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發現群裏在討論初戀的話題,我有所感,所以將自己的感覺寫了下來,厚顏拿出來給大家看看。初戀是什麼?
說實話,我不知道。到現在我一次戀愛的經驗都沒有,說實話,我隻是個平平凡凡的人,人也不帥,成績也不好,毛病還超多的,也不是那種喜歡活動的人,最最重要的是我並不擅長與人交往(特別是女孩)。
對於初戀的定義我也十分的迷茫。初戀,到底到了什麼程度才會被定義為“戀”?到底初戀該怎麼來劃分?
我曾經聽說過一個說法:每個人在成長的時候總會有一兩個與你一起成長的異性。其實我也十分的讚成,因為我自己就又這麼一個讓我憧憬的女孩。
也許這種對於和自己一起長大的異性產生的感情就能夠被稱為是“戀”吧,那樣的話我的初戀也許就是那個讓我憧憬的女孩吧。
從小學畢業之後,我就沒有再見過那個讓我憧憬的女孩,我已經不能夠再回憶起那個女孩的麵貌了,雖然我依然能夠模糊地記得一些當年我們之間引起玩鬧的細節,我依稀記得那個女孩並不是很漂亮的那種女孩。麵貌應該隻能夠稱得上是清秀吧。
記得,我們是從幼兒園的時候就在一起了。每天,雖然早上無法保證,但是下午放學的是我們一般就會一起背著書包一起回家。
我並不記得當時的細節,雖然有幾件讓我印象深刻的事情,但是我個人認為,隻有在那種平平淡淡的生活中才會發酵出那種醇香的感情。
記得小學二年記得時候,我與那個叫婷婷的女孩也一直在一個班上學,記得當時我們去春遊。嗬嗬,這個詞其實別說是現在的學生,即使在我之後的學習生涯中都十分的遙遠。
當時春遊的時候,我們被分配起來分成兩隊,相鄰的同學一起手牽著手(雖然說是為了安全但是到現在我還是搞不明白為什麼這麼做就安全了,雖然這為我創造了美好的回憶)。
值得慶幸的是,當時的我並不是班級裏長得最高的,在班裏麵我的個子也最多是中等。
按照慣例,女孩和男孩由矮到高各排成一隊,由於女孩稍微少一點,一般來說男孩最後的幾個人會將隊伍整理齊。
去的時候沒有任何的特殊,我當時與一個關係平平的女孩一起。
但是回家的時候發生了讓我幸福的事情,和我一起的是婷婷。當時我真的很高興,我緊緊地將婷婷的手握在手掌中。當時我十歲都不到,小孩子,思想遠沒有成人複雜,我隻是覺得,握著婷婷柔軟的手,感覺到她的小手心傳來的溫度,我心底十分的開心。
但是,快樂的時光總是短暫的。由於我們的家離得近,正好在春遊地點和學校之間的路上。當經過家的附近的時候,記得當時是我向老師提出要自行回家的請求的,老師也答應了。
穿過公路,我們依然手牽著手。
我知道,婷婷對我並沒有任何的特殊感情,也許在她的眼中,我隻是一個住得近的同班同學罷了,因為當時我們牽著手的是她的臉上沒有任何的異常,當我們過了馬路快要到家的時候她也鬆開我的手說道:“現在怎麼還牽著啊。”
當時我臉上微微發燙的鬆開她的手,然後向家的方向跑去。
那次,是我與婷婷最近距離的接觸,也是讓我印象最深刻的。
然後的生活又十分平淡的過了一年多,三年級下半學期,我因為父親的原因轉校到一個陌生的地方,開始了新的學習生活。
記得當時到了陌生的地方我並沒有太多的彷徨,因為那個地方是奶奶住的一個小鎮,那裏我之前也去過幾次,說不上陌生,雖然也不太熟悉。
對於自己的轉校我沒有太多的不舍和恐懼,雖然我並不能夠很好的說當地的方言,但是當時父親將要出國的興奮將這一切的顧慮都消除了。
當時小鎮上的小學其中的教學要求比我之前呆過的學校嚴格多了,記得當時背二十六個字母,也就是漢語拚音。我之前的學校隻需要記住大寫和一種發音就行了,這種發音是我們自己編的發音,和英語字母的發言並不相同。但是轉校了之後的學校不但要記大寫連小寫也要記,而且記的發音是英文字母的發音。
或許對於現在的小學生來說這很簡單畢竟現在的小學都有教英語的,但是當時的我單單記這個就花了一個多禮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