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經略西南,建功統一大業(1 / 3)

正當洪承疇在內院、都察院有所作為的時候,順治十年(1653年)五月二十五日,清廷讓他經略湖廣、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地方,總督軍務,兼理糧餉。這不是一般的調動工作,而是升遷重用。清廷重用洪承疇,同當時江南特別是湖廣雲貴的抗清形勢發展是密切相關的。

自順治五年(1648年)以來,江南的抗清形勢繼續發展,一浪高過一浪,參加的人很廣泛,包括各個階層,而且農民軍、各種義軍、少數民族的起義軍以及南明官軍,常常配合作戰,甚至聯合起來,共同對付清軍。浩大的反清形勢,促使一些降清的明朝將領倒戈,也投入抗清行列。

順治十年(1653年),孫可望、李定國所率領的幾十萬農民起義軍在雲、貴歸附明宗室桂王朱由榔,抗清出現新高潮。

清廷命洪承疇經略五省,是因為洪承疇招撫江南取得很大成果。而今湖廣等省形勢嚴峻,如果洪承疇能平息五省的反清力量,大清江山即基本奠定,中國也基本歸於統一。可知,洪承疇負任之重。應該說,清廷對洪承疇是寄托著重大希望的。

順治帝命洪承疇經略五省,是因為雲南、貴州尚未歸附清朝,湖廣和兩廣雖然逐漸平定,但也還不那麼安寧。為此,需要派人去經略。同時,農民軍與南明各義軍聯合抗清,勢力很大。清朝在統一戰爭中,經濟上也遇到很大困難,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以順治十年的情況看,這年春夏,順治帝曾命人修慈寧宮、乾清宮等宮殿,就先後遭到戶科、都察院官員的勸阻。

後來,鄭親王濟爾哈朗甚至傳集諸王、貝勒、貝子、內大臣、內院大學士以及六部、都察院堂官開會,共同議決奏請暫停宮殿工程,以其錢糧賑濟軍民。這樣一來,順治帝不得不下令停工。同時,他也要求諸王、大臣祭祀飲食都要從儉,還命令富戶捐資。軍事上不能迅速取勝,經濟上又遇到困難,促使順治帝改變策略,即由單純的武力統一,改為剿撫並用的政策。而能承擔此項任務的,在當時來看,可以說非洪承疇莫屬。

因為洪承疇曾經“招撫江南,奏有成效”;而且洪承疇自降清以來忠心耿耿,無論在外在朝,都是盡心盡力做好工作;同時,清初統治者的幾次內部鬥爭或滿漢大臣鬥爭中,洪承疇都沒有卷入;還有,洪承疇為官清正廉潔,練達持重。如此等等,使洪承疇成為最合適的人選,正如順治帝所說“唯爾可當斯任”。順治帝正由於對他信任,因此這次任命同前次不同,不僅給了他很多頭銜,而且也給了他較大的實權,具體表現在:

一、經略五省。這五省是湖廣、廣東,廣西、雲南和貴州,後因早在順治六年(1649年)五月已派尚可喜、耿仲明撫剿廣東,在他們占領廣州之後,令尚可喜和耿繼茂(其時耿仲明已死)同鎮廣東,所以,清朝又將洪承疇經略五省中的廣東改為江西。洪承疇在此五省均有實權,五省的軍事都要聽命於他。也就是說,在這五省內,有關撫剿的事,都由他做主去辦,不用先報請中央,可以事後再向中央彙報。他自己在五省內可以住在任何需要駐紮的地方,還可以隨便到五省的任何地方巡曆。五省內撫鎮以下,都要聽他節製,就是這五省總督在軍事上采取行動,也要向他谘詢,然後才能行動。五省官員的升轉補調,都由他決定,不稱職或不合適的,都由他調補,同時再奏報中央。五省的兵馬糧餉,都由他調撥,如果軍需緊急,沒能及時解到,可就近向鄰省行文取用,然後再報告中央。

二、文武各官,擇取任用。也就是說為經略五省,他可以在中央和地方選將選官。即,他認為驍勇善戰的武將,或是有才幹的文官,都可以選用。這樣,他將不是單槍匹馬的上任,而是可以率領一支幹練的人馬去上任。

三、地位大為提高。順治帝的諭旨和敕書中明確規定:他同藩王和公可以平等會麵商議問題,以賓客禮相見。五省的總督遇軍事上的大事,都要征詢他的意見,然後才能去做。對鄰近各省,如有兵事相關,他可以不通過中央,直接發信給總督、巡撫,讓他們策應。對在京或在其他各省的官員,他需要選用的,聽其選用,吏部和兵部不能阻擋,他需用的錢糧,戶部應當立即投給,不得遲緩留難。甚至包括滿洲兵的留撤,也由他決定,然後再奏報中央。至於降官、降將,更是由他酌量錄用,投降的兵民,由他安置。

