主。他的奏鳴曲比海頓的更為進步。他的四十九部交響樂中,以《g小調》及《C大調》(即《朱庇特》)交響曲為最著名。

貝多芬(LudwigvanBeethoven,1770—1827)是近世最偉大的樂聖,晚年兩耳全聾,而其九大交響曲中的最大的傑作《第九交響曲》,卻在全聾的時期中製作,好像是有神力似的。他的作品,除九大交響曲以外,主要的是奏鳴曲,弦樂四重奏,序曲,協奏曲等。就中《月光奏鳴曲》(MoonlightSonata),《克魯采奏鳴曲》(KreutzerSonata),《悲愴奏鳴曲》(PatheticSonata)等為最著名。他的樂風的特色,是注重精神生活的表現,故其作品超越於形式美之上,有深入肺腑的感人力量。他是模範的標題音樂的作者,又是近世古典派和浪漫派音樂的橋梁。

二浪漫派音樂浪漫主義是熱情的,主觀的。故浪漫派音樂尚清新,貴獨創,有不拘形式的傾向。貝多芬以後的浪漫樂派,薈聚於德法二國。其中最大的天才有七人,可分為三時期如下:舒伯特(FranzPeterSchubert,1797—1828)被稱為“歌曲之王”。以前的作家競作長大的樂曲,他獨能發現短小的歌曲的價值,一生所作共有八百餘名曲。就中《聽!聽!那雲雀!》(Hark!Hark!theLark!),《野玫瑰》(HeidenRoslein),《魔王》(Erlk?nig)等傳誦最廣。但他也作大樂曲,有交響樂十曲,和鋼琴奏鳴曲,弦樂四重奏各二十餘曲。其中《未完成交響曲》(UnfinishedSymphony)和《C大調交響曲》最為著名。他是生涯坎坷的短命天才,於《未完成交響曲》的製作中死去,但其作品卻能成為傑作,至今常在世間開演,也好像是有神力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