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聽到這個消息後季珩有些不可置信地發問,“什麼時候決定的?”
“就這兩天。”邵謙寧淡定地回答道。
“那這張專輯的製作人……”季珩正想問出一直以來壓在自己心頭的問題,卻被邵謙寧搶先一步打斷了:
“解散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因為原定的金牌製作人因為另外的case檔期提前所以不得不臨時放棄現在這個,給Brilliant開出了兩個條件,要麼是付違約金解約,要麼是推遲製作時間。”
“所以Brilliant最終就決定解約了?”季珩還是有些不敢相信。
“沒錯。現在的這個製作人原本隻是用作方案B的備選製作人,在得知原定的製作人可能無法按照預期出現才拉來臨時代替一下。現在專輯已經開始錄製了,原定製作人也無法按時出現了,所以接下來這張專輯的一切事情都將由他來完成。”
“那就不能緩緩嗎?專輯裏的歌曲畢竟都是……”季珩正想說‘都是季天王生前所創作的歌曲不應該被如此草率地對待’,卻突然想到這些歌曲從來沒有公開過,他不能像是自爆身份一樣把如此機密的內幕爆出來,連忙打住,改口成:“畢竟都是不錯的曲子。”
語畢就見邵謙寧一挑眉,有些不悅地看著季珩:“Brilliant從來不做爛片來充數砸自己的牌子,既然簽約了Brilliant你就應該服從公司的所有安排。浪費Brilliant最高決策人的時間來親自為你解釋這些事情已經是我的極限了,你還想質疑Brilliant的能力與決策?要是不願意做這張專輯你大可直說,像你這樣的歌手Brilliant還有一大堆等著出道卻沒有機會的。”
季珩被堵得啞口無言,最終隻能說一句“抱歉。”然後無奈地離開了邵謙寧的辦公室。
雖然內心有那麼一點後悔自己被邵謙寧威逼利誘再加上心理暗示最終簽約Brilliant,不過他不得不承認邵謙寧說得話沒錯,就算他簽約其他的經紀公司也不一定能夠有如此之好的條件與機會順利出道,更何況是人才濟濟的Brilliant。
隻是他的職業病又犯了,總會習慣性地用準天王的標準來定位作為一個還沒有出道的新人接到的通告,遇到這種情況難免會有些不悅。
既然現在物質上的條件已經無法改變,那麼他隻能通過自身的努力盡可能做到完美,最大程度上完善這張專輯。
奮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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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定了發憤的決心後,接下來因為宋執澈退出而臨時修改多增加的半個月訓練,季珩幾乎是用盡了自己的所有努力發瘋般地狂練。留下最後一個半月的時間來達成最終的歌曲完美效果。
有了刻苦的練習作為基礎支持,再加上季珩不算差的底子和近乎是為他量身打造的專輯歌曲,最終的音效比季珩預想得還要好上一倍,還提前了不少時間完成,這倒給歌曲拍攝MV空出了不少的時間。
原定的計劃中專輯裏十二首曲子都配有MV,不過最終因為時間的問題砍了一大半。現在就錄音提前完成而空出的時間倒是可以再填上一兩首歌曲的MV,但最終再三考慮,季珩還是選擇拍攝四支歌曲,隻是在MV的劇本上下了不少的功夫。
MV的拍攝其實從很大程度上來說對演員的要求很高,不單單是因為一首歌曲的時間不多,更為重要的是一支MV從頭至尾演員沒有一句台詞,無論是神態表情動作,還是人物所有表達的情感都比一部兩個小時的電影要求更高。
所以對於這種情況,拍攝歌曲MV通常都會走兩條路。要麼劇本不具有任何故事性,精簡通俗,運用強烈的畫麵配上幾句□部分的歌詞給人以深刻的印象。要麼劇本走短小的片段性故事,但往往隻會摘選一兩個最具特色又無需觀眾過多深思的情節來拍攝,配上歌曲優美的旋律給人以強烈的代入感。
不過無論選擇其中的任何一條路,對MV的主角而言都不需要太多的演技,以至於不需要尋找專業的演員,連沒有任何演技的歌手本人也能參與表演。
但這隻是針對一般的純歌手來說,對於像季珩和莫亦珣這樣綜合性藝人而言,采用以上的兩種套路無疑是在浪費資源。
綜合性極強的藝人的MV大多數情況走兩種道路。一是能歌善舞並且有很強場控能力的藝人,他們的MV主秀舞藝,配上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的劇情,動感而激情。二是主演技並且表現力很強的藝人,他們的MV走純劇情流,雖然歌曲時間很短,不過用濃縮的劇本配上精湛的演技,效果甚至比微電影還要吸引人。
雖然季珩前世在舞蹈這一塊上也有一些造詣,不過也僅限於探戈和拉丁。這兩種舞蹈雖然富有活力與激情,但從拍攝出的效果上來說,並不具很強的觀賞性。所以第一種道路季珩是妥妥的放棄,隻能選擇第二種拚演技來獲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