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殺一儆百,使在太平軍鼓舞下革命情緒日趨高漲的廣大群眾,重新屈服於清朝反動統治者的淫威之下,以盡快恢複被太平軍和會黨衝亂了的社會秩序。
曾國藩認為,由於幾十年來”應辦不辦之案“、”應殺不殺之人“層積無數,再加上各地農民紛紛造反,尤其太平天國革命的鼓舞,使社會底層的貧苦農民也抬起頭來,”遂以為法律不足憑,長官不足畏“,”若非嚴刑峻法痛加誅戮“,就不能打消人民企圖擺脫清朝統治的念頭,使一些即將起來選擇的人重新回到封建秩序中來。所以,他效法”武健之吏“,”不複拘守常例“,用極為殘酷的手段對付敢於反抗的農民,懲既往而儆效尤。他還在奏折與書信中一再表示,隻要能使地主士紳安居樂業,自己即”身得殘忍嚴酷之名亦不敢辭“.
③為豪紳撐腰,以便把他們發動起來,舉辦團練,重新組織起地主階級的隊伍,對抗農民革命。早在1851年曾國藩就已經看到,在會黨活躍的湘南地區已有一部分地主士紳向當地農民低頭,雖然心裏不情願,表麵上卻不得不低聲下氣,甚或送錢送酒討好會黨,以求旦夕之安。
曾國藩認為,在整個地主階級人心惶惶、垂頭喪氣的情況下,如果不把農民的氣勢壓下去,鄉裏的大多數地主老財便不能抬起頭來,更不敢公開響應他的號召,組織團練對抗太平軍和當地起來造反的農民。因而他在給歐陽兆熊的信中說:”人心陷溺固已抵此。獨嚴縛匪黨,動與磔死,差令良善得以伸彼之氣而應吾之令耳“.
當時,湖南會黨的勢力是很強的,雖有一部分已跟隨太平軍離開了湖南,但潛在勢力仍然很大,他們正在積極活動,準備發動較大規模的起義,整個形勢若箭在弦上,彎弓待發。湖南地方官明知此情卻莫敢奈何,深恐激成大變,引火燒身。因而相與掩飾,以求苟安一時。其情形與太平天國起義前夕的廣西非常相似。曾國藩在一份奏折中描寫當時的形勢說:
湖南會匪之多,人所共知。去年粵逆入楚,凡入天地會者大半附之而去,然尚有作孽未盡。此外又有所謂串子會、紅黑會、半邊錢會、一股香會,名目繁多。往往成群結黨,嘯聚山穀,如東南之衡、永、郴、桂,西南之寶慶、靖州,萬山叢薄,尤為匪徒卵育之區。
又說:
蓋緣近年有司亦深知會匪之不可遏,特不欲禍自我而發,相與掩飾彌縫,以苟且一日之安,積數十年應辦不辦之案而任其延宕,積數十年應殺不殺之人而任其橫行,遂以釀成今日之巨寇。
由於曾國藩的殘酷鎮壓,致使已經發動起來的起義盡被撲滅,正在醞釀的起義銷聲匿跡,被衝亂的封建秩序迅速得以恢複,地主官紳重新鞏固了自己在廣大城鄉的統治,使湖南不僅沒有成為一個新的造反策源地,反而成為曾國藩集團鎮壓太平天國起義的基地。
但是,曾國藩如此殘暴地屠殺會黨群眾,不僅為廣大人民所切齒痛恨,也受到社會輿論的抨擊,一時間”曾剃頭“、”曾屠戶“之類的諢號和各種詛咒傳遍湖南,人們說他砍人頭與給人剃頭一樣。從此這個駭人聽聞的惡名便永遠與曾國藩的形象聯係在一起了。
當統治階級用正常的法律無法手段鎮壓人民的反抗時,總是采用一種非常手段。所以,曾國藩的做法雖然遭到人民的痛恨和一部分士紳、官員的反對,但卻得到清朝最高統治者鹹豐皇帝的支持。
曾國藩上奏自己辦理團練的政策說,對於”教匪“、”盜匪“以及逃兵、潰勇、乞丐、遊手等”遊匪“,”尤認真查拿,遇有形跡可疑曾經搶掠結盟者,即用巡撫令旗,恭請王命,立行正法。臣寓館設審案局,派委妥員二人,拿獲匪徒,立予嚴訊。即尋常痞匪如奸胥、蠹役、訟師、光棍之類,亦加倍嚴懲,不複拘泥成例,概以寬厚為心“.又說:”當此有事之秋,強弱相吞,大小相侵,不誅鋤其刁悍害民者,則善良終無聊生之日,不敢不威猛救時,以求於地方有益。“
曾國藩向皇帝表示:”臣之愚見,欲純用重典以鋤強暴。但願良民有安生之日,即臣身得殘忍嚴酷之名亦不敢辭;但願通省無不破之案,即剿辦有棘手萬難之處亦不敢辭“.奏折呈上之後,鹹豐皇帝立即在上麵石朱批道:”辦理土匪,必須從嚴,務期根除淨盡。“當曾國藩在湖南官場中極為孤立的時候,得到鹹豐皇帝的這個石朱批,如獲上方寶劍,再不怕地方官員的反對和社會輿論的譴責。
湖南大吏對曾國藩的這套做法雖有反感,亦不敢公開進行阻撓,隻好聽之任之。
這樣,曾國藩就在近代史上開了最惡劣的先例,撇開一切法令條文和司法機關,不經任何法律手續,隨意捕人、殺人。
因而,他受到其後所有統治階級劊子手的崇拜和效法。早在清朝末年就有人指出:”就地正法之製倡於湘鄉(指曾國藩),秦、隋之暴所未有也,不經法司而可以殺人,則刑部為虛設,而民命同於草芥。淫刑已逞,殘酷已極,彼尚不肯奏改於賊平之日,而謂其不得已之苦衷可以靠天地,質鬼神,其誰信之?“應該說,這些話是很有道理的。
2.倡導洋務,力扶將傾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