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康有為其神(3)(1 / 3)

再次,康有為倡導思想言論自由。康有為認為國家政府應當是人民的。人民有權利批評和反對國家政府的政策。如果將不同政見視為叛逆不道甚至處以刑罰,則完全背離了立國為公的宗旨。他指出:“蓋以國為公,人人各自由,發其心誌知識。……若叛逆不道等詞,乃專製君國,自私其國,以抑民意者,豈共和國所宜有哉。”他對國民黨政府鉗製言論、搞思想專製的做法極為不滿。“吾國自壬子以後,改國體為民主共和,無人敢議之者。其有不言民主共和,而他及者,即視若悖逆,有昔日帝國之言民主,視為叛亂焉。蓋吾國之學者,皆染中國帝製之餘風,雖心醉共和,而實行專製若此”。不僅政府限製言論自由,即便是學界也有人動輒以“反革命”等罪名給持異議者扣帽子,借助暴力工具壓迫不同思想。此種專製餘風經久不衰,其中的思想根源是很值得深思的。以反對專製獨裁起家的人們又反過來壓迫持不同政見者,還自以為在維護革命和共和,豈不知共和精神正與此相反。“且夫共和之製,以國為公,全國之民,和平共議之也,此所以異於專製也”。康有為讚成人人各發其心思議論,即使有偏激的言論也應允許存在。

又次,康有為強調保護財產所有權。康有為多次介紹美國憲法關於自由和財產權利的保障條款。他認為財產權是人民得以生存的基本權利,立國為公應當“求所有權之自由,不能隨意沒收耳”。對於民國初期軍閥割據、戰亂頻仍所帶來的災難,康有為痛心疾首地指出:“市肆皆空,田宅不保,商賈停廢,農工並輟,試問吾國民生命財產,誰保護之,所謂天然權利平和,安寧幸福,誰保護之,則吾民隻有絕業絕生,聽人專製而已。”康有為將財產權視為天然權利或天賦人權,這同西方人權憲法思想的影響是分不開的。其中,美國聯邦憲法及各州憲法保障財產權的思想對康有為影響較大。遺憾的是康有為對美國憲法的了解主要在晚年反對民主共和時期。他隻是利用美國憲法保障財產權的條款來揭露民國時期的戰亂局麵,攻擊新建立的所謂共和政體帶來的種種弊端。康有為並非真正從保護個人自由的立場出發來宣傳美國憲法關於權利保障的思想。但他對美國憲法的介紹,客觀上宣傳了個人本位主義的天賦人權說,使天賦人權觀念在思想界進一步得到鞏固。

最後,康有為在不同時期和不同程度上還分別倡導過集會自由、結社自由、選舉自由、遷徒自由、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信仰自由、新聞自由、學術自由等。他還強調要立公民,樹立公民權利意識。他對這些問題的論述大致是零星的、散亂的,缺乏係統性和深刻性,有時甚至還帶誤解和曲解。比如他在介紹西方國家憲法關於集會自由、結社自由、經營自由、信仰自由等的規定時,堅持認為,中國古代這些自由早已存在。這說明康有為對西方人權自由的一些範疇及其內容缺乏正確的認識和理解。

四、民權進化論與大同理想

人權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和發展是在不斷豐富和完善的。關於人權程序論或人權進化論的思想在中國是由康有為較早提出的。康有為在接受西方近代進化論影響的同時,以中國傳統文化思想為依據,提出了三世民權進化論。民權進化論是人權進化論在近代中國的表現。為了給改良派的社會改革主張提供理論武器,康有為精心創製了“三世說”的理論。三世的觀念較早傳自漢代何休。何休在《春秋公羊傳》中稱讚孔子於所傳聞之世,見治起於衰亂之中;於所聞之世,見治升平;於所見之世,著治太平。依據何休關於三世的理解,康有為歸納出據亂世、升平世和太平世的概念。同時,康有為又將升平世和太平世同《禮記·禮運篇》所講的大同和小康的社會觀念聯係起來,認定孔子追求的大同理想是太平世,而小康社會則屬於升平世。其實,無論是孔子,還是何休,對人類社會發展階段不可言諭。在閱讀《天演論》以前,康有為對西方近代進化論思想也多有了解。正是從近代進化論觀點出發,康有為提出社會發展要經曆據亂世、小康升平世和大同太平世的三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