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疏通惠民河(1 / 1)

北宋時期的開封一帶人口眾多、商業密布,而為了解決城內百姓的糧食和生活用水問題,開封府先後在此開鑿疏浚了汴、惠民、金水和廣濟四渠,並稱“漕運四渠”。當時的惠民河是僅次於汴河的第二大運河,它主要運輸江淮地區所提供的糧食和其他物資,其航道入淮後向南可直達長江下遊地區。

也是因為漕運的便利,河岸兩旁的村鎮也逐漸繁榮起來,這其中就包括人們所熟知的曆史名鎮——朱仙鎮,這個小鎮因為瀕臨運河,又與京城開封毗鄰,占盡天時地利人和,因而舟楫穿梭,人流往來,甚是繁榮。

在包拯上任不久,開封府突然天降大雨,多日不止,致使城內的惠民河暴漲。由於開封府地勢低窪,排水不便。城外的積水甚至湧入城內,開封府周邊頓時成為汪洋一片,數千房屋被毀,百姓甚至要乘著木筏才能出行。皇城內的很多建築也被浸泡。

由於北宋時科技水平仍然不高,防災措施匱乏,水旱災害發生頻繁。包拯輾轉擔任地方官的經曆中,早也不是第一次碰著水災了,也正是因為包拯指揮得當,開封府的受災情況得以最大程度地降到最低。

包拯一麵指揮軍民搶險救災,一麵調查惠民河泛濫成災的原因,以加治理,防止以後再次出現如此嚴重的災情。

原來貫通開封城的惠民河,由於流經城郊的兩岸風景十分秀麗,被京城的達官顯貴們圈起來,在河邊蓋成一座座典雅的園林別墅。然後在河中修建堤壩,將奔流的河水圍成了自家的花園小湖,以供享樂。這些顯貴大多是仁宗皇帝身邊的親信太監或權幸大臣,平時作威作福,十分猖狂。惠民河也因此而被完全堵塞起來。開封百姓對此深惡痛絕,可因為害怕得罪權貴,都敢怒而不敢言,曆任開封知府都對他們有所畏懼。直到這次因為惠民河的堵塞導致洪水成災。

包拯調查後,發現原來這場水災並不是天災,而竟是因為“人禍”,於是怒發衝冠。

剛正敢言的包拯自然不會怕了這些權貴,立即上朝廷請旨拆除這些建築。朝廷下詔,要求拆除惠民河沿岸違法的建築,以疏通河道,消除水患。權貴們自然不願意精心建造的“後花園”就這樣被拆,於是紛紛想盡辦法保護“家產”,甚至有人托關係更改地契以證明所占河段是自家的私產。

包拯派人分別查清了那些地契的造假者,並上奏朝廷,要求對這些人進行嚴懲。仁宗皇帝顧忌開封府的安危,以大局為重,同意了包拯的請求。而對這些違法的官員的懲處也震驚了那些還企圖頑抗的顯貴們,他們紛紛拆掉了建在河上的亭台樓榭,平毀了堤壩,使惠民河又變成了一條通暢的河流。

惠民河河道一通,洪水很快便從此一泄而過。水災得以徹底解決,開封軍民對包拯一片歡呼讚揚之聲。惠民河之名也是從此由蔡河改稱而來。當時開封城內還四處傳唱著這樣的歌謠:“惠民河,又重開,從此咱們不受災。萬民齊頌包青天,氣死老賊張百壞。”

包拯不畏權勢,反對以權代法,堅決地維護了開封百姓的利益。而在開封府內還有一些無賴、偷盜者,這些人雖無權勢,生活也貧苦,卻同樣危害人民。包拯對他們也毫不留情。

有一次,開封城內的一條街上發生了火災。包拯趕去救災,指揮百姓取水救火。可這時,有些無賴竟然戲弄起包拯來。他們追到包拯麵前,問包拯:“救火是要到甜水巷取水,還是去苦水巷取水?”包拯一看是些地痞流氓,平時為禍百姓,現在還來破壞救火工作,便下令將他們統統抓了起來關進了牢中。

其實,包拯畢竟權力有限,並非像傳說中的那樣“法力無邊”,憑著皇帝賜給的三口“鋼鍘”,“下鍘刁民,上鍘國戚”,可以“先斬後奏”。因為,當時宋朝法律規定,該判流刑和死刑的罪犯,地方上是無權判決的,必須上報中央審批,經皇帝欽定後才能實行,任何人包括包拯在內都沒有“先斬後奏”的權力。包拯也從來沒有過所謂權威無邊的三口“鋼鍘”。而且宋朝的死刑執行方式也隻有斬、絞二種,盡管後來出現過“淩遲”(即千刀萬剮),但也是極個別的特例。

所以,即使包拯擔任了北宋京都的知府,在處理重大案件時也需要請示仁宗皇帝,得到詔令才行。包拯一生忠於皇帝,盡力幹事,盡管有時諫言激烈,但並無異心,因而仁宗皇帝可以容忍,可以理解,並采納他的奏議;由於他剛直,不與人結成朋黨,所以不偏袒任何人任何事,因而少有卷入朋黨之爭,免遭攻擊;因為他辦事公道,因而沒有把柄被人抓住,這樣就可以不被別人牽製。所以,仁宗皇帝才會給予包拯更多的支持與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