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為提高和改善美國廣大人民的生活條件而不斷努力。我的宗旨就是勤奮工作和捍衛自由政府的偉大綱領。操勞的職責屬於我,而功績則應歸於上帝,這就是我的政治信仰的基礎。我相信這樣的自由政府最終會勝利,而它的偉大原則將會牢固地確定下來,永不動搖。”
約翰遜於1808年12月29日出生在北卡羅來納州的一個窮苦家庭,他3歲喪父,從未上過一天學。14歲那年他當了裁縫學徒。幾年後他們一家遷到田納西州的格林維爾。在那兒,約翰遜很快成為遠近聞名的裁縫。他通過頑強的自學獲得廣博的知識,並成為一名出色的演說家。他在30年代開始投身政治活動,先後任田納西州議會議員、州長和國會參議員。作為民主黨人,約翰遜是唯一譴責脫離聯邦的行為並支持聯邦的參議員。在田納西州脫離聯邦之後,他與自己家鄉的這個州決裂。他積極支持林肯總統在南北戰爭期間所采取的經濟、政治和軍事改革措施。約翰遜在他出生的南部被視為叛徒,他的模擬像在田納西州被處以“絞刑”,他和家人的生命曾多次受到威脅。但在北部,他卻成了深受歡迎的英雄。1864年6月,在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上,林肯總統說服代表們讓約翰遜取代副總統漢尼巴爾·哈姆林,以便用一個讚成聯邦的南方民主黨人來維護平衡。不料,林肯總統突遭刺殺身亡,這就一下子把約翰遜推到美國政治的前台位置。
約翰遜在就職演說裏的語氣是非常謙虛的,但實際上,他是個無所畏懼的人。他可以為了堅定的信念而不顧一切地去鬥爭。“在一個需要講究策略和靈活性的時代,他卻十分固執而不靈活;約翰遜是無可通融的。”正因如此,他不久即卷入到美國曆史上空前未有的、殘酷的政治鬥爭的旋渦之中,也就是關於“南部重建”問題的鬥爭中。
約翰遜和林肯一樣,主張“寬厚”和“緩和”的南部重建政策。他認為,反叛的諸州從未脫離聯邦,因為憲法規定,聯邦是不能分離的。“重建”就是把各州政府交給白種人去管理,隻剝奪少數幾個前南部同盟的首要分子的公民權。可是,國會中共和黨的許多領袖卻主張采取“激進的”和“嚴厲的”的重建政策:要求授予黑人公民權,將大部分參與叛亂的人逐出政府;對南部諸州進行軍事管製,進而建立民主政權。這種重建政策對共和黨是有利的,可以使它借機鞏固全國性的領導地位。
最初,共和黨激進派和約翰遜總統基本上相安無事。約翰遜曾說過:“叛國有罪,應受懲罰,必須使叛國行為聲名狼藉,必須使叛國者遭受貧困。”共和黨參議員本傑明·韋德聽後高興地說:“約翰遜,我們信任你。感謝上帝!今後進行政府工作不會有什麼問題了!”但是,很快便出現了一樁樁麻煩,使得雙方的短暫合作迅速走向破裂。
1865年5月29日,約翰遜公開發表《大赦宣言》,明確地表示要執行林肯的原定計劃,緩和同南部的關係。宣布除了南部同盟高級官員、高級將領和豪富的南部貴族外,一切參加叛亂者概予赦免,並恢複其除奴隸之外的一切財產權。《大赦宣言》與林肯的重建計劃有一致性。不同之處在於,它不赦免擁有納稅財產2萬美元以上的叛亂者;同時它又賦予總統以特赦權,對於不在大赦之列者,提出特別申請後,總統有權予以特赦。這說明約翰遜的重建政策比林肯的更為寬大。事實上,約翰遜赦免了絕大部分叛亂者。
為了避免國會幹預,約翰遜利用國會休會之機加緊推行其重建政策。到6月中旬他發表了一係列重建宣言,使得南部各州有可能著手建立起管理民政的政府機構。當國會於1865年12月召開時,南部各州在根本不讓黑人參與的情況下,已經選出了州長、州議會和國會議員。雖然他們對廢除奴隸製的第十三條憲法修正案(1864年製訂)表示同意,但又大都附有保留條款。特別是,各州製訂了限製黑人自由和民主權利的《黑人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