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為人正派清廉,雖說手中掌握著成千上萬的資金,可除了自己應得的薪水,他從沒多拿過一分錢。
後來,曾有位記者問過爸爸:“你一生之中,最令你難忘的是什麼事情?”
爸爸沒有多想,便頗為自豪地回答說:“有一件,倒是我很引以為榮的。那是年輕的時候,在上海市銀行當副總經理,我上麵換了三個總經理,但我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卻不受政治影響,換他們卻沒有換我!”
這確實不是爸爸自吹。
時隔三十多年後,當年的上海市長、其後移居美國的吳國楨,在向故人述舊時,仍多次稱讚爸爸,說爸爸是他任上海市長期間提拔的很有才幹的人士之一。他曾向旅美作家江南建議,為包玉剛寫傳,他將願意為這一傳記作序推薦。隻可惜的是,江南後來遭國民黨派人暗殺,而吳國楨也因病謝世,此事終留遺憾。
在香港上中學時,李伯忠姑父經常給我講述爸爸在上海市銀行工作時的故事。
那是1948年秋天,上海灘落葉紛紛。
有一天下午,剛上班,按規定明天上午才準提取薪水的警察局,那天下午便開著大卡車去銀行領錢。當時國民黨政府印製的鈔票金圓券不斷貶值,昨日100元,今天隻值10元,明天變草紙(廁紙)價值。物價一日三漲,早半天領到薪水,就能多買許多柴米油鹽。
因為這是一筆大額款項,便由銀行業務部會計科科長李伯忠出麵接待。他禮貌地詢問:“先生,撥款書帶來了嗎?”
“沒有!”來者沉下臉。
“有市長批文?”
“沒有!”來者瞪起眼,蠻橫地嚷著:“警察局長派我來提取薪水,你敢不給?!”
“銀行有明文規定,一定要收到市政府的正式文件才能付款,您沒手續,我就支錢,業務部總經理追究下來,我無法承擔責任。”李科長這類事碰得多了,他口吻謙和,但並無照辦的意思。
“你是什麼東西!”來者破口大罵:“帶路,找你們總經理!我有‘硬貨’給他看!”
他走進上海銀行業務部總經理辦公室。
剛進入而立之年的包先生放下手邊工作起身見客。他麵帶莊重笑容,伸手讓座,一口寧波上海話,語調客氣周到、態度落落大方:“先生,有啥事體要我為儂(你)辦理?”
來客斜睨對方,這位被譽為“銀行界梅蘭芳”的總經理果真挺帥。他臉龐清秀,腰背挺直,西裝合體,領帶平整。特別是眼睛,充滿靈氣,炯炯有神。梅蘭芳不就是個戲子嘛!量他“銀行界的梅蘭芳”也怕我的真家夥!來者也不客套,拖著官腔說:“真人不說假話。我一沒提款書,二沒市長批文,我奉警察局長之命來提款。”說到這,他故意一頓,拔出腰間烏黑賊亮的手槍往桌上猛一拍:“你就看著辦吧!”
包先生瞥了一眼桌上的手槍,淡淡一笑,仍然語氣平和,不卑不亢:“我是銀行業務部總經理,我隻認提款書和市長批文付款,這是政府規定的法令,我不執行是我失職。失職的事情,叫我怎麼能做呢?”
嗵!來人把剛端起的茶杯猛地拍在桌上。
屋裏的空氣立時緊張起來。
爸爸在上海灘經驗豐富,深知“秀才遇上兵,有理說不清”,對這類事隻有采用“一物降一物”的辦法。
他仿佛回心轉意把話鋒一轉:
“當然,你也是奉局長之命來提款,局長最熟悉市府的法令,既然命你來,必然已經向市長報告了。這樣,我派人立即與吳市長通話,隻要是他點頭批準的,我們照章辦事,立即付款。”
“隨你的便!”來者心虛,嘴卻仍硬。他猜想,上海市長怎麼可能管銀行提錢這樣的小事!再說,你一個銀行的業務總經理,跟市長級別差老鼻子了,根本不可能認識,更別說通話了,休想唬住我!
話音剛落,李伯忠敲門進來:“吳市長請警察局的先生聽電話。”
來者放下電話,剛才還猙獰嚇人的獅子,頓時變成可憐的落水狗了,他收起桌上的槍,像小雞啄米一樣連連賠著不是。
警察當然惹不起,為和氣生財,李科長依然恭敬地送他出門,臨別時客氣地問道:“不知剛才市長有什麼見教?!”
“市長訓我放肆,誰批準你提前領錢的?!你竟敢用槍威脅包總經理,太放肆了!立即道歉!量你是初次,不追究,若再有第二次,我定找你們局長問罪!”說到這,警察賠著笑臉央求道:“哎!我是個粗人,李科長,您大人不記小人過,以後還請在包先生麵前替小弟多多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