從上述內容可以看出,同前次招撫江南相比,洪承疇的權力、地位有了很大不同。前次招撫江南,實際上隻駐守於江南省,對其餘各省,他隻是起到策應和聯絡的作用,沒有實權。

這次就不然了,五省的撫剿大權都在他的手中。前次清廷對他還不甚信任,所以在派他去招撫江南的同時,又派滿洲貴族勒克德渾為平南大將軍,還派滿洲固山額真葉臣輔佐勒克德渾。清廷那時還規定,遇軍事上進止機宜等大事,要與勒克德渾商議,而統領、調遣官兵,要同葉臣及總督、撫鎮等共同行事,遇到關係國計民生的大事,要及時請示中央定奪。也就是說,那時的洪承疇尚沒有獨當一麵的權力和地位,凡事要請示並與滿族大臣商議,得其許可,或是請示中央同意。

而這次卻不然,清廷給了他很大的權力,他可以獨當一麵,不少事可以先行後奏,或邊行邊奏。而且,清廷也沒派滿洲大員來控製或監督他。清廷這次對他如此信任,除了他自己的表現使滿洲最高統治者滿意而外,也與順治帝能重用漢人有關。

這一年,洪承疇已經61歲了,一般來說,封建時代規定的退休年齡是60歲。在退休之年,受到如此重用,他自然異常感激,表示要“盡心竭力”完成撫剿任務。

洪承疇上任後的第一件事,就是使用順治帝給他的擇取文武官員的權限,在北京招兵集將。他先保舉原任大學士李率泰任兩廣總督。李率泰是早年歸降努爾哈赤的明總兵李永芳的兒子,青少年時期跟隨皇太極征戰,多次立功。清軍入關以後,他隨軍南下戰功累累,後因過失降職。順治帝對這個“本當永不敘用”的李率泰,看在洪承疇的麵上,“特允所舉”。他還幾次上書,點名要各地的驍勇兵將。他認為經略五省,目的是“平賊安民”,而“賊”的脅從數量很多,應當采用招撫的辦法。但是,他又認為這些“賊”“負固以久不真剿,必不能成真撫”。

為此,他提出應加強五省的兵力。盡管那時湖南有屢經陣戰的滿洲軍隊和漢兵,但從完成統一重任來看,仍是“力量單薄,難以指揮如意”。他要求從“山陝宣大關遼堪成將兵”中,選擇調取,組成一支人馬。這支人馬“數不求多,惟求其精”。這樣,“既可新遠近之耳目,又可運軍中之臂指”。他認為如果有了這麼一支人馬,方可“調度如意,剿撫中機”。於是他開了詳細名單,指名要各地的勇將,並令這些勇將挑選當地騎兵、步兵幾百名,共同前往湖南。他點名要的武官武將,大多是他在明朝的舊部,像李本深,就是他任薊遼總督時的部將。還有徽州總兵胡茂禎、寧夏總兵劉芳名,都是隨他在軍中多年。福建提督劉忠,是他的舊部。這些人都是“素稱敢戰”,熟悉敵情,加之過去已經跟隨他多年,使用起來自然方便得多。他把點名要的官兵,造了冊,送往兵部。

從各地選調“將兵共一萬一千有零”。他要求各地要認真挑選,選來的兵丁,都要經過他“親自看驗”,如果不符合要求,“雜有老弱”,他將“酌給路費”,讓這些人歸還本營。他還請求順治帝對那些提供精兵的地方鎮將給予獎勵;相反,對那些“虛應故事”,不負責任將老弱也打發來的,給予處罰。

洪承疇從各地征集這支隊伍,對一個地方來說,負擔並不重,多則上千,少則三五百人,但集合起來,就成為一支勁旅。他點名所要的武將,雖然未全都到齊,但大部分都來了。這樣西北之名將勁旅,畢集於他的手下。除了武將,他還挑選了一些清廉的文官,幫助做軍需工作。像寧波府同知王猷著,廉潔而有才幹,洪承疇就挑選他來做支付錢糧的事。還有原江寧府江防同知趙廷臣,為官以清幹著名,後因江寧五府拖欠錢糧,影響到他被革職。洪承疇認為這樣的人不用,很可惜,令他來隨軍支付錢糧。一些大臣也上疏幫洪承疇出謀劃策,像戶部右侍郎王弘祚就上疏,建議對苗族土司采取撫諭政策,對滇黔的土司,宜采取“暫從其俗”的政策,等等。這些建議對洪承疇經略五省,尤其是如何對待這些地區的少數民族,還是很有益的。

順治十年(1653撫)十一月初十日,洪承疇抵達武昌,“凡湖廣、粵西、地利、賊情無不廣詢籌劃”。當時,湖南有大西農民軍孫可望,湖北有大順農民軍郝搖旗、一隻虎,以及李過、高一功等部,他們“或由澧州而犯常德,或截嶽州而犯湘潭”,致清軍腹背受敵。廣西則“處處揭竿”,清軍雖收複桂林,但所屬2州7縣,僅有臨桂附廓1縣,並靈川、興安、全州3州縣為清所有。李定國駐於離桂林不過200裏的脩荔,“日日窺伺”,清軍首尾難顧。據提督線國安塘報:“本年七月二十一日夜,巨賊李定國複寇桂林,職等固守擊賊,皆於萬死一生中幸保孤城。”而且,湖廣與廣西,自順治九年受到李定國北上的重創之後,民人逃亡、田地荒蕪、城市已成廢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