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整頓朝綱統一王權(1)(2 / 3)

賢良科是漢代選拔高級統治人才的途徑。文帝時晁錯曾應“賢良文學”之選,經策試以高第任中大夫,景帝時升為禦史大夫。武帝時董仲舒亦應“賢良”之選經策試為江都王相,公孫弘經此科之選最後升為丞相。賢良一科,在皇帝策試時討論的是重大政策方麵的問題,如董仲舒《舉賢良對策》講的是統治思想和重大政策、製度方麵的問題。昭帝時賢良文學參加的鹽鐵會議討論的也是重大政策問題,等等。此科選舉的重要性由此可見。此科選舉時,先由皇帝下詔施行,名之曰“製選”。其所以稱為“製選”是因為皇帝關於重大製度而頒布的命令稱為製書,選賢良是據皇帝之命而選舉的,所以稱為“製選”。根據皇帝製書的內容,中央有關機構和國相、郡守等地方官員再結合鄉裏評議,選拔出符合條件的適當人選,這叫做“察選”。“察選”出來的人,再上報、遣送至丞相府等有關機構。然後再由皇帝親自策試,策試的題目是由皇帝出的政治、政策方麵的問題,被策試的賢良寫成文章對答,這就是對策。此種對策又名為射策,“有似於射箭之人,以求中鵠為目的”。對策如為皇帝所賞識,就可以授予官職,或再經試用而後授以官職。

孝廉科。舉孝廉在武帝前已有,最初是孝廉與力田等是一同舉薦的。文帝前十二年(公元前168年)詔:“孝悌,天下之大順也。力田,為生之本也。……廉吏,民之表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今萬家之縣,雲無應令(無人應察舉之令),豈實人情?是吏舉賢之道未備也。”這說明文帝時已有舉孝悌、力田、廉吏之事。從史籍記載來看“舉孝廉”作為單獨的一科,最初可能是武帝時正式開始的,《漢書·武帝紀》載:“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這裏說的“初令”應指最初讓舉孝廉的詔令,讓“郡國舉孝廉各一人”是說各郡與諸侯王國要分別舉“孝”、“廉”各一句。“孝”與“廉”是兩種德行高尚、嘉美的人,舉孝子為官,顯然讓他們作表率、標兵,優化那時的社會風尚與精神文明建設,用當時的話說是為了“廣教化、美風俗”、“仕元元,移風易俗也”。因此,武帝對舉孝廉是十分重視的,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下詔:朕深詔執事,興廉舉孝,今或至闔(全)郡而不舉一人,令“中二千石、禮官、博士議不舉者罪”。有司奏曰:“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奏可”。孝廉科經武帝時的倡導推行,後來亦成定製。選上孝廉的一般在基層任職,如黃霸因察舉為廉吏,由左馮翊二百石卒史補河東均輸長,後又被舉為廉吏“為河南太守丞”。再如趙廣漢,曾因舉廉吏“為陽翟令”,等等。

茂(秀)材異科。此科為武帝時新設,設置的時間在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詔書中“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異等可為將相及使絕國者”,即要求舉薦那些有特別的才幹和能力的人,包括為世俗所譏議、放蕩不羈(不循常規、禮法)的人也在其中。由於當時傑出的軍事將領衛青、霍去病和董仲舒、公孫弘等臣下相繼去世,而形勢的發展又迫切需要人才,所以武帝才新設此選拔特異人才的新科。其後,如有特殊需要也舉茂材,如昭帝始元二年(公元前85年),因“宗世毋(無)在位者”,所以“舉茂才劉辟強、劉長樂皆為光祿大夫”。

《通典·選舉一》載漢武帝在元光元年舉孝廉之後曾有一道製書規定:“郡國人口二十萬以上,歲察一人;四十萬以上,二人;六十萬,三人;八十萬,四人;百萬,五人;百二十萬,六人;不滿二十萬,二歲一人;不滿十萬,三歲一人。限以四科:一曰德行高潔,誌節清白;二曰學通行修,經中博士;三曰明習法令,足以決疑,能按章複問,文中禦史;四曰剛毅多略,遇事不惑,明足決斷。”這一詔令可能一度執行過。從武帝及其後昭、宣、元各帝紀所載,賢良、孝廉、茂材的選舉都是分科進行的,察舉時每科也並無固定幾年一次的規定,每次舉薦的人數也不固定。這些都是應該注意的。