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是被手機的震動聲吵醒的,自從開張大排檔以來,他就習慣了晝夜顛倒的生活,不容易入睡,睡眠極淺,一點小小的響動便能把他驚醒。這天是周六,昨夜忙到淩晨五點的他本來是計劃一覺睡到中午的,看了看鬧鍾,是早晨八點半。
“你好。”林清迷迷糊糊地接通了電話,邊從床頭櫃上摸索到眼鏡緩緩戴上。
“阿清,是我啊——老傑!”電話那頭的聲音熟悉又陌生,透出一股興奮:“沒想到這麼多年沒見了,你還沒換電話呢,我這一試就試對了!”
“老傑?——哦……老傑啊。”林清努力把瞌睡蟲趕跑,終於在大腦緩慢地運轉下從記憶裏揪出了這麼一號人物。老傑是林清以前的鄰居,他其實本名叫做小傑,與林清年紀相仿,現在也就是三十出頭的年紀,無奈此人二十來歲時便長著一張老成的苦瓜臉,青春的火焰又燃燒過剩,滿臉紅疙瘩嚇跑不少女孩子,一愁之下皺紋都好似多添了幾道,於是被他們這幫損友戲謔地稱作老傑。自從林清搬家之後,兩人已經多年沒聯係了,突然接到老傑的來電,林清吃驚之餘,一片混沌的腦子頓時被紛至遝來的回憶衝擊得清醒了些。
“你小子,當年說搬家就搬家了,跑得比兔子還快!大周說你是換工作換得急,可這麼久不聯係我還以為你打算跟我們這幫人絕交了呢!”老傑雖然嘴裏抱怨著,但掩飾不住語氣裏的歡喜:“得,聯係上了就好,今兒是說喜事來的——哥下周末結婚啊,當年就你小子最損,我這外號拜你所賜,你不管有空沒空,都得包個大紅包來!”
“去,一定去!”林清頓了頓,“你就等著我的大紅包吧。”
掛上電話,時間是九點出頭。
林清鬆了口氣似的躺倒在床上,想起自己統共睡了不到四個小時,他緊閉雙眼努力醞釀了半天的睡意——宣告失敗。索性把毯子往身上一裹卷成個筒,左右滾了幾圈,然後一激靈起了身,開始新一天的忙碌。
不知道該定義為家貓還是野貓的小家夥照舊是不在家的,那貨和主人一般夜生活精彩,隻不過主人是擺攤設棚,炒菜待客,而它純粹就是玩瘋了,隻在飯點準時出現。林清一開始並沒打算收養小貓,有幾次在公寓的樓道口把剩飯剩菜分給餓得喵喵叫的小家夥吃,時間久了就被賴上了,家裏添了一枚食量不大占地節省的食客倒也無妨,吃飽後看電視時還能有個軟乎的小生物抱著摸摸,好像也沒那麼寂寞了,他給小貓取了個名字叫做丁丁。
加了大量白砂糖的現榨豆漿和自己蒸的奶黃包加上一顆水煮蛋解決一頓早餐,林清在出門之前給丁丁做好了一大份香噴噴的小魚幹拌飯,足夠這小家夥應付一天的夥食了。
搭公車去洗墨池路的小店時,林清聽的MP3裏隻有一首歌,單曲循環。
說起來這已經是林清來到M城的第十二個年頭了,高二那年父親病重,家境一落千丈,彼時他偏科得厲害,除卻文史成績尚可,但凡涉及計算的科目,成績通通慘不忍睹,考慮到種種因素終於退了學,開始四處打零工補貼家用。父親沒能熬過那年的冬天,和家人一起處理好後事之時已經是來年開春,林媽托人在M城的某個餐館幫林清謀了個學徒的小職位,在鄉下人樸實的想法裏,學一門手藝比什麼都實在。林清就這麼從學徒開始,一步一腳印慢慢地混出頭來,現如今他在M城的繁華地段洗墨池路有了一家不大不小的店麵,每天日落黃昏之時開張,天亮時分收攤,因為價格實惠菜式新穎加之衛生過關,時間久了,林清的大排檔有了越來越多的回頭客,生意興隆之餘在M城的美食論壇上也小有名氣。
店鋪離林清租的公寓不遠,搭乘公交車也就三站路,林清把昨晚新載入MP3的歌曲聽到第四遍時剛好抵達目的地。幾個小學徒正在店鋪門口邊打哈欠邊理菜,林清要求學徒們必須在每天早上七點之前按照他所列的清單到早市買菜,因為蔬菜都是在早上1點到2點的時候批發的,越早去買菜空氣濕度越大,更有利於蔬菜的保鮮。
“師傅,今天咋這麼早來?”林清雖脾氣溫和,但畢竟有老板兼師傅的威嚴在,小學徒抖擻了精神跟他打招呼。
林清笑微微地拍了拍小學徒的腦袋,道:“來監督你們偷沒偷懶!”隨即低了頭把地上堆了一摞一摞的菜迅速掃視一遍,點頭稱讚道:“嗯,挺好,都買齊了,菜理好了都進來領糖吃。”小學徒們笑鬧一番,師傅嗜糖如命,但凡打賞都以給糖為至高榮譽,要他們說,還不如給點實在的呢。
不理會小學徒們的嘰嘰咕咕,林清兀自進了裏屋琢磨新菜色。大排檔之間的競爭是很殘酷的,夜色初上,洗墨池路便成了美食一條街,一列排開幾乎都是大排檔,別看林清的店鋪生意目前正是紅紅火火,如果菜色一成不變,喜歡嚐新的食客們也會逐漸流失,這就是食物的賞味期限,並非過了賞味期限食物就會變質,而是過了這最美妙的品嚐時期,吃來索然無味,如同嚼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