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圖在《稅賦原理》中,始終一貫的使用抽象法。從勞動價值的原理出發,考察其他的經濟範疇,建立起前後一貫的完整體係。但他把資本主義關係看做是永恒的,僅把曆史發展歸結為生產力的發展,難以看到經濟範疇由於生產關係變化而引起的變形和複雜化,往往跳過一些必要的中間環節,直接去論證各種經濟範疇的一致性,使其理論存在一些矛盾。
李嘉圖肯定斯密對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的區分,並認識到使用價值是交換價值的物質承擔者。批評斯密樹立了兩個價值標準尺度,批評斯密三種收入決定價值的觀點,但他也不能區分勞動和勞動力,不了解勞動的二重性。李嘉圖把商品分為二類(有稀少性決定和由人類勞動決定的),指出不同性質勞動在決定價值上的定義,把決定商品價值的勞動歸為最差條件下的勞動,初步區分了價值和交換價值。
分配論是李嘉圖經濟學的核心,他在《賦稅原理》的序言中曾說,說明社會產品如何分配為地租、利潤和工資,是政治經濟學的主要內容。從工資學出發,把工資同雇傭工人收入相聯係,研究了工資數量的基礎和工資變動的規律:勞動的自然價格(工資的自然基礎)、勞動的市場價格(工資變動規律)、工資下降的趨勢。李嘉圖把利潤看做剩餘價值的惟一的基本形式,隻與工資相對應分析利潤,實際上是以利潤變化名義分析剩餘價值。把商品全部價值分為工資、利潤兩部分,斷定利潤變化取決於工資的變化,變化方向相反,並指出勞動生產率是利潤變動的最終原因。工資和利潤相反變化的分析,實際上揭示了工人和資本家之間的矛盾與對立。李嘉圖忽略了絕對剩餘價值生產,並沒有對剩餘價值本身進行分析。李嘉圖認真地研究了地租的起源,以勞動價值論為基礎,區分了真正的地租與名義地租,認為真正的地租是為使用土地的原有的和不可摧毀的生產力而付給地主的那一部分土地的產品,他指出地租的存在,是由於土地的有限性和土地在肥沃程度及位置上的差別性。李嘉圖地租理論以兩個規律為基礎:從優到劣的土地耕種順序和土地收益遞減。李嘉圖地租理論也存在一定缺陷,如:把資本主義地租看做一般地租,沒有認識到資本主義地租的曆史特點,把土地肥沃程度和位置不同,說成是級差地租產生的原因,而土地經營壟斷才是級差地租產生的原因等。李嘉圖的地租理論的內容和曆史意義--對地租及利潤的分析揭示了地主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矛盾與對立,成為反對“穀物法”的理論武器。
李嘉圖發展了斯密國際分工和自由貿易學說。從勞動價值論出發,分析並論證了自由貿易對提高利潤率的作用。比較成本學說:在自由貿易下,各國生產條件最好的產品,這種產品的成本不一定比別國的成本絕對地低,隻要在本國各種產品中和與其他國產品比較相對低就可以進行交換,雙方都可以獲得較多的利益。他還給出了比較成本學說圖示。比較成本學說在一定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同時也反映了英國對外擴張的需要。
除以上理論外,李嘉圖對貨幣、資本積累、賦稅等也進行了一定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