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可支配收入指一個家庭的家庭收入扣除向政府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遺產稅和贈與稅、不動產稅、人頭稅、汽車使用稅以及交給政府的非商業性費用等以後分配在各家庭成員手中的平均餘額。
人均可支配收入被認為是消費開支的最重要決定性因素。因而,常被用來衡量一國生活水平的變化情況。
計算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增長時,必須要扣除價格因素的影響。在國家統計部門所編製的各種價格指數當中,最能反映物價對人民生活影響程度的是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在計算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增長時,都要扣除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具體的扣除方法,用公式表示為:
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率=(報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00%
家庭可支配收入=實際收入-家庭副業生產支出-記賬補貼-個人所得稅總和
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或生活費收入)/家庭人口。
一般來說,人均可支配收入與生活水平成正比,即人均可支配收入越高,生活水平越高。因此,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衡量各國經濟發展情況的重要指標。
個人可支配收入就是個人的所有收入扣除向政府繳納的所得稅、遺產稅和贈與稅、不動產稅、人頭稅、汽車使用稅以及交給政府的非商業性費用等以後的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