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結果判定
鞋底損壞及開膠情形。
四、耐折試驗(常溫後提式)檢測方法
1.適用範圍
成品鞋耐折性試驗。以一定角度和頻率推動鞋的後部彎曲,模擬人腳穿鞋行走狀態進行試驗,測定鞋子的耐疲勞性及使用壽命。
2.使用儀器
3.檢測取樣
取成品鞋樣一隻。
4.檢測步驟
(1)取一隻成品鞋製作測試試樣,標識出測試鞋的彎折線。
(2)測試前將鞋子靜置於溫度(20±2)℃、相對濕度(65±2)%的狀態中48h以上方可開始測試。
(3)取墊木置於鞋的最前端,墊木寬的一端邊緣與鞋內底的彎折線重合。
(4)調整所需的彎折角度60°。
(5)試樣夾持,先安裝鞋跟再安裝鞋頭。
(6)將安全防護罩蓋下,扣上扣環。
(7)確認無誤後便設定所需曲折次數,並將調速旋鈕調整至所需的速度值。
(8)開始測試,測驗完後取下觀察損壞狀況並記錄。
5.檢測條件
屈撓角度為60°,屈撓頻率為(121±2)次/min,環境溫度為(20±2)℃。
6.結果判定
鞋麵、鞋底損壞情形及開膠情形。
五、鞋麵材料低溫屈撓性能的檢測方法
1.適用範圍
適用於各種冬季穿用的鞋類產品的鞋麵材料的低溫屈撓性能檢測。
2.使用儀器
低溫耐寒屈撓試驗機。
3.檢測取樣
正鞋麵革;修飾鞋麵革:貼膜鞋麵革;人造鞋麵材料(包括合成革、人造革、合成植絨材料、合成纖維織物等);天然織物鞋麵材料。
4.檢測試樣
鞋麵材料低溫屈撓性能按QB 1471—1992的附錄A測試。測試溫度為(-10±2)℃:試樣數量,一個樣品不得少於四片(橫縱方向各兩片)試樣長70mm,寬65mm。試樣外觀不允許有傷痕、雜質、汙斑及擦傷等缺陷;試樣厚度按材料原厚度,但厚度不大於2.5mm。
5.檢測規則
同種材料、工藝、規格,每月生產的鞋麵材料作為一批;從每批材料中隨機抽取一個樣品進行檢驗;一個樣品的四片試樣全部達到優等品、一等品或合格規定的屈撓次數後不裂,則相應判該批產品為優等品、一等品或合格品等。如有一片或一片以上未達到合格品要求,判該批產品不合格;同組試樣中不同試片的檢測結果等級不同時,按低等判定:第一次試驗不符合標準技術指標時,可加倍抽樣複驗,按複驗結果判定。
6.檢測結果
要求達到麵料等級規定的屈撓次數時,試樣不出現目測能觀察到鞋麵材料表麵破裂及裂紋(包括裂漿或裂麵)。
六、皮革屈撓試驗機的使用與保養
將試樣一端固定在上夾具,另一端固定在下夾具,使試樣呈90°角,以一定速度和角度使試樣屈撓,屈撓一定次數後,評估試樣的損壞程度。
(1)旋動機台後麵旋鈕,將上夾具調至水平位置。將試樣長度方向從中間對折起來,試樣測試麵向內,邊緣要對齊。
(2)使用內六角將上下夾具固定螺絲鬆開,將試樣一端伸進曲撓機的上夾具使其折線與夾具底線平齊,直至試樣與上夾具的固定螺絲接觸,再使用內六角鎖緊固定螺絲。將試樣的另一端向下折疊,包住上夾具折線並保持垂直。
(3)再將試樣下端垂直,使試樣呈(90±1)°插入下夾具內,仍保持折線垂直插入前,輕輕扯一下夾具裏的試樣,隻要拉直就行,不必施加更大的力,使用內六角鎖緊固定螺絲。
(4)試樣夾持後,轉動機台後麵旋鈕使上夾具至最大屈撓角度時,試樣的屈撓麵應該是(2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