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故宮博物院網站
順治十八年(1661年 辛醜)
正月 初二日,順治帝息痘,病危。召原任大學士麻勒吉、學士王熙起草遺詔。初七日,逝於養心殿。遺詔中對十八年的朝政進行檢討,共有十四項罪責。遺詔立第三子玄燁為太子,特命內大臣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鼇拜四大臣輔政,輔佐年僅八歲的幼帝。初八日,遣官頒行遺詔於全國。初九日,玄燁即皇帝位。
二月 移順治帝梓宮於景山壽皇殿。裁撤十三衙門。誅殺內監吳良輔。設立武備院,專門製作、收藏宮中所用軍械及陳設器物。詔令江寧、蘇州、杭州三織造隸內務府。
三月 為順治帝上尊諡“章皇帝”,廟號“世祖”。
四月 以一等阿達哈哈番侍衛傅達理隨葬順治帝,予祭葬,諡忠烈。鄭成功收複台灣。
六月 罷內閣,複內三院。江南蘇、鬆、常、鎮四府發生奏銷案。
十一月 康熙帝親祀於圜丘。世祖章皇帝升袝太廟。
十二月 平西王吳三桂率大軍入緬,緬甸人執明永曆帝朱由榔以獻。宗人府進《玉牒》。
是年 為防內地民眾與鄭成功抗清勢力聯係,實行海禁,勒令江南、浙江、福建、廣東沿海居民分別內遷三十裏至五十裏,並盡燒船隻,片板不準下海,此即“遷海令”。
康熙元年(1662年 壬寅)
二月 鄭成功接受荷蘭侵略者揆一投降。
三月 以滇南平,告廟祭陵,大赦天下。尊世祖山陵為孝陵。
四月 加上太祖、太宗尊諡。吳三桂殺南明永曆帝父子於昆明。
五月 初八日,鄭成功逝。夏至,康熙帝親祭地於方澤。
八月 尊皇太後為太皇太後,尊皇後為仁憲皇太後,母後為慈和皇太後。宗人府、禮部遵諭議王、貝勒、貝子等有願撫養女者,奏準撫養,隨養父母升降。
十一月 吳之榮告發莊廷鑨私修《明史》。
康熙二年(1663年 癸卯)
二月 慈和皇太後佟佳氏逝。
五月 莊家明史案發生。詔天下錢糧統歸戶部,部寺應用,俱向戶部領取,著為令。為慈和皇太後上尊諡孝康熙慈和莊懿恭惠崇天育聖皇後。奉移世祖梓宮往孝陵,奉安地宮。
六月 葬世祖章皇帝於孝陵,孝康皇後、端敬皇後與之合葬。
十一月 改造福陵、昭陵地宮成,奉安太祖、太宗寶宮。
康熙三年(1664年 甲辰)
四月 鼇拜奏內大臣費揚古之子侍衛倭赫擅騎禦馬及費揚古因守陵怨,費揚古被籍家棄市。詔令工部織染局歸內務府。
康熙四年(1665年 乙巳)
二月 禦史董文驥疏言大臣更易先皇帝製度,非是,宜一切複舊。
三月 修繕曆代帝王廟。輔政大臣議欽天監官德國傳教士湯若望罪。
七月 以太皇太後懿旨,聘輔臣索尼孫女、內大臣噶布喇之女赫舍裏氏為皇後,行納采禮。
九月 冊立輔臣索尼之孫女赫舍裏氏為皇後。
十月 康熙帝首至南苑校射行圍。
康熙五年(1666年 丙午)
正月 輔臣鼇拜與蘇克薩哈因換地相爭,自此鼇拜專權。
三月 輔臣索尼請皇帝親政,留中未發。
十一月 輔臣鼇拜以改撥圈地,誣告大學士戶部尚書蘇納海、直隸總督朱昌祚、巡撫王登聯等罪,逮捕下獄。而輔臣中的索尼年老,遏必隆軟弱,蘇克薩哈望淺,俱不能抗拒鼇拜。
十二月 鼇拜矯旨殺蘇納海、朱昌祚、王登聯。
康熙六年(1667年 丁未)
正月 封世祖第二子皇兄福全為裕親王。
四月 加索尼一等公。
六月 內弘文院侍讀熊賜履上疏,陳述當朝滿漢矛盾尖銳、製度廢弛。
七月 康熙帝親政,禦太和殿受賀,加恩中外,大赦。始禦乾清官聽政。命武職官一體引見。鼇拜殺蘇克薩哈及其子。賜遏必隆、鼇拜加一等公。
