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十六歲的衝動(2 / 2)

提起這段小插曲不是要凸顯自己的名氣,主要是覺得在這冰冷的社會裏,其實有這麼多可愛熱情的一群人,為了對一部戲劇的熱愛,可以不辭辛勞地趕到醫院,隻為親眼見見“新五阿哥”!常言道:人親不如土親,老鄉那份與我榮焉的感情,因為樸實真誠,更添可貴。在與一撥撥陌生的老鄉寒暄之後,家人忍不住打趣說:“不如在醫院開個影友會算了!”

回到2003年的故事。在一陣小小的風光之後,對歌唱越來越著迷。有一天一時興起,特別想去當一名駐唱歌手。於是瞞著母親,騎著腳踏車找遍了整個錦州市的餐廳和酒吧,期望有一個小小的屬於自己的表演舞台。這過程當然不是很順利,大多的原因都是因為我年紀太小,我想那時的我是想唱歌想瘋了。好不容易,有一家酒吧終於答應讓我去駐唱試試,但最後當然被母親臭罵一頓:“小孩子怎麼可以去那種地方唱歌!自己在家唱唱就得了。”唉!我承認,那時的我,真是異想天開!不過,我也隻是想嚐試,我的唱功是否能得到認可。

之後又一場歌唱比賽激起了我的鬥誌,我參加了中央電視台《音樂擂台》的歌唱比賽。在這節目裏也是一道道地闖關,從周冠軍,晉級到月冠軍,最終在月冠軍與另一名歌者戰成了二比二平手,但依節目規定還是必須選出一名優勝者,在多位評審的商量下,我因不會跳舞,輸掉了冠軍的寶座,就這樣,第一次嚐到失敗的滋味。拿著亞軍的成績,當場在後台難過得不能自己!我真是典型一個好勝的白羊座呀!

由於許多陰錯陽差的事件,讓我錯過了升學高中的時機。又因為多次在電視節目出現,越來越多人肯定並支持我往歌唱的道路發展。媽媽看我升學無著,又不能一直賦閑在家裏,於是隻好認真地思量起我歌唱的前途。但是當初在東南衛視“開心一百”比賽之後,我們是那麼果決地拒絕了多家唱片公司的邀約,媽媽和家人又都是純樸善良的小百姓,既不懂得談判也實在不好意思回頭去接觸當時邀約我們的唱片公司。所以現在再想往歌唱界發展也隻能從頭開始,從長計議了。於是有人建議我先錄製一張個人CD給唱片公司毛遂自薦。這張CD就命名為《十六歲的衝動》。錦州廣播電台的月明姐,給我許多幫助,為我提供了許多北京唱片公司、媒體的聯係方式,於是母親與我,又帶著《十六歲的衝動》往北京出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