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墓誌(4)(1 / 2)

天禧二年,釋進士褐,主福州閩縣簿。又主南劍將樂簿,有銀冶,坐歲課不足,係者常數百人,君籍其人,使富貧財力相兼,課遂有羨,無係者。歸,以勞除開封府祥符縣尉。趙稹將並州,辟軍事判官。稹所為有不可於眾,徐啟諭弗訐,稹以故聽,而君亦以此稱長者。未幾,遭母夫人喪。服除,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知福州古田縣。耕籍田恩,遷太常博士、知開封府鹹平縣。呂許公罷宰相,以許州觀察判官辟,從之。又通判饒州,獄有十數年不決者,君一言而決。會擇河北吏,禦史中丞舉君,得州,賜緋魚。又以選知虔州,虔於東南州為最劇,君能鎮撫之以無事。三司市綢絹十餘萬,非經數,君拒弗市,民以君為有賜也。又知濠、壽二州,人縊其妻而以自殺告,獄既具,詰立服,舉州歡以為明。居頃之,召為開封府推官,坐栲掠囚死,出知嶽州。皇佑二年九月六日卒,享年六十二。

官至尚書祠部郎中。

君廉靜好書,長於政事,所居官舉,既去而人思。見時事有不便,往往能極言之無所忌。趙元昊反時,誘人出財助邊,誘多得賞,於是吏或劫富人出其財,君疏罷之。為開封推官時,宮中以私財為佛寺置田,又疏以為亂法,後遂以君言而止。既老矣,終不肯治田宅,所得祿以置書,曰:“吾子業此,足以自活,不然,雖田宅何足?”

妻姓徐,濮陽縣君。子六人:誌、思。以君故,得太廟齋郎,與同時中進士第。女二人,皆已嫁。某月某日葬君某鄉某裏。銘曰:

張祖留侯,世窮久幽。君始士服,起家以學。發於州縣,治見稱舉。有言朝廷,弊事用除。維清厥誨,尚後弗渝。

虞部郎中刁君墓誌銘

刁氏於江南為顯姓。當李氏時,君曾祖諱某,甚貴寵,嚐節度昭信軍,卒,葬昭信城南。皇祖諱某,亦嚐仕李氏,歸朝廷,以尚書兵部郎中直秘閣,終真宗時,其墓在江寧牛首之北。後秘閣再世不大遂,然多名人,在世議中。尚書屯田員外郎諱某者,葬丹徒,於君為皇考,故君為丹徒人。

君諱某,字某,嚐舉進士,不中,遂用皇祖蔭仕州縣,以尚書虞部郎中知廣德軍。歸,卒於京師,年六十一。後卒之若幹日,治平二年二月十五日,葬丹徒樂亭村。君敦厚謹飭,治內外皆嚴以有恩,所居官,舉其治,以此多薦者。

初娶孫氏,後娶郭氏,封金華縣君。有六男子:瑉,試將作監主簿;,守某縣令;次為進士。

三女子,長嫁尚書屯田員外郎梁昱,餘未嫁。銘曰:

刁氏南祖,奮功以武。詒祿於孫,有蔚其文。君以祖芘,厥艱初仕。祗載不惰,有榮於位。徂相名原,此新宮。筮雲終吉,銘告無窮。

叔父臨川王君墓誌銘

孔子論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之孝,固有等矣。至其以事親為始而能竭吾才,則自聖人至於士,其可以無憾焉一也。

餘叔父諱師錫,字某。少孤,則致孝於其母,憂悲愉樂不主於己,以其母而已。學於他州,凡被服、食飲、玩好之物,苟可以愜吾母而力能有之者,皆聚以歸,雖甚勞窘,終不廢。豐其母以及其昆弟、姑姊妹,不敢愛其力之所能得。約其身以及其妻子,不敢慊其意之所欲為。其外行,則自鄉黨、鄰裏及其嚐所與遊之人,莫不得其歡心。其不幸而蚤死也,則莫不為之悲傷歎息。夫其所以事親能如此,雖有不至,其亦可以無憾矣。

自庠序聘舉之法壞,而國論不及乎閨門之隱,士之務本者,常詘於浮華淺薄之材。故餘叔父之卒,年三十七,數以進士試於有司,而猶不得祿賜以寬一日之養焉。而世之論士也,以難為賢,而餘叔父之孝,又未有以過古之中製也,以故世之稱其行者亦少焉。

蓋以叔父自為,則由外至者,吾無意於其間可也;自君子之在勢者觀之,使為善者不得職而無以成名,則中材何以勉焉?悲夫!

叔父娶朱氏。子男一人,某,女子一人,皆尚幼。其葬也,以至和四年,於真州某縣某鄉銅山之原皇考諫議公之兆。為銘。銘曰:

天孰為之?窮孰為之?為吾能為,已矣無悲。

王逢原墓誌銘

嗚呼!道之不明邪,豈特教之不至也,士亦有罪焉。嗚呼!道之不行邪,豈特化之不至也,士亦有罪焉。蓋無常產而有常心者,古之所謂士也。士誠有常心以操聖人之說而力行之,則道雖不明乎天下,必明於己;道雖不行於天下,必行於妻子。內有以明於己,外有以行於妻子,則其言行必不孤立於天下矣。此孔子、孟子、伯夷、柳下惠、楊雄之徒所以有功於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