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章裏,約翰·普羅思法官在回到花園裏去之前,履行了他的職務中最令人愉快的責任沒任何理由向讀者隱瞞:這個稀奇古怪的故事發生在美利堅合眾國弗吉尼亞州
的一座城市裏。如果他們不反對的話,我們就把這座城市叫做威斯頓,並把它放在東部地區波托馬克河的右岸。但我們覺得沒有必要進一步指明這個市鎮的坐標,因為即使在合眾國最詳盡的地圖上也找不到這個市鎮的。
那一年的三月十二日的早晨,適值某時刻走過愛克司特路的威斯頓的居民們,可以看見一個風度翩翩的騎士縱馬一溜小跑,馳上這條坡度很大的馬路,然後又馳下來,最後在靠近市中心的憲法廣場勒住了馬。
這個騎士是個典型的美國佬,但也絲毫不減他那獨特的氣派。他的年齡不會超過三十歲,中等以上身材,體格健壯優美,麵容端正,棕色的頭發和栗色的胡子,胡子尖延長了他的麵龐,嘴唇上麵則仔細地刮得幹幹淨淨。一件又寬又大的大衣一直遮到腿肚子,把馬屁股也包住了,顯出圓圓的輪廓。他靈巧而果決地使喚著他那相當活潑的坐騎。他的姿勢,處處露出一個勇於行動、果斷堅決和做事不假思索的
人的樣子來。他不會在願望和害怕之間搖擺不定,隻有優柔寡斷的人才會那樣。觀察他的人會發現的最後一點,那就是他那表麵的冷漠並沒能完全掩蓋住他那天生的急躁。
為什麼這個騎士會在一個誰也不認識他、誰也沒見到過他的城市裏出現?他僅僅是路過,還是打算在此小住?……如果是後一種情況,他要找旅館的話,那隻會挑花了眼,因為它們實在太多了。在這方麵,威斯頓是數一數二的。在美國或別的國家的任何其他城市,都見不到更好的接待,更好的服務,更好的菜肴,以及如此
齊全的設備和如此低廉的價格。地圖上對一個有這麼多好處的城市標得這麼粗略,真是令人歎惜。
不,這個外地人一點也不像要在威斯頓逗留,那些旅館主人殷勤的笑容無疑使他無動於衷。他帶著一副專注的、對周圍的一切漠不關心的神情,沿著中央有個巨大平台的憲法廣場邊上的便道走著,連想也沒想到他引起了公眾的好奇心。
然而天知道這種好奇心有沒有被挑引起來!這位騎士剛一出現,老板和夥計們就都站在門xx交談起來:
“他打哪兒過來的?”
“打愛克司特路。”
“是從什麼地方來的?”
“據說是從威爾科克斯郊鎮那麵來的。”
“他繞著廣場轉了足有半小時了。”
“因為他在等人。”
“很可能的。而且甚至有點焦急呢!”
“他不停地朝愛克司特路那邊張望。”
“那人將從那邊過來。”
“誰是‘那人’?……男的還是女的?”
“喝!喝!……他可真是氣度不凡!”
“那麼是個約會羅?”
“是啊,一個約會……不過不是你所理解的那約會。”“你知道些什麼呢?”
“這個外地人在約翰·普羅思先生門前已經停過三次了……”“而約翰·普羅
思先生既然是威斯頓的法官……”
“那就說明這個人要打官司。”
“而且他的對手遲到了。”
“有道理。”
“好嘛!約翰法官一轉眼就能使他們和好如初的。”
“他是個能幹的人。”
“而且是個好人。”
確實,這可能正是那位騎士來威斯頓的真正原因。他的確在約翰·普羅思法官的房子麵前停下來幾次,但沒有下馬。他看看房門、窗子,然後一動不動地像是等著什麼人出來,直到他的馬焦躁地噴著響鼻,迫使他走開為止。
等他再一次停在那裏時,房門大開了,一個男子出現在通往人行道的台階的平台上。
那外地人一見此人,便說:
“我猜您是約翰·普羅思先生吧?……”他說著抬了抬帽子。
“在下便是。”法官答道。
“我有個簡單的問題,您隻須回答是或否便可。”
“請問吧,先生。”
“今天早上是否有人來過,向您打聽塞思·斯坦福先生呢?”
