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1章 西奧多·羅斯福的統治(3)(2 / 2)

第二,政府管理和開發西部土地,製止土地浪費現象。1902年羅斯福推動製定了《紐蘭茲墾荒法》,規定由聯邦政府監督出售各州公有土地,將售地所得收入用於資助西部貧瘠地帶的水利設施建設,對開墾荒地者實行收費服務,再用這些收入來開墾更多的土地。由此形成良性循環。到1920年,根據該法而獲得開墾的土地達120萬英畝。

第三,重視開發和合理利用水利資源。1907年他委派一個內陸水道調查團,來全麵研究河流對土壤和森林的關係、水力開發和水道運輸等問題。該團在考察後提出了綜合利用水利資源的方案,以期建成發電、航運和灌溉的完整係統。後來建成的田納西河流域工程在不少方麵就借鑒了這一方案。

羅斯福在他的第七個年度谘文中特別強調了資源保護的重要意義。他說:“浪費或破壞我們的自然資源,毀滅性地使用土地,而不是在使用時增加土地的效益,將導致破壞我們的子孫後代時期的繁榮,我們應該傳給他們的理所當然的是擴大和發展了的繁榮局麵。”

1908年羅斯福召開全國保護自然資源代表大會,內閣成員、最高法院法官、44名州長和數百名專家出席了這次在白宮舉行的會議。會議發表了一份宣言強調對森林、水道和礦產資源的保護以及對水土流失等問題的治理。隨後不久,各州也紛紛成立資源保護委員會。1909年組成了以哈佛大學校長埃利奧特為主席的全國自然資源保護協會,作為進行教育和宣傳活動的一個中心。羅斯福還努力促使國際社會關注自然資源的工作,並獲得其他許多美洲國家的合作。

羅斯福保護自然資源的努力,喚醒了美國公眾關心愛護生態環境的熱情。他懂得自然資源和人類生存有密切的關係,極力保護它們不受私人的無情掠奪,這對於合理地利用和配置自然資源,確保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基礎,使人類共享美好安全的自然環境,無疑是有進步意義的。因此,羅斯福獲得了“偉大的保護主義者”的稱號。有些曆史學家認為,羅斯福兩屆執政最為重要的成就,無可置疑的是在自然資源保護方麵。

“誘奸”與“強奸”:美國與巴拿馬運河

1898年,美國戰艦“俄勒岡號”從普吉特海峽繞航合恩角開往古巴海麵去參加美西戰爭。這件事向美國決策者表明:用一條運河把大西洋和太平洋聯結起來,是戰略上的絕對需要;而西海岸的發展和美國與遠東貿易大量增加的可能性,則使美國工商業和航運業人士在中美洲要開鑿一條運河的心情更為迫切。19世紀末加勒比海和太平洋許多島嶼屬地的取得,使修築和經營一條聯結兩大洋的運河,對美國政府來說意義重大。但是,要實現這一目標,又有外交方麵的阻力。這一阻力就是1850年美英兩國簽訂的《克萊頓———布爾沃條約》。根據該項條約,美國與大不列顛相互承諾,沒有另一方參加,一方不得修建運河。

1899年時,國務卿約翰·海同英國外交大臣朱利安·龐斯福特草簽了一項條約,使英國放棄了修建運河的權利。但是此約禁止美國對運河設防,還要求在未來運河完工後應由國際保證安全,因此參議院拒絕予以批準。後來由於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參議員洛奇的努力,一項新的《約翰·海———龐斯福特條約》於1901年11月簽訂,並迅速獲得批準。

新的條約廢除了以前的協議,允許美國修築和控製一條運河,並規定運河應按同等的條件向所有國家開放。

在中美洲修築一條地峽運河的設想,實際上並不新鮮,從16世紀以來人們就一直在醞釀著各種各樣的方案。美國總統波爾克在執政時期,始終對運河抱有濃厚的興趣,但由於當時國力弱小和黨派鬥爭的製約而未能付諸於具體的實踐。1876年法國一家公司從哥倫比亞手中購買了租讓權,準備建造一條巴拿馬地峽運河。這一舉動使美國深感不快,但又不好直接幹預。

主管巴拿馬運河工程的總工程師就是主持開鑿蘇伊士運河的德萊塞,他自以為有成功開鑿運河的先例,所以這次也就躊躇滿誌,信心十足。但不久他就發現,巴拿馬與蘇伊士有很大的不同。蘇伊士運河是一條海平線水道,是從沙漠中開掘出來的一條大型溝渠;而巴拿馬卻既有低濕之地,又有高出海麵幾百英尺的山地,太平洋、大西洋兩洋的水平麵差距較大,有成片成片的叢林,工程進度很不理想,到1889年耗資2億6千萬美元尚未獲得成功。德萊塞的公司被迫宣告破產,運河工程陷入了無法施工的境地。不久,法國新的巴拿馬運河公司成立,但它的目的僅僅在於把舊公司那可疑的資產轉售給美國。

這時,美國政府內部對地峽運河的討論集中在選擇適當路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