九月 命修《世祖實錄》。康親王傑書議蘇克薩哈罪。
十一月 冬至,祀天於圜丘,奉世祖章皇帝配享。
康熙七年(1668年 戊申)
正月 建孝陵神功聖德碑。加鼇拜、遏必隆太師。
九月 康熙帝將巡邊,侍讀學士熊賜履、給事中趙之符疏諫。康熙帝止行,仍令遇事直陳。
十二月 治曆法的比利時傳教士南懷仁劾奏欽天監監副吳明烜。
康熙八年(1669年 己酉)
正月 修乾清官,康熙帝移禦武英殿。此係太皇太後懿旨:“皇帝現居清寧宮,即保和殿也。以殿為宮,於心不安。可將乾清官、交泰殿修理,皇帝移居彼處。”
二月 行南懷仁推算之曆法。巡視京畿。
三月 結束清初的曆法之爭,授南懷仁為欽天監監副。
四月 幸太學,釋奠孔子,講《周易》、《尚書》。給事中劉汝漢請舉行經筵,嘉納之。
五月 詔逮捕鼇拜交廷鞫。是日,在鼇拜入見時,侍衛以撲擊之戲抓捕之。自此,設善撲營,以近臣領之。王大臣議鼇拜三十大罪,當誅族。康熙帝詔令以其屢立戰功,免死拘禁,其黨班布爾善等伏誅。奪遏必隆太師、一等公。
六月 詔永停圈地,今年已圈者給還。詔宗人有罪,不忍開除宗籍,自順治十八年以來被削宗籍者,由宗人府詳察以聞。
七月 詔複被鼇拜誣罪的蘇納海、朱昌祚、王登連原官,並予諡。
十月 盧溝橋成,上為文勒石。
十一月 太和殿、乾清宮成,上禦太和殿受賀,入居乾清官。
康熙九年(1670年 庚戌)
正月 祈穀於上帝,奉太祖高皇帝、太宗文皇帝、世祖章皇帝配享。起遏必隆公爵,宿衛內廷。
五月 加上孝康章皇後尊諡,升袝太廟。
七月 奉祀孝康章皇後於奉先殿。
八月 詔都察院糾察陪祀王大臣班行不肅者。康熙帝奉太皇太後、皇太後首謁孝陵。
十月 頒《聖諭》十六條。改內三院為內閣,複設中和殿、保和殿、文華殿大學士。諭禮部擇日舉行經筵。
康熙十年(1671年 辛亥)
正月 封世祖第五子常寧為恭親王。
二月 命編纂《孝經衍義》。
三月 告誡年幼諸王讀書習騎射,勿恃貴縱恣。設置日講官。
四月 命續修《太祖聖訓》、《太宗聖訓》。詔宗人閑散及幼孤者,量予養贍,著為令。始行日講。
九月 以寰宇一統,告成於太祖太宗陵。奉太皇太後、皇太後啟鑾。謁福陵、昭陵。幸盛京,禦清寧宮,賜百官宴。遣官祭諸王諸大臣墓。
康熙十一年(1672年 壬子)
二月 康熙帝至先農壇首次行耕耤禮。朝日於東郊。
五月 《世祖章皇帝實錄》編纂完成。
十一月 康熙帝幸南苑,建行宮。
十二月 裕親王福全、莊親王博果鐸、惠郡王博翁果諾、溫郡王孟峩疏辭議政,允之。康親王傑書、安親王嶽樂疏辭議政,不許。
康熙十二年(1673年 癸醜)
正月 幸南苑,大閱八旗將士。此後或行大閱於盧溝橋,或玉泉山,或多倫諾爾;地無一定,時間亦不以三年為限。
二月 上禦經筵,命講官日值。賜八旗官學翻譯《大學衍義》。
三月 平南王尚可喜請老,許之;請以其子尚之信嗣封鎮粵,不許,令其撤藩還駐遼東。
六月 禁止八旗以奴仆殉葬。
七月 命重修《太宗文皇帝實錄》。吳三桂、耿精忠佯請撤藩,以揆朝旨。
八月 試漢科道官於保和殿,不稱職者罷。遣官分至雲南、廣東、福建,進行撤藩。諭禮部:祭祀大典,必儀文詳備,乃可昭格。命其考察古禮斟酌議定。
九月 諭總管太監考察各宮太監勤惰情況。
十一月 吳三桂殺巡撫朱國治,舉兵反叛。
十二月 吳三桂反對撤藩叛亂,訊傳京師。執其子額駙吳應熊下獄。詔削吳三桂爵,宣示中外。京師民楊起隆偽稱朱三太子以圖起事,事發,楊起隆逃逸,其黨被誅。此為“朱三太子案”。罷漢官參與祭堂子之禮。