“據我所知,沒有。”
“謝謝。”
講過這話,他又抬了抬帽子,鬆開韁繩,縱馬一溜小跑地上了愛克司特路。
現在,大家一致認為:這個陌生人有事要找約翰·普羅思先生已是毫無疑問了。
從他剛才提問題的方式來看,他自己就是塞思·斯坦福,他先於另一個人前來赴約。
但是另一個同樣激動人心的問題提出來了。這個上述的約會的時間是否已經過去了,
那個陌生的騎士是否將離開這個城市一去不返?
不必費力氣就能想到,大家就這個外地人是馬上會回來還是一去不返的問題打起賭來了。因為這是在美國,也就是說在塵世間最愛打賭的人們中間。旅館人員和
站在廣場上的好事者之間,下了幾筆半美元的賭注,甚至也有下五六個仙的,沒有更多的了,但總之輸者將毫不含糊地付錢,而贏者也將照收不誤,因為他們都是些信義君子。
至於約翰·普羅思法官,他僅僅是目送著上威爾科克斯郊鎮去的騎士而已。這位法官約翰·普羅思是個哲學家,一個賢達的司法官員,他已經度過了五十個賢達和哲人的年頭,盡管他才活了半個世紀——這就是說,他一出世便是一個賢達之士和哲學家。還應加上一點:他作為一個獨身者——這是他賢達的不容置疑的明證—
—他的一生從未受到任何憂慮的侵擾,因此,大家一定會同意,這是大大有助於他貫徹自己的哲學的。他生於威斯頓,而且即使在他還是毛頭小夥子的時候,也不曾
離開或極少離開過威斯頓。他的裁判轄區的人們對他又尊敬又愛戴,因為他們知道他沒有任何野心。
他為人正直,對別人的弱點,有時甚至是缺點,總是顯得很寬容。當他調解呈交他審理的事情時,他總是設法使出席他那謙卑的法庭的雙方言歸於好,磨圓棱角,
給齒輪上油,緩和那些在任何社會秩序下都是固有的衝突,不管那種秩序完善到何種地步。他便是這樣理解自己的使命的。
約翰·普羅思生活頗為優裕。他履行法官的職責乃是出於愛好。他也無意在司法係統步步高升。他自己愛清靜,也讓別人清靜。他把人們看作生活中的鄰居,和睦相處有百利而無一弊。他早起早睡。他愛讀他所偏愛的幾位舊大陸和新大陸作家的作品,卻隻看一種本城的、誠實正派的報紙:《威斯頓新聞報》,那裏頭廣告所占的地位比政治還多。每天他要用一兩個鍾頭散步。這期間,人們因脫帽向他致敬而用舊了帽子,這也使他自己每三個月就得換一頂帽子。在這些散步之外,除去用於履行職責的時間,他就呆在自己安靜舒適的住處,在花園裏種花。這些花朵以鮮豔的色彩使他賞心悅目,報以馥鬱的芬芳,以此酬勞他的辛勤照料。用這麼幾筆勾勒出約翰·普羅思先生的性格,將他的肖像裝進恰如其分的鏡框後,大家就能理解,何以這位法官沒有特別為那外地人提出的問題而分心了。假如不是向房屋的主人,而是向他那年老的女傭人凱特發問的話,那很可能凱特是會想多了解一些情況的,她會堅持弄明白,那個塞思·斯坦福是怎麼回事。她會問他如果有人來打聽此人時該怎麼回答。而且那可敬的凱特大概也不會不樂意知道,那外地人會不會,或在上午或在下午,再回到約翰·普羅思先生家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