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的成癮特性,使它早已成為世界上使用最多、危害最廣的物質。
隨著對香煙危害性的日益重視,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加強了關於禁煙的立法,如禁止在公共場所抽煙,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煙等。作為一個擁有3.5億煙民的“香煙超級大國”,我國也加強了禁煙工作,如從2008年5月1日起,北京市開始實施《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範圍若幹規定》,成為我國第一個把禁煙範圍擴大到所有餐館、辦公室的城市,更有人大代表呼籲製定《公共場所禁煙法》,以便將煙草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禁煙法規是從法律的角度出發對香煙加以控製的。
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又該如何對待禁煙呢?
無論從宏觀經濟還是微觀經濟的方麵看,吸煙對於國家、社會和個人而言,都是成本大於產出。煙草銷售固然能為國家提高稅收,但是,這些收入永遠彌補不了因煙害而導致的疾病、死亡、醫療費用等損失。因此,考慮經濟上的成本與產出,也應該禁煙。
而在市場層麵,目前世界上常見的限製香煙的方法就是提高煙草的稅率。的確,從理論上說,增加對煙草企業的稅收,就可以迫使經營者提高煙草價格,依照“價格上升則需求下降”的供求規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香煙的消費者(煙民),從而實現控煙。
煙草在全球盛行了兩個多世紀,直到20世紀,人類才開始認識到煙草對人類的危害。吸煙產生的煙霧中含有許多致病物質,如煙堿、二氧化氮、氫氰酸、丙烯醛、砷、鉛、汞等,其濃度遠遠超過工業許可值,對人群的危害甚至超過工業汙染。吸煙,以及由此造成的被動吸煙可以導致多種心腦疾病和呼吸係統疾病,甚至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