康熙十三年(1674年 甲寅)
正月 封世祖第七子隆禧為純親王。
二月 廣西將軍孫延齡叛。太皇太後頒內庫銀犒賞平三藩前線將士。欽天監新造儀象成。
三月 耿精忠叛,執總督範承謨,並邀台灣鄭經助攻。
五月 皇後赫舍裏氏因難產逝於坤寧宮。康熙帝為此輟朝五日,親送大行皇後梓宮於北沙河鞏華城殯宮。
六月 定以內務府大臣領三旗包衣護軍營負責宮門守衛及扈從、執燈、引導等事。
十二月 康熙帝擬前往親征三藩叛亂,王大臣以京師為根本重地,且太皇太後年事已高,力諫乃止。提督王輔臣在陝西策應三藩叛亂,殺經略莫洛。
康熙十四年(1675年 乙卯)
四月 以上諭確立經筵的形式為侍臣進講,然後皇帝複講,互相討論以達到對經義有所闡發。
閏五月 幸玉泉山觀禾。
九月 康熙帝首謁明陵,致奠長陵,遣官分祭諸陵。
十一月 複設詹事府官。
十二月 立皇子胤礽為太子,遣官告祭天地太廟社稷,頒詔中外,加恩肆赦。
康熙十五年(1676年 丙辰)
正月 以建儲上太皇太後、皇太後徽號。因軍需浩繁,民力維艱,暫停仁孝皇後陵寢建造之工。
十月 康熙帝命講官進講《通鑒》。耿精忠勢窮而降,三藩叛域浙、閩、陝漸次平定。
康熙十六年(1677年 丁巳)
二月 幸南苑行圍。大閱於南苑,命內大臣、大學士、學士諸文臣亦俱披甲。
三月 改順治年間十三衙門的相關機構分別為內務府的廣儲司、都虞司、掌儀司、會計司、營造司、慎刑司、慶豐司、上駟院,並於其下設立敬事房。詔令內務府三旗每旗編為五佐領,設驍旗、護軍參領,由驍旗參領兼管旗務。命翰林長於詩賦書法者,以所業進呈。任命靳輔為河督,整治河務。
七月 康熙帝禦便殿,召大學士等賜坐,論經史,間及前代朋黨之弊端,諭嚴加警戒。封世祖乳母樸氏為奉聖夫人,頂帽服色照公夫人品級。
八月 冊立內大臣遏必隆之女貴妃鈕祜祿氏為皇後,佟氏為貴妃,赫舍裏氏為僖嬪,李氏為安嬪,章佳氏為敬嬪,董氏為端嬪。內務府總管大臣向二十家內管佐領傳諭:宮內一應服役行走女人,凡有事進宮,公事畢即應出外,不許久停閑坐,將外間事向內傳說,並竊聽宮內事往外傳說。
九月 上發京師,謁孝陵,巡近邊。
十月 始設南書房,命侍講學士張英、中書高士奇入值。
十一月 封長白山神,遣官望祭。
康熙十七年(1678年 戊午)
正月 詔中外臣工各舉博學通才之人,以備顧問,由皇帝親試。大學士李蔚等舉薦曹溶等七十七人,命赴京齊集請旨。
二月 製《四書講疏義序》。皇後鈕祜祿氏崩於坤寧宮,輟朝五日,諡曰孝昭皇後。
三月 吳三桂在衡州(今河南衡陽)稱帝,年號昭武。
七月 召翰林學士陳廷敬、侍讀學士葉方靄入值南書房。
八月 西洋國王阿豐肅使臣入貢。禦經筵,以《禦製詩集》賜陳廷敬等。吳三桂死。頒行《康熙永年曆》。
十月 皇四子胤稹生,母為烏雅氏。
康熙十八年(1679年 己未)
正月 平定三藩之亂已取得階段性勝利,康熙帝禦午門宣捷。
三月 禦試博學鴻詞於體仁閣,授彭孫通等50人侍讀、侍講、編修、檢討等官。修《明史》,以學士徐元文、葉方靄、庶子張玉書為總裁。
七月 視純親王隆禧疾。京師地震,詔發內帑十萬賑恤。
八月 以地震禱於天壇。
康熙十九年(1680年 庚申)
四月 以學士張英等供奉內廷,日備顧問,下部優恤,高士奇、杜訥均授翰林官。命南書房翰林每日晚講《通鑒》。宗人府進《玉牒》。設武英殿造辦處。諭:凡放匠之處,妃、嬪、貴人等不許行走,待晚間放匠後